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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1页)

摄影师记录下这个瞬间,两个人都很喜欢这一张无意间的一张。

因此把它裱了起来,放到卧室里面。

——

为了庄重,最终高家还是决定办一场西式婚礼,衣服自然都是请了裁缝给他们两个定制的西装。

地点定在了本市的教堂,虽然他们并不新教,但是必须承认的是,哥特式建筑恢宏壮丽,当阳光透过教堂的窗户直射,红色的地毯和木色的讲台被阳光沐浴,仿佛天然带有一层圣光的滤镜。

他们在这样的见证之下成为了伴侣。

婚后的生活似乎和婚前并没有什么很大的不同,除了他们称呼上有了改变以外。

那天云聿杀青,傅朝华开车去接他,因为这个剧组相对偏远一点,而且当时导演特意找了这个地方,似乎就是为了封闭式拍摄,因此他也不好来探班打扰云聿,这样算算,他们已经有两个月没有见面了。

傅朝华到了云聿发给他的定位地点,却发现这里不是剧组,似乎是一个什么市场。

他进去一看,原来是狗市。

云聿在哪儿呢?傅朝华显得和这里格格不入,他戴着墨镜和口罩,此刻,为了方便,只好把口罩摘了下来。

而此刻的云聿正在等“救星”,他手机没电了,但是自己看中的这只小狗要1200块钱,他手里没有现金,只好祈祷傅朝华快点来。

幸好很快他就看见一个戴着墨镜的,大高个在人群里张望,云聿为了小狗爷顾不得别的了:“老、老傅!”

傅朝华愣了一下,看见云聿,心想这个称呼还蛮新鲜的,有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他走近一看,云聿果然被一只土狗缠住了,小土狗胖嘟嘟圆溜溜,眼睛和小熊似的,又黑又亮,整个狗带着一股憨劲儿。

“可以吗?”云聿虽然也带着墨镜,但是轻咬的下唇还是出卖了他的心理。

当然,他们当然带走了这只小土狗。

“你说给他叫什么名字好啊?”

“一千二。”傅朝华很冷酷,对于分走了老婆注意力的狗东西没有好眼色。云聿一上车就捧着小狗玩儿不停,好像两个月没见面,根本不想他似的。

“敷衍。”云聿想了想,最终决定叫卡布奇诺,因为它是一只浅咖色的小土狗。

“你会喜欢它吧?”毕竟将来是两个人一起养,云聿事后终于想起来征求傅朝华的意见,不过到底有些走形式的意思。

傅朝华斩钉截铁:“你喜欢的我都喜欢。”

他看着暖光下开心的云聿,他的眼神柔软干净,好像初见那样快乐,这一刻,千金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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