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始至终,李纵先生与汪*影女士仅存在工作上的交集,二人恪守职业准则,现场互动皆出于工作需要,私下绝无任何超出工作范围的沟通往来,更不存在传闻中所描述的不当行为。
我们强烈谴责编造、散播谣言之人,目前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全面搜集证据,将坚决运用法律武器捍卫李纵先生合法权益,绝不姑息。望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从正规渠道获取信息。】
之前一起吃夜宵时已经听容霆提过,孟寻对这封声明的出现并不意外。
她又点开了喵酱发的第二张图,下一秒倏地瞪大了眼——
@李纵:【差不多小姐,做个好梦。】
配图是《白昼梦游》扉页上她写的一句特签:“我在白昼梦游,闭着眼睛闯入你的温柔宇宙。”
孟寻反应过来,瞬间面红耳赤。
李纵竟然买了她写的书!!!
而且,还是现在特别难买到的特签版……
等等——
他、他该不会已经看了这书吧?!
好羞耻……
孟寻丢开手机,双手捂住发烫的脸,在心里疯狂尖叫起来。
啊!
啊啊!
啊啊啊!
她干脆把窗户全打开了,让自己好好地降降温。
过了会,地毯上手机突然震动了两下。
孟寻拿起一看,好不容易降下些许温度的脸又开始烧了起来——
H:【想问小灰的主人一个问题。】
H:【为什么差不多小姐觉得林昼不会喜欢她?】
孟寻绝望地想,他果然已经看了这本书!
真的很想装死不回复啊……
但对面是他,她舍不得让他等。
孟寻低下头开始认真编辑回复:
【因为,差不多小姐,什么都差不多,长得不够漂亮,普普通通,放在人堆里瞬间就被淹没,头脑不够聪明,上学时学习成绩不上不下,工作后也没做出什么成绩。
这样普通又渺小的她,林昼又怎么可能注意到呢?】
几乎是同一时间,对面发来了一句:【她分得清吗?】
孟寻纳闷地眨了下眼,正要打个问号,对话框里又弹出新的一条:【如果林昼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美好,甚至他是一个混蛋,差不多小姐还会喜欢他吗?】
她愣怔了下,随即回复:
【当然。】
可是,林昼那样光风霁月的少年,怎么会是一个混蛋呢?
差不多小姐从未想过这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