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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第1页)

两人手牵手走在乡间小路上,虽然冬日的夜晚有点冷,但是他们带着围巾手套倒也不觉得,反而觉得气氛挺唯美的。

不知不觉两人走到了田埂上,乔珍珍突然指着不远处的一块田地说道:“你看,那里是我第一次见你的地方,你还记得吗?那时候你刚从京大回来,穿着白衬衣和黑裤子,就这么一步一步朝我走过来,好像电影明星一样,简直帅呆了,不过,你知道我当时心里在想什么吗?”

宋瑾捏了捏她的手,道:“你肯定在想,这么帅的男人竟然是我丈夫,简直太棒了。”

不得不说,宋瑾跟乔珍珍待一起久了,有时候也挺臭屁的。

乔珍珍得意地笑道:“才不是,那时候正好是要搞双枪,可我完全没干过农活,心里一直有点担心,恰好你这个时候回来了,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下地干活的人回来了,我终于可以解脱了,哈哈哈。”

宋瑾:。。。。。。

两人在村里走了小半圈,乔珍珍想起很多以前的事情,不知不觉她竟然已经到这个世界生活有十年之久了,突然感觉光阴荏苒岁月如梭。

想当年为了吃上一口肉去投机倒把,要不是有空间农场在,她的日子肯定不会那么好过。

现在,随着仓库里的最后一点东西被取出,空间已经彻底消失,就像它突然出现的时候一样,它悄悄地来,又悄悄地走了,但它也给这个世界留下了很多,比如乔珍珍,还比如谢全的种子培育实验室。

乔珍珍偶尔也会想起前世的家人,想他们现在生活得怎么样?想他们会不会也在异世界想起自己。。。。。

宋瑾似乎察觉到乔珍珍情绪有点低落,紧紧地将她抱在怀里,说:“珍珍,我很庆幸这辈子能遇到你,你总说我把科研放在第一位,但不是的,在我心里,你永远都是第一,科研只能排第二。”

乔珍珍窝在宋瑾的怀里,闻着他外套上洗衣皂的香味,心里暖暖的,夫妻十年,早就心有灵犀,有时候不用多说什么,一个眼神就能明白对方在想什么。

乔珍珍不愿让自己沉寂在没有意义的伤春悲秋中,也不想让宋瑾担心自己,于是笑嘻嘻地说道:“科研排第二,那儿子闺女你排哪去了?小心我告诉他们,让他们以后都不给你养老。”

宋瑾捏了捏她有点冻红的脸颊,笑道:“他们不给我养老,我就只能靠吃软饭了,反正都吃了你十年的软饭了,再多吃几十年你应该也不介意的吧。”

“真应该让大家好好看看,他们大名鼎鼎的宋工,竟然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宋瑾看着乔珍珍那越说越起劲的小嘴,决定直接采取武力治压,然后抱着她就直接贴了上去。

聒噪的声音消失了,只剩下两个亲密相拥的人站在田埂上,此时天空刚好下起小雪,两人站在雪中浑然未觉,远远看去就好像一幅绝美的风景画。

雪花落在两人脸上,感到微微有些凉意:“下雪了,我们回家吧。”

“好,我们回家。”

(正文完结)

作者有话说:

亲爱的宝子们,正文完结了,之前看到反派角色被一个个料理,大家应该也猜到快完结了,后面孩子们长大结婚生子就不想写了。

这是我的第一篇文,历时三个月,有很多缺点,真心感谢你们这些陪我走到最后的小伙伴,我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下一篇文希望能规避这些不足,争取更好。

接档文《我是神经病我怕谁[七零]》文案如下:

1、

末世异能者佟南,不想沦为丧尸口粮,选择自爆,却意外穿越。

这里科技落后,人们甚至连异能都没有,但这里非常安全,没有丧尸和异兽。

但为什么他们都叫自己神经病?

2、

南山村的佟老三有一个神经病媳妇,然后又生下了一个小神经病,取名佟阿南。

两年后,佟阿南有了一个弟弟,取名佟大壮。

佟阿南虽然是神经病,但佟大壮却是个正常人,而且是村里有名的混不吝。

有一天,原本痴傻呆愣的佟阿南变得暴躁起来,不仅追着村里人打,还在家揍她那个不成器的爹和弟弟。

3、

佟南初来乍到,本想跟大家和平共处,但是别人骂她,还朝她丢泥巴。

佟大小姐在末世生存二十余年,一向奉行能动手就绝不瞎叨叨的原则,于是直接上手,打得那人满地打滚。

回家看到流里流气的老爹和老弟,懒得废话,先打一顿再说,然后指使他们乖乖去做饭洗衣。

从此,佟南成为了佟阿南,在这南山村生活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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