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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试喜欢我(第3页)

季絮与顾闽彰要复婚了,顾闽彰布的公告,他说要季絮是他生命中唯一的例外,是他灵魂缺失的另一半,曾经的错过,让他后悔了五年,现在他想要再给季絮一个家。

网上沸沸扬扬,昏天黑地。

祝福声一片。

#相爱的人会再次相爱

#我的意难平he了

#顾影帝的恋爱长跑

没人关注到我,我只是他们爱情之路中一次微不足道的阻碍,就像困囿公主的恶龙,终究会被骑士打败,灰头土脸,一败涂地。

我看着桌子上的照片,年轻的季絮,顾闽彰。

和角落里露出半张脸的我。

脸上带着苦涩的笑。

那是顾闽彰第一次正式将季絮介绍给我,市长的女儿,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小公主。

他们一起走过了春夏与秋冬,却没能熬过雪藏与落寞。

照片被我扔进垃圾桶,玻璃碎屑四溅,我不愿意再去想,回忆里的顾闽彰,那是另一个人,一个只存在于过去的人。

他不会再回来了。

不会有将所有好吃的留给我的那个人。

不会有陪我大半夜出门踩雪的那个人。

再也不会有为我唱生日歌的那个人。

那个人只属于过去,而顾闽彰属于现在,属于季絮。

唯独不属于我。

1o

季絮给我打电话,很出乎人的意料。

她也许只是想看看我的惨状,看我失意的样子,看被顾闽彰亲手丢弃的我,是多么狼狈。

我不喜欢季絮,因为我知道她不是真正喜欢顾闽彰。

她喜欢的那个人,喜欢我。

一报还一报,所以她抢走了我放在心尖上的人。

我在美甲店做学徒时,季絮来做过美甲,身边跟着一个男孩,穿着机车服,反戴着帽子,嘴角的虎牙被不愉的心情掩住。

「阿岑,你看看加这个钻好不好看嘛~」拉长的尾音,撒娇的腔调。

男孩看着手机随后糊弄,昂,还行。

挑染的尾,闪烁的耳钉,都彰显着主人不羁的个性。

季絮喜欢的人,是闻岑。

我拿东西没留神,撞在了闻岑手肘上,我低着头连连道歉。

我本以为这就是结束,未曾预料,第二天巷子口里,再次撞见了他。

满身流氓气的男生把被风吹翻的垃圾桶扶起来,一边嫌弃,一边将垃圾捡拾回去。

嘴里骂骂咧咧。

兴许是被我撞见,他颇为不好意思,挠挠脑袋,想起来也算是跟我见过面,在兜里掏了半天,掏出一颗陈皮糖塞给我。

之后我们就熟识了,他经常来美甲店找我玩,约我去喂巷子里的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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