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十年,夏天。
新野城。
天空蔚蓝,万里无云。
太阳又毒又猛。街道上的行人,就算穿着单薄的麻衣,尽量走有阴影的地方,却还是热的汗流浃背。
北城门外,刘燕立在城门口,手中握着马缰,马缰的一头是一匹瘦的皮包骨头的黑马。
他一对眉毛笔直,五官精致。身材很壮,但不高,腰间插着一柄剑鞘破烂的大剑,身上穿着麻布制作的黑衣服。
一副穷困潦倒的少年形象。
刘燕仔细的观察着进出城池的人们的面容,满意的点了点头。百姓面色红润,骨肉匀称,很少见到瘦弱和营养不良的人。
不愧是刘皇叔治下的城池。
新野虽小城,兵丁少,弹丸之地。但是刘皇叔也努力经营了,对百姓也极好。
“呼。”刘燕长呼出了一口气,心中既有见到偶像的激动,也有迟疑不决。
前世的他也叫刘燕,是个资深三国迷,对三国这个时代不说是了如指掌,也是高出普通人一大水平。
既读三国,那自然而然的会分成三个派系。
魏蜀吴。
刘燕最喜欢的就是蜀汉了。而且刘燕知道,蜀汉不是蔑称。
曹魏官方对蜀汉、东吴的称呼是两个字。蜀、吴。曹家的江山是继承的汉献帝,在曹魏的法理上来说,汉已经灭亡了。
蜀汉也是汉。曹魏是不承认的,只称呼蜀。
他喜欢刘皇叔,喜欢关二爷,喜欢张三爷。他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团队,好兄弟一起打天下。
就是这么简单。
他曾经也幻想过,自己穿越到古代,与刘皇叔们一起打天下。
弥补庞统之死、二爷败走麦城的遗憾。
想到刘禅投降,他更是痛不欲生。
但是他没想到自己竟然真的穿越到了这个时代,而且还是刘皇叔流落在民间的长子。
没错。
他的身份就是刘皇叔的长子,今年十三岁。
史书记载,刘皇叔数丧嫡室,也就是正室大妇。在徐州的时候,妻子更是被吕布反复劫掠。
他就是在建安三年的时候,与刘备分别的。不过他娘死了,只有一个忠心耿耿的老仆,带着他在徐州生活。
他本就打算再长大一些,南下投奔刘皇叔。哪知道老仆死了,临死之前,告诉了他这个大秘密,且留下了一点信物。
刘燕性格勇敢,便偷了一匹马,日夜兼程,路上吃了不知道多少苦头,才到达了这新野城。
刘燕想到这里,回头看了看黑马左侧的一个黑布包裹,里边装着的就是信物。
但是刘燕知道,这不是什么决定性的证据。
如果刘皇叔不信呢?
尽管刘皇叔宽厚,但也是有限度的。刘皇叔如果认为他是假的,会不会杀了他?
我好不容易从徐州逃到了新野城,吃进了苦头,什么也没做,就被杀了,岂不是太冤枉了?
但迟疑只是片刻,刘燕深呼吸了一口气,眸中一抹精光一闪而逝。大丈夫在世,应该大步向前。
婆婆妈妈,算什么大丈夫。
要是个普通身份,我就当个小兵。渐渐获得刘皇叔的赏识,辅佐刘皇叔,成就大汉霸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