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头轻笑了下:“我忘了而已。岑月,你什么时候这么在意这些了?”
在意吗?我想起和祝恒在一起的时候,一周纪念日、一个月纪念日、一百天、三个月、半年……他随时随地都能找到一天作为我们相爱的纪念。
我攥紧手机,想到刚刚微博截图,忍不住问:“为什么非要在昨天?”
祝恒听懂我的意思,停顿了下:“因为她喜欢。女孩儿么,都有仪式感。你不是也有吗?”
“不过岑月,你今年二十八,已经不年轻了。”
我怔在原地,在还没想好该怎么回复他的时候,一滴温热的液体滴在了桌面上,鲜红无比。
捂着鼻子,我直接挂断通话。
鼻血顺着指缝流到白色的裙子上,可惜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条裙子。
祝恒知道他的小女朋友有仪式感,所以愿意陪她做她想做的事。
他嫌我年纪大,可他不知道,我活不过二十八。
我快死了。
鼻血停止以后,我吃了一把药。
把餐桌上精心准备的餐食统统倒进垃圾桶后,我又洗漱了一番,拎着那条裙子去干洗店。
今天天气不大好,天空阴沉沉的。
回家路过一个公园时有人叫住我:“姐姐!”
低头一看,两个小孩坐在小板凳上,面前摆着个纸箱。
纸箱里装着一只小猫,是只玳瑁,安安静静地趴在那。
“姐姐,你想不想养小猫?它可聪明啦!等把它养大了,它就会帮你捉老鼠!”一句话刚完,另一句话又开始:“它可乖啦,都不欺负别的小猫的,可是别人都觉得它丑……”
我看着小猫,它像是察觉到我的目光一样抬起头,十分有活力地对我嗲叫了一声:“喵——”
顺便摇了摇小尾巴。
非常好。
装模作样三分钟,荣华富贵十几年。
我答应把它带回家了。
祝恒不喜欢猫,他猫毛过敏,但他已经一个月没回家了。
临走前,其中一个小女孩给我塞了一颗糖,眼神亮晶晶的:“姐姐,你真是一个漂亮的大好人,你一定会长命百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