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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第1页)

身为一个创作者,我想许多人或许都有过为了出色的配角太受欢迎而感到头痛的经验,可是,如果连作者本身都忍不住对配角喜欢起来,又怎么能怪出书之后,大家畅谈的都是那些被写得魅力四射的配角呢?

一直以来,我都在想着这个问题:为什么配角常常很容易比主角更受喜爱?最后认为比较可能的解释是——距离产生美感,模糊创造遐想。

可能因为我们不需要太了解配角,于是便可以不负责任地将他的一生造得既英伟又模糊。你不必用很多情节实际说明他有多英伟厉害,只要渺渺地写两句他有多成功多聪明就可以了。

说起来也真的很奇怪对吧?作者花了十万字去创造男女主角的世界,有时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感动、不会觉得男女主角有特色。但在那个十万字里,或许只是因为不经意的两三行字,就让读者觉得某配角真是亮眼极了,恨不得那几行字立时延伸为数十万字,让大家好好看个够。

若是一个读者产生了这样的心态,他迫切想看到心仪的配角被扶正为主角,有一个精彩的故事可以欣赏的话,那就只好写信去找作者商量、上官网去公开表达自己的期许,看看能不能说动作者,一起来展望美好的未来……

若是身为一个作者,对他自己笔下随手创造出来的角色感兴趣了,问题就简单得多——只消将懒劲收一收,开稿给配角写一个适合他的故事吧!

嗯,以上扯了那么多有的没有的,就只是想告诉大家,我这本故事是为了上本书的某一位配角而写的。我很肯定在那本书中,我成功地将他写得很模糊,以至于不会有人想到他会有成为主角的一天,读者看完那个故事之后,也不会对他感到印象深刻。但他偏偏教我感兴趣了,在我塑造他时,兴趣一点一点地累积成动笔的念想,于是,就写了。

然后,你们就看到这个故事啦。

关于自找麻烦的部分——

当我在下笔写这个故事时,同时在想着一个自找麻烦的问题:当男女主角有情人终成眷属时,在我们亲爱的主角大人的心目中,这算是谈了一场怎样的爱情?呃……我的意思是——到底算是男女之爱还是男男之爱?

当我认为的有趣终究变成自讨苦吃、没有意外的成为我的困扰之后,我就知道自己要小心了,感情的部分务必要合理的处理。希望写到最后,能让自己及大家接受这样的感情,却不会老是想着性向问题……当然,或许这会有点难,不过我不会将这点当成着墨的重点。

我始终相信“爱情”有时是很没道理的东西,虽然大多发生于异性之间,但能讲道理的,就不是爱情了,所以世上还有同性恋这样的存在。有时候,当你还没有性别意识时,就先喜欢上某人,然后情不自禁之余,哪还管对方是不是跟自己同性?

或许有些人天生就明确知道自己的感情倾向。比如说,一定是异性;或者一定是同性。但除此之外,更有一些人对这样的界限是模糊的,没有绝对的,在遇见爱情之前,对爱情的发生对象毫无条件设限。

本质上,我们的女主角《或者是第一男主角……》是个异性恋。但喜欢上的女人却远远不是一般人眼中正常会喜欢……或者有胆子将她当对象去喜欢的人。上辈子她是男人,一个儒雅温文的病弱公子哥,而娶的妻子却是个强悍无敌的黑道大姐头。某种程度上已经说明了他是个正常的异性恋里眼光不正常的男人!

这算不算是异性恋里的同性恋倾向?就看大家怎么解读了。不过在我的想法里,会让主角萌动爱情期待的,始终是那一类型的人。无论男女,而在于性情客貌感觉等等。

而,有着上一世的爱情做底基,加上这一世在陌生而无所适从的世界里,身边的每一张脸谱都显得太过模糊虚幻,始终没有办法产生认同感。

她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像隔着一道纱帘,没有真实感,甚至常常恍惚觉得自己就是个在演着古装剧的演员。这种想法很危险,将真实活着的日子当成一场梦般的漫不经心,痛或快乐都不真实,若一直这样下去,离心灵崩溃也不远了。所以男主角的存在,无疑像是风筝的线头终于有了个牵引人,将她定住了,扎根了下来。

仅仅一个相似的眉眼、就足够让她安心了。在这个与她漠不相干的世界里,终于找到牵绊,那么,一切都变成了真实。她也就能扯开那帘纱,大步走进去,融入其中,真正的再世为人,而不是总是在回忆里遥想着上一世,将这一世当成一个梦在过。

所以我想,就算性别转换,心态上是男的,身体上是女的,也不会对这个故事造成太大的问题点,让大家目光只瞅在同性恋还是异性恋的话题里打转,而不在乎剧情怎样进行……我是这么希望啦。

比起性向问题,我觉得主角本身的审美观从上辈子就非常与众不同,以至于她毫无心理障碍地接受一名男性当恋人,而从来没有特别去思索这究竟算不算定心理上的同性恋、肉体上的异性恋这样纠结的问题。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自重身分的金大公子(或金大姐儿),是从来不会做出有违世俗民情让人批判非议、害得自己必须闪闪躲躲的离经叛道事情的。她不介意跟性情特殊的人结婚,当然也不介意世人因为自己的独一无二而为主指指点点——她从来就是有一点点那么爱出风头的。可那一切都是有界限的,是在世俗可以接受的情况下的。

你不能让一辈子都注重形象的人允许自己声誉落地,所以,当她的性别为“女”时,她自然会去嫁一个男人,而不是因为他生来是同性恋的关原。

所以,呃,我还是不觉得自己写了一本近似于耽美的故事……但愿你们也相同这样认为。

然后啊——

很抱歉啊,各位。这几年来,写稿少了。

一九九三那年,我的第一本作品发行面世,而现在,已经二零一零年了啊。

曾经,我总以为只要热情还在,那么创作力就会源源不绝,但其实不尽然是那样的。是的,我还有很多故事没有写,但写了十七年多,出了七十几本小说,不管是思维模式还是对自己与时俱进的期许都让我常常限入思考中。

当我还是新手时,傻傻的也不需要想太多,只要把心中的爱情故事写出来就可以了,就算文里有着各种的缺失,有着缺乏考证的谬误,但想表达的爱情至少是写完整了。然后,新手变成老手,爱情写得多了,不希望自己一成不变,更希望自己能有新的创造,在下一本仍然让人觉得有趣,而不是仅是一些模式化的呈现,读者每拿到一本新书,就能摸清楚里面大概写的是什么,看一本跟看一百本都不会有差别。

当然,你可以将这样的情形美化为“风格”。但我对自己的要求一直不仅仅是这样。就算能力有限,我的心还是不甘于屈服自己平凡的事实,不愿就此安于现状。所以,书写得少了,故事有时不那么吸引人了,但那颗期望自己能写出新意的执念,仍然在心中热烈地鼓动着,不曾稍息。

这几年收到一些信,不少读友劝我写回以前的风格,说我全盛时期的风格才是最好看的,不要一直想变变变,写一个好看的故事,好过写一个“别出心裁”却不被接受的故事……

其实,我的朋友,我一直想说的是,“别出心裁”的故事并不是就一定不好看的,它之所以让你觉得不好看,是因为作者没有将它把握好。这一点,作者心知肚明,也总是悄悄地在调整,期望在作者与读者之间,构建出一条通畅的桥梁。

创作是一条必须不断孤单摸索的路,你永远不知道一直走下去,是对了还是错了。但无论对错,都是不能停下来的。至少,对我而言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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