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望江坐在病床边,一时忘了收回手。
点滴管里的药液慢慢下坠,涌入一只苍白细瘦的手臂。
他呆滞地看着,有种恍然回神的错觉,仿佛那只透明的输液管,也连接到了自己的身体里,将爆炸时丢失的灵魂注入,让他在陌生的世界里,缓缓变得完整。
他想,既然来了,就好好过吧。
再说,他还得找这个小疯子收债呢。
连带着额外涨的房租,也都要全算在小疯子头上才行。
跑。
要很努力地跑。
跳过种着灌木的花坛,钻进矮墙根的小洞,躲进挤压着腐朽落叶的角落,才能放心地喘气。
可是为什么,前肢变短,身体的毛发也消失了……
糟糕!被揪住了脖子。
原来自己也能像那个人一样用两条腿行走了,好厉害!
他闻起来和那个人好像,他好像成天饿肚子,他不太会找食物呢……
我来罩着他好了!
……
面馆的老板撵过来,乐初灵活地逃跑,四肢却突然被冻住了一样。他猛地抽搐了一下,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躺在奇怪的地方。
那个留长头发的男人,坐在旁边,垂着头打瞌睡。
手背有点疼,乐初动了动,想要给自己舔舔。
男人醒来,按住了他的手。
“别动,还有最后一点药了。”
乐初不敢置信地瞪大眼,自己怎么突然听懂人类的语言了?
很快他又意识到,自己也是人类了。
他原本是一只小狗的,不知道为什么,他只是睡了一觉,就跑进了别的身体。
脑子里住着两个生物,轮流管控着这具身体,有时是小狗,有时是一个年轻男人。
乐初这个名字,原本就是年轻男人的。小狗觉得,既然来了别人的身体,那也应该使用别人的名字。
最近,这两个生物越来越分不清了。
有时候,小狗会忘记自己是小狗,男人也会忘记自己不是小狗。他们开始共享一些记忆。
不过这些都没有关系,因为小狗发现,年轻男人的生活方式和自己流浪时并没有差别,虽然一开始用两条腿走路有点难,但他学得很快,他已经能很熟练地当“乐初”了。
“摸着不烫了。”
长头发男人用手背贴了贴乐初的额头。
很熟悉的味道。
乐初耸耸鼻子,用鼻尖去追逐温热干燥的掌心。
“干什么呢,狗似的。”席望江把手抽回来,指尖无意识蜷曲起来。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席望江,你以后叫我哥,给我当小弟,因为你欠我钱,哪天还完哪天放你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