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他应该能轻易发现就坐在斜对面的邱煜,正一瞬不瞬地看着自己。
火车到达沪地以后,所有人都来不及休息,因为他们的演出就要在这个夜晚开始。
“白玫瑰是男人”这样的八卦消息还没怎么传到沪地,与他们合作的歌舞厅热情地招待他们,来看演出的听众挤满了整个大厅。
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都是提前两三周抢到票,就为了听一听有名的“歌女”白玫瑰唱歌。
一切都像过去的每场演出一样,白淼却坐在歌舞厅为自己单独安排的休息室里,如坐针毡。
每过一秒,他脑子里都会冒出一个新想法。
要不然不唱了,直接跑吧。
想把身上这身漂亮的红裙撕碎,想把头上插着的发簪拔下来。
如果改成穿男装登场,效果会好一点吗,现在有许多歌女登场时,都穿一身帅气利落的牛仔衣,或是西装皮鞋皮带,大家认为这是一种时尚。
干脆在大家面前变成猫吧,人类们一定会吓昏过去的,然后尖叫着逃跑。
他要向钟樾借钱,想办法把自己从丽都赎出去…
当白淼站在黑暗的舞台上,幕布背后时,他的双脚打着颤。
这让他特别想恢复四足站立的姿势,如果肚皮朝地,他就稍微比较有安全感。
音乐在这时开始奏响,提醒他已经没有了足够的思考时间,幕布缓缓拉开,白淼被灯光闪得眼前一亮,几乎感觉自己要睁不开眼睛。
因为这一路来精神都高度紧张,白淼在这个瞬间竟然忘记了歌词,反而是只记得邱煜的脸。
他于是开始在朝他吹口哨的人群中找,但是他没有找到。
显而易见,邱煜没有来。
白淼眨了眨有些湿润的眼睫毛,手捏过话筒,在这时看见一个人从黑暗中走来。
来人西装笔挺,手拿一支白玫瑰,翩翩然牵过了他的手,落下一吻。
那是邱煜,帅得他都不会动了的邱煜。
是了,邱煜曾经有一段时间,也因为他这副女性打扮而三观尽毁过。
但邱煜最终接纳了他,拥抱了他作为男性的身躯,欣赏他女性的装扮。
白淼的手心开始出汗,伴奏已经放过许久,他还没有开始唱歌。
只见邱煜在这时解开了西装外套,有什么被包裹在里面的东西露了出来。
有聚光灯照着,在座全场哗然——
那是柔软丝质的裙摆,白淼完全呆了,心跳得跟擂鼓似的。
邱煜虽然早做了心理准备,也早豁出去了,但到底还是脸红得厉害。
但他还是坚持对白淼说:“就…做你喜欢的事吧,我陪你,没有人敢说你奇怪。”
白淼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这一周来的郁闷感受忽然就消散了。
“我有必要向大家道歉。”白淼扶稳话筒,声音不稳地一字一字对观众们说:“我其实是男人。”
他是小公猫,变成了人,自然就是男人。
“我是一个,”白淼坦白道,“一个喜欢穿裙子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