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你真烦人”我手腕挣脱不开,索性就往前继续走,这个牛仔居然就捏着我的手腕跟着我,我们俩个就象逛大街的情侣。
一个对我发了春的罗杰已经够烦人了,赶走了一个居然来了个更烦人的。他有这副皮囊找谁不好,为什么要找我?是不是他不当吸血猎人后,该当催花情圣了。
我停了下来,在还没有发火前,他居然先松了手:“我正好有事,解决了再来找你。”
一阵风吹过,他飞快地往一侧跑去,虽然快,但属于人类该有的速度,所以没有引起太多人注意,一个转弯就不见了人影。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留下我一个呆呆地站在原地发愣。这个家伙一定是玩我的
下了地铁,我出了出口,往家的方向走去。虽然地铁很挤,而且离家里有二条马路相当于半站路,但是我还宁可坐地铁。因为我试过坐公交,结果用了足足比地铁多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才到家,地面交通实在是太堵了。
“走吧,请你吃饭”牛仔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一把拉住了我的手腕。
我吓了一大跳,看着他简直要愤怒了:“你玩够了没有?请不要随便在大街上拉住人家女孩子的手好不,我可没答应当你的女朋友”
他冲着我笑,那狡黠又成熟的样子还真是迷人:“你喜欢我。”
滚你a的蛋,喜欢你个屁我简直火大得想揍人骂人了。但对着脸皮那么厚的外星人来说,骂他只会用声音污染环境。打他的话更不可能,打架是不文明的行为。。。其实,是我一定打不过他。跟能将道理的人才能讲道理,不讲道理的又打不过的还是躲吧
我脑子刚开始转动,想如何脱身。是大叫非礼吗?算了,叫了也没用。他长得那么帅,很多女人都巴不得请他非礼一下。他只要冲着大家笑一笑,所有人都会以为是男女朋友之间闹矛盾。就象那晚罗杰把我往车上拽,而所有人都以为我们是小两口。一号如果现在在就好了
要不打电话给警察?也不可能行,他的能力都敢跟活了一千五百年以上的四号对抗,普通人类是他对手吗?我的命怎么那么惨,难道非要当他女朋友吗?要不跟他讨价还价,说好是女朋友,不是情人哦
我正努力地用最快的时间想着,他悠悠道:“你喜欢我。”
我随口答道:“不喜欢”
他不依不饶:“你喜欢。”
我继续否认:“不喜欢。”
“我刚才离开的时候,你一定失落了。”他俊脸含着笑看着我。
暂时的停顿,我反驳道:“是呀,是因为你轻薄我,我没有教训你所产生的失落。”这句话怎么说话口吻象韩国片爱情片里,翻译过来的异常拗口台词。
他嘴角的笑意更浓了:“我长得帅吗?”
呃,从没见过那么厚脸皮的男人。其他男人如果这样问,我一定立即趴在护栏上吐起来。但是他。。。从没见过哪个男人眼睛如此的明亮,高鼻红唇轮廓一点都不比一号四号差,长得还确实帅第一次在酒吧看到他,粗粗一过就知道他至少7分以上,现在看来他至少是75分。
“帅顶个屁用”虽然长相非常让我这个爱男色的闷骚女很过瘾,但是不能输在嘴上。我咬着牙,忍着心中的爱美之情,挖苦起来:“你不是说四号的外貌是吸引食物用的,那么你长了这张皮是干什么用的?”
“不能怪我,这是天生的。”他想了想,居然找到了一个理由,这个理由还真是特别,其他地方可是听不到的:“也多亏了这外表,我以前当吸血猎人时,中世纪人就不会因为我长得不如吸血鬼帅,而不相信我的话了。人类还是喜欢以色取人的。”
以色取人。。。是呀,无论是“取”,还是“娶”,还是嫁,人长得漂亮点总是机会更多点。又想到哪里去了
他走进了一步,从半米距离缩短成了不足一尺。随后更近一步,一下搂住了我,所有行动快速果敢。并且用手指捏着我的下颚,低头笑看着我:“别嘴硬了,你喜欢我。既然和前一段感情没有结果,就不要在乎下段感情来的是否太快,我们交往吧。”
他仿佛象四号一样能看穿我的心思一般,毕竟活了那么久,还中世纪过来的,我这点小把戏,根本不够他切的。我确实认为太快了,想让自己再调整一段时间,过了一个礼拜后,等红娘再帮我介绍新的相亲对象,尽快忘记心中那一段段想起让我心情起伏、或者黯然流泪的片段。
他以很暧昧的姿势,如果不是发生在情侣之间的话,这种就应该属于调戏。但我就是愣愣地看着他,一动都没动。又沉沦了,又堕落了,我怎么那么不争气,一见帅哥就迈不开步
“我。。。我。。。”我结结巴巴着,微仰着头看着他帅气不凡的脸,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路过的行人也纷纷侧目,好奇地打量着如同现代灰姑娘和王子言情片里才会出现的镜头。
牛仔这个家伙,高大英俊,让很多女人都眼露羡慕的神色。好象我不答应,就有点傻了。反正说过是交往,又不是同居,先了解一下总可以吧?
正在内心纠葛、挣扎完,完全以妥协告终,就差开口答应竖起白旗时,牛仔突然又毫无征兆地放开了我。
他捏着我下颚的手摸进了西裤里,速度极快的掏出一样东西,“唰。。。咔嚓”等我和旁边路过的一个矮个男人回过神来时,一副亮晶晶的手铐已经铐在了这个矮个男人的手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