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class='gad2'> 他在车里等得快睡着了,演讲才正式开始。
作为脱口秀明星起家的轻松哥,语言表达上的天赋极高,说话的抑扬顿挫和节奏感,很容易将听众带入他说的内容。
加上时不时穿插的段子,让他的竞选演讲,变成了一场脱口秀。
他说如果当选市长,会整顿市政厅,会消灭三眼帮,会改善周边流星镇的生存环境,会多和荒原交流,增加工作岗位……
大饼不要钱地往出画,听得台下支持者们亢奋异常。
莫凡可以确定,现在就算轻松哥喊一句:“枪在手,跟我走”,这群支持者也会跟着他,把维斯特市政厅冲了。
演讲到末尾,轻松哥喊道:“让我们有请今晚的嘉宾,我们野风镇的英雄,莫凡!”
莫凡走到台前,看着台下望着他疯狂吹口哨,高声欢呼的年轻人们,才相信自己在野风镇,真的算是个名人了。
观众们对他的期望很高,但他能说的,都是些废话。
就像所有鸡汤一样,讲一讲悲惨的童年,贫困的家庭,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成了今天的自己。
再来一句我相信有很多年轻人和我一样,缺少的只是一个平台,一个机会,抓住机会,就能一飞冲天。
换个脸皮薄的,说这些就算不脸红,也得打几个磕巴。
但莫凡不一样,只要拿到钱,别说是这种用春秋笔法写的成功学,就算是完全编造的事,他都能张口就来。
这就是属于雇佣兵的专业。
演讲散场之后,他靠着身手,躲过一众狂热的粉丝,偷溜出了广场。
他独自坐在街边的长椅上,思考着要不要去找那个女化妆师。
他前世试过,喜欢穿环的,交流起来别有一番韵味。
当作一日三餐不合适,但当成偶尔吃一顿的快餐,绝对够味。
就在此时,一辆车停在他面前,车窗降下,露出波特的脸。
“大哥,上车。”
莫凡坐上副驾驶,问:“你最近不是有比赛吗,怎么想起来野风镇找我了?”
波特笑着说:“我的实验计划订好了,下个月就去天车市的实验室参与测试,赛事组刚帮我办了休赛。这不走之前来见见大哥,请你喝一杯。”
“这次去哪,还是吼叫狼人?”
“不,我找熟人打听过了,这次我请客,带大哥去野风镇上最火的场子,好好嗨一晚。”
听到最火的场子,莫凡眯起眼睛,问:“是哪家场子?”
“大鸟酒吧。”
“你小子,不会是故意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