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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起意应考(第1页)

黑衣汉子挣扎了几下,还是晕死了过去。秦重的拳头,不是寻常人能消受。他是为了困住秦重,为那女子争取脱身的时机。却不料,误判了秦重的力量,将自己折在了这里。再往树林方向看去,哪里还有女子的身影?女子的出现,颠覆了秦重的认知。在他想来,狼山匪穷凶极恶,定是一群面目可憎的悍匪,啸聚山林打家劫舍,祸害百姓杀人如麻。这样的匪人,自然是杀一个少一个。哪曾想,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也是狼山匪。“先生受惊了。”秦重见范刘两位走过来,连忙说道。“果真是狼山匪人?”范夫子诧异问道。“肩头有纹身,错不了。”刘夫子看了一眼黑衣汉子,说道。刘夫子竟知道纹身,倒让秦重感到意外。狼山匪名气再大,若不是深知内情之人,也断不会了解纹身的秘密。看来,刘夫子也是有故事的人啊。这里的动静不小,惊动了周边的学子,一个个跑过来查看。看见倒地的狼山匪,顿时惊呼起来。此刻,狼山匪虽昏迷过去,但满脸是血,头发凌乱,看上去分外的狰狞恐怖。一群没见过血的青瓜蛋,还不得吓尿?“看什么看?”刘夫子一瞪眼,喝道,“还不速去报官。”刘夫子平日甚是严苛,脸上见不到一丝笑容。满书院的学子,看见他腿都打哆嗦,生怕被挑出错来,劈头盖脸一顿训斥。是以,他这里话音刚落,四周学子已撒丫子跑的没影儿。倒是刘夫子,对自己的威严甚感满意。没多大功夫,一群黑衣的捕快赶了来。带队之人,正是大荔县蔡县尉。昨日刚见过,算是熟人了。蔡县尉验看了纹身,喝令捕快将人带走。转过身来,向着范、刘两位抱拳行了一礼。“书院勇擒悍匪,下官定呈文上报,为书院请功。”“宵小之徒,随手擒之,不足挂齿。”刘夫子淡淡说道。秦重低下头忍住笑,心道,刘夫子这是膨胀了啊。凶名昭着的狼山匪,到他这里成了宵小之徒。眼见着,蔡县尉嘴角抽搐,脸色极不自然,想必也是被刘夫子的话刺激到了。那是狼山匪啊,不是街边大白菜。活捉一名狼山匪,官府立马赏银百贯。狼山匪若是好相与,官府岂不是吃饱了撑的,开出那么高的赏格?即便如此,几年来谁又抓到过?狼山匪之名,就是因为凶悍而得来,逢战必拼命,从不会被官府生擒。沙苑监一次,加上这一次,秦重能生擒狼山匪,皆因力量太过悬殊。狼山匪就算想拼命,都没有这个机会。刚一伸手,就被秦重瞬间击垮,完全丧失了抵抗的能力。只能倒在地上无奈的哀叹,而被秦重生擒活捉。“秦小兄弟生擒狼山匪,勇猛过人,朝廷必有奖赏。”蔡县尉不愿理会傲娇的刘夫子,转头望向秦重,很是嘉许的说道。“哼。”范夫子不高兴了,冷哼一声沉下脸来。“蔡县尉抓贼事大,我等岂敢耽搁?书院就不多留尊驾了。”这是直接开始撵人了。蔡县尉脑袋发懵,不知哪里得罪了范夫子,讪讪的抱拳告辞。“秦重。”范夫子撵走了蔡县尉,犹自气闷。“所谓文武之道,一文一武相得益彰,犹如阴阳相济,不可偏颇。”范夫子顿了顿,接着说道,“偏重于文,则力衰国弱;偏重于武,则兵凶战危。你可明白其中之意?”怪不得撵走了蔡县尉,秦重心思通透,立时明白了范夫子的意思。他这边刚收了弟子,却被人打上武夫的标签,他岂能高兴?不撵走才怪。遂躬身说道,“武则如刀,文则如鞘。刀藏锋,敛刃而不轻出;鞘规矩,持正而不曲求。”“嗯。”范夫子轻轻颔首,内心实则惊艳。这番话,若是久经宦途之人说来,只能说泛泛之谈。但一个风华正茂、毫无历练的少年说来,那就十分的难得了。甚至,有些官员活了一辈子,都没有明白刀藏锋与不曲求的境界。这番见识,已胜过书院学子多矣。“好。”刘夫子哈哈大笑,不吝赞赏。“今年秋闱,秦重可去一试。”范夫子说道。“啊?”秦重顿时傻了。“早了些吧?”刘夫子劝说道。“试试身手而已,不足惧。”范夫子说罢,施施然进了屋。秋闱在七月中旬,如今已是五月下旬,满打满算一个月。都学过点啥,秦重自己都记不清楚,怎就要参加秋闱了?这不是赶鸭子上架么。最关键,秋闱考试都考些啥内容?秦重完全没有概念,准备都不知从何而起。说起来,秦重也读过不少书,而且启蒙甚早。四五岁时,秦重的母亲江氏,就开始教他读书识字。江氏虽在深闺,却是博览群书,满腹才华。教导自己的儿子,自然尽心尽力。如今的秦沐瑶,就是幼年时受到江氏影响,当真读书破万卷,妥妥的秦大才女。待长大了一些,家里设了学堂,专门请人教导他们姊妹读书。秦宵、秦重还有秦沐瑶,都在一起读书。那时的秦重,人很聪明,奈何玩儿心太重,一心只想往外跑,根本无心读书,常惹得夫子大发脾气。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倒是秦沐瑶关切弟弟,连哄带威胁,逼着秦重读书习字。再后来,江氏病故,秦重无人督促,彻底放弃了读书,一心习武。直到两年前那次,一拳打断了姚冈的肋骨,被他爹押着送去了书院。在秦重的记忆里,有着很多读书的场景。然而这些记忆,都是秦重曾经的过往,如今回想起来,总像隔着一层雾气,模模糊糊看不清楚。毕竟,如今这具躯壳里面,已不是原来的秦重,而是一个来自后世的灵魂。范夫子起念让秦重参加秋闱,登时来了精神,开始考校秦重课业。整一个上午,范、刘两位你一句我一句,从四书到五经,凡是曾学过的课业,一个也不曾落下,考的秦重头晕脑胀,浑身像爬满了蚂蚁。然而,奇怪的事情出现了。脑海里原本模糊的记忆,在夫子问到的时候,却莫名清晰了起来。曾读过的书,像画面一样一页页展开,其中的文字,就仿佛早已刻印在脑子里,现在,不过是照着读出来而已。秦重很是振奋,起码他不用再煎熬,欣然接受了这个福利。不过,心里也有些猜测,或许曾看过听过的事物,都被记忆在脑海里,只是不自知而已。一旦被熟悉的或是特定的事物触发,自然就会显现出来。毕竟穿越这事都发生了,还有什么神奇,是不能接受的呢?这样的结果,出乎了两位夫子的预料。惊喜之余,不断的加大难度,提问也越来越生僻。然而,秦重如同翻书一般,回答依旧轻松自然。此刻,范、刘两位已不是惊喜,而是诧异了。怎么如此才华,以往却无人发现?考了一个上午,秦重也终于知道,应进士科,需考试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帖《论语》十帖,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按照范夫子所想,秦重的诗才自不待言,一首《石灰吟》早已传遍大荔,再过些时日,只怕同州乃至京兆府,也会留下名声。诗赋本一家,诗如此,想来赋也不会差到哪里。贴经墨义更不足论,两人都没考住秦重。唯有策、论,考的是眼界见识,论的是治国之道。非磨砺而不可得,非文采所能形容。最好的办法,就是命题作文,不断习练。“自今日起,每日策、论各一篇,不可懈怠。”“是。”秦重心中痛苦呻吟,这是个艰巨的任务啊。面对范、刘二位,哪敢露出半分不愿之意,恭恭敬敬的躬身应道。午饭时,秦重见到了秦宵。“我打算放弃读书。”秦宵头一句话,就让秦重一愣。“为何?”“人各有志。”秦宵怏怏说道。“柳姨娘那里,你如何交代?”柳姨娘对秦宵的期待,秦家上下,可说人人都知道。秦宵放弃读书,那柳姨娘的梦想,岂不是要崩塌?“天下间的道路,难道只有读书科举一条?”秦宵红了眼,情绪登时激动起来。胸膛起伏,似是压抑的不甘,下一刻就要喷发出来。终究场合不对,秦宵长长吐出一口气,缓缓平复情绪。这句话,或许是憋在心里太久,也或许,是他心里最沉重的挣扎。若在后世,这算什么事儿?经商,学医,做工,道路千万。但是,如今在大宋朝,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只有科举一条路。余者,皆是贱业。即便保家卫国的军人,也被斥为粗鄙的武夫,从骨子里透着嫌弃。有诗道: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老皇帝亲自写诗劝学,此时世风可见一斑。“我已禀明夫子,明日不再来了。”秦宵说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秦重想起后世一句话,遂劝慰道。“多谢。”秦宵红了眼,话音里带着哽咽。这句话,给了秦宵莫大鼓舞,令他失落无依的心,忽然生出了一缕明光。他并不孤独,起码在他的身旁,还有亲兄弟的支持。这份支持,对他来说万分珍贵。“大哥有何打算?”秦宵问道。“我已想好,专心经营咱家的作坊。”秦宵眼光一亮,来了精神。“果酒和香皂,都是日常所需,销量很大。我打算在城里,再盘下一间铺面。”说起经营,秦宵头头是道,规划的井井有条。“好,这些事就拜托大哥了。”秦重要参加秋闱,自然没时间打理,交给自家大哥,自是最放心不过。而且,酿酒的师傅,已经进驻作坊。香皂生产,也有阿秀姐一帮人操持。秦宵负责联络外事,正是最佳搭档。“我在作坊里,存了一些钱。”秦重沉吟片刻,说道,“大哥若需用钱,尽管找阿秀姐支取。”阿秀是大虎姐姐,如今管理着作坊事务。“好。”秦宵兴奋的挥动手臂。秦重望着秦宵,却开心不起来。他知道,现实远比梦想残酷。等柳姨娘得知秦宵退学,指不定要闹成什么样。秦宵想经商,难之又难。再怎么说,秦家也是官宦之家,又怎容得了秦宵成为商贾?且有的闹呢。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如今,秦重要参加秋闱,自然不用再按部就班,坐到课堂里去听课。只需按照范夫子的要求,每日作策、论各一篇即可,时间倒是宽松。吃罢饭,秦重准备回沙苑监,还有一件紧急的大事,需要妥善处置。秦宵要去看铺面,不急着回去,两人分手而行。到了下午,道口的拒马已经撤掉,街面上不禁往来。但是,黑衣的捕快依然不少,穿梭在人群中,时不时拦住路人问话。想来,该抓的已经抓到,至于没抓到的,估计早听到风声逃了。再想抓到,可就不容易了。这次抓捕,本来就是突然袭击。而且,潜藏的狼山匪,早被锁定踪迹,只要没有大的变故,应当是一举成擒,不会有漏网之鱼。不过世事总是难料,起码秦重就知道一条漏网之鱼,从他手里逃走的蒙面女子。城门已经放行,但是,出城之人都要盘查。家住哪里,出城何事,都要一一交代清楚。若有一丝不妥,立时就会被拘禁。也因此,城门前十分拥堵,成百上千的百姓,排出长长的队伍,缓慢的行进着。眼看日头偏西,出城的队伍却缓慢如牛。秦重心中焦急,不耐等下去,推开前面的人群,往城门口挤过去。然而人山人海,一个个摩肩接踵,却是想快也快不了。总不能使出蛮力,将前面的人都推开吧?忽的,一道瘦小的身影,晃入秦重眼帘。一身读书人澜衫,还带着璞头,挤在人群中,本是很不起眼。但是,秦重偏觉得奇怪,因为这人实在瘦小,不想一个男人,倒更像女子。这么一想,秦重眼睛猛地一亮。两人离得不远,中间隔着两三人。秦重不动声色,慢慢的靠近过去,贴在了此人身后。一缕淡淡脂粉香,若有若无,飘进了秦重的鼻中。这缕香气,秦重可不陌生,上午还闻到过。忽的鼻子有些发痒,一个没忍住,张口打了个喷嚏。前面那人回过头来,很嫌弃的瞥了秦重一眼。但是,一看清秦重的面容,顿时大吃一惊,闪身就想钻进人群。而这时,秦重也看清面前之人,脸上似是涂了颜料,蜡黄一片,倒是一双眼睛,晶亮亮透着灵动神采。嘿嘿一阵怪笑,秦重闪电般伸手,一把抓住此人的手腕。“小贼,哪里跑?:()大宋异姓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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