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父多败儿,女儿也一样。”沈牧叹息道:“你是不是要让她变成大胖丫头?”
顾昱闻笑了:“胖好啊,可爱,健康,比大街上风一吹就晃的小孩子强多了。我的女儿就要胖胖的,以后才能拿得起刀枪,守得住顾家。”
从那时候沈牧才知道,顾昱闻对这个女儿给予了很大的期望,要把顾家都交到她的手中。
顾昱闻秉承着学习不好没关系,健康快乐就行的教育理念,带着小乐嫣上树掏鸟下河捞鱼,天天疯玩一通,导致小乐嫣六岁了,字也不认几个,算数更是马马虎虎,成绩倒数第一。
沈牧知道,家里总要有一个唱红脸的,于是他很自然的扮演了这个角色。
结果就是,小乐嫣对他“闻风丧胆”,对顾昱闻更亲近了。
某一天,顾昱闻和沈牧一起送女儿上学,进门的时候小乐嫣没怎么样,沈牧也没怎么样,唯独顾昱闻跟唐僧念经一样嘱咐了小乐嫣很多话。
一会儿担心她饿了没东西吃,一会儿怕她被男孩子欺负,即使吹笛了,他还趴在墙外不愿意离开,最后还是沈牧忍无可忍,硬生生把人拖走了。
从那以后,几乎每天放学他都第一个到私塾口等着接女儿,风雨无阻,十分乐意当一个女儿奴。
沈牧跟着南州有名的大夫学医,学成之后,他继承了大夫的医馆,还免费给南州的哥儿看病,人人都夸他妙手回春,药到病除。
顾昱闻帮助太子假死,趁二皇子骄傲自满来不及注意时,杀了他一个措手不及的回马枪。
最终,太子如愿以偿地坐上了龙椅。
太子念及这份恩情,多次邀请顾昱闻回长安,给他当兵马大元帅。
可是都被顾昱闻拒绝了。
他说,当大官握重权他都不在乎,他只是不想让心爱之人再担惊受怕。
多年前,他拖着伤腿回家,看到沈牧的背影消瘦了那么多,即使他不说,也能知道沈牧是为了什么而变得如此憔悴的。
荣华富贵都是过眼云烟,唯有一个爱你的人才是值得珍惜的,顾昱闻很庆幸自已明白这一点还不算晚。
百年之后,沈牧还是先走一步,他走的那天,七十岁的白发老人哭得像个孩子。
彼时的顾乐嫣已经是当朝三皇子的正妻,她希望大爹爹能跟她一起去享福,但遭到了拒绝。
顾昱闻对人间的眷恋,只是沈牧一个人而已。
沈牧知道他固执,怕他想不开,不爱惜自已。
所以在临走之际,沈牧还特地交代他要照顾好院子里的那几棵葡萄,要看着它们开花、结果。
顾昱闻答应了他,每日都悉心照料这些葡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