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踹了他一脚,揪着他脖领子说做鬼我也不会放过你。
一星期后,食物全部吃光。
林腾把最后四听啤酒让给她,说喝醉了睡个长觉,就不会害怕,也不会痛苦。
可是等宋澜从醉梦中醒来时,却发现屋里多了一袋大米、两箱泡面、一箱纯净水,以及一个便签本。
便签本最上面一页被撕掉了,空白纸页残留淡淡印痕。
宋澜刮了很多铅笔芯的碎屑,才看到林腾留给她的——
遗言。
“澜澜,对不起,我骗了你。”
“我没失恋,其实我从没谈过恋爱。”
“你打人真挺疼的,烧菜难吃的要命,喝醉了还耍酒疯。”
“但是你一喝醉就说还是林子最好,最喜欢林子,所以我还挺喜欢陪你喝酒的。”
“昨晚你又耍酒疯,说要是能熬过这一关,咱俩就在一起。你亲了我,还说要不是饿的没力气,早把我就地正法了。嘿嘿,我当时连咱孙子叫啥都想好了。”
“本来我觉得能死在一起也挺好,可是现在我不想死了,我想活,我等着你把我就地正法。”
“我去找食物了,可惜只找到一点儿,你省着点吃,一定要撑到救援。
“我被丧尸咬了,还能撑着回来,我厉害吧!快夸我!用力夸我!”
“糟糕!我脑子有点乱,好像快变异了。澜澜,对不起啊,我不能再陪着你了。”
“澜澜,你一定要活下去!”
“我是不是从来没说过喜欢你?其实我一直就……”
越往后字迹越乱,东倒西歪支离破碎,渐渐变成扭曲的线条,落笔很轻。
宋澜脑子一片空白。
过了很久,她才如同触电似的,浑身一激灵,踉踉跄跄跑向阳台。
窗户开的很大,冷风卷着暴雨肆意灌入。
三楼的露台上,浑浊的积水淹没了一切。
只有熟悉的一截红围巾,在水面无助的飘着。
那是宋澜追男神时织的,练手的残次品。
当时林腾笑话她是用脚织的,她用围巾勒住他的脖子,凶巴巴的说再敢哔哔就勒死他。
她从不知道,林腾竟然喜欢她。
喜欢到宁可从十七楼跳下,也绝不伤害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