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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荷里路德宫3(第1页)

“打得好!”我转头看是谁在欢呼,发现基尔马诺克爵士站在我旁边。爵士三十出头,感觉很严肃,面无表情,正带着他儿子约翰尼在荷里路德宫做客,住在客房里。

约翰尼总是离他父亲不远,我环视附近,很快就看到约翰尼站在他父亲另一边,看比剑看得入神,嘴巴微张。我眼角瞥见远方柱子边有动静,原来是菲格斯,乌黑的双眼眨也不眨,死盯着约翰尼。我对菲格斯皱眉,狠狠瞪他。

约翰尼因为身为基尔马诺克爵士继承人而有点自负,对自己十二岁就能跟着父亲赴战场更是自得,常仗势对其他小伙子作威作福。这些小伙子若不是避开约翰尼,就是在等待时机,等约翰尼离开他父亲,失去保护。

菲格斯就属于第二类。约翰尼曾经轻蔑地说詹米是“苏格兰小地主”,菲格斯认为这是对詹米的侮辱——他想得也没错——从此和约翰尼结下梁子,几天前才在岩石庭院对约翰尼出手,却让詹米阻止了。詹米马上打了菲格斯一顿,然后告诉菲格斯,虽然对主人忠贞很好,自己也非常珍惜他的忠贞,不过愚蠢就不对了。

詹米轻摇菲格斯的肩膀,对他说:“那小伙子比你大两岁,比你重两英担,你打得满身伤,对我有什么帮助?有时战斗要不惜代价,但有时候要咬紧牙关等待时机。nepétezpshautevotrecul,你说对吗?”

当时菲格斯点点头,用衣角擦干满是泪水的脸颊,但我不晓得詹米的话他听进去多少。我看着菲格斯机警的黑眼,现在他眼中满是仔细打量的眼神,我不喜欢。我想约翰尼如果稍微聪明点,就会知道应该站在他父亲和我中间。

詹米单膝半蹲,持剑凶狠地往上一捅,剑锋嗖地削过杜格尔耳边。杜格尔急忙后窜,愣了片刻,接着咧嘴露出白牙,剑身平放朝詹米头顶一敲,响亮地发出哐的一声。

广场上一片欢呼叫好,这场比武从优雅的法式击剑沦为高地斗殴,戏谑的玩笑把围观者都逗得乐坏了。

基尔马诺克爵士也听到这阵喝彩声,望着广场对面,满脸愠怒。

他语带讽刺地说:“殿下的顾问都受召去见西班牙人、奥沙利文,还有那个老公子哥儿塔利巴丁。他能听得进去埃尔科爵士的建议吗?还是能听进巴莱里诺、洛奇尔或我的卑微建议呢?”

显然这是个反问句,他心里早有答案,所以我只是咕哝几声表示自己也有同感,眼睛依然盯着场上的两人。铿锵的金属撞击声在四周的石柱石地间震荡,几乎淹没了基尔马诺克的声音,但他已经打开了话匣子,无法再克制自己的不满。

他说:“不,他听不进去!奥沙利文、奥布莱恩,还有那些爱尔兰人,他们一点风险都没有!就算发生最糟的情况,他们国籍不同,可以要求免予起诉。但我们呢?我们赌上了身家、荣誉,甚至自己的性命!可是他不把我们当回事,拿我们当一般的龙骑兵看待。昨天早上我和殿下问好,结果他竟然头抬得老高,从我旁边走过,好像我跟他问好有失礼节!”

基尔马诺克非常生气,这也情有可原。查理王子先是用自己的风采吸引人,拉拢对方为他的冒险贡献人力、金钱,之后却又对人视而不见,回头去找他的老顾问。而这些法国来的顾问大多认为苏格兰是一片不毛的荒地,苏格兰人都是野蛮人。

杜格尔惊呼一声,詹米放声大笑,原来杜格尔左边衣袖又被割得半垂下来,底下光滑的棕色皮肤倒是毫发无伤。

“我可要找你算账了,詹米小子。”杜格尔笑着说,汗珠从脸上流下。

詹米气喘吁吁地说:“是吗,舅舅?你要怎么找我算账?”剑光一闪,杜格尔的毛皮袋毫发不差地从皮带上横空飞出,掉在石地上叮当作响。有东西在我眼角一闪,我立刻转头大喊:“菲格斯!”

基尔马诺克往我看的方向转头,看到菲格斯。菲格斯手里拿着一根粗棍,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要不是想到他可能做出坏事,我还真会笑出来。

基尔马诺克看了一眼,对我说:“图瓦拉赫堡夫人,不要紧,有需要的话,我儿子会光荣地保护自己。”他看着约翰尼,眼里充满溺爱,然后又转回头去看比剑。我也转回头,但朝着约翰尼的方向竖起一只耳朵。我不是觉得菲格斯没有荣誉感,只是我知道菲格斯对荣誉的定义和基尔马诺克大不相同。

“行了!”杜格尔一声大吼,比试突然停了下来。王子一行人鼓掌,两人汗流浃背地对他们鞠躬,再上前接受祝贺,并介绍给弗朗西斯科大人。

石柱旁突然有个尖锐的声音大喊:“大人!可以表演‘抛物线’吗?”

詹米转身,因为这突如其来的打扰微微皱眉,但接着耸耸肩,笑着退后,站到庭院中央。“抛物线”是菲格斯替这个把戏取的名字。

詹米很快向殿下一鞠躬,抽出大刀,小心捏着刀尖,微微弯腰,接着使劲一抛,整把刀旋转着直射向天空。所有人都盯着大刀瞧,这把大刀有着筐形护腕握把,头尾不停轮番上下旋转,锻造的刀身在阳光下闪耀生辉。整把刀转个不停,似乎在空中停留了好一会儿,才猛然俯冲而下。

这个把戏的精髓是用劲往上抛,让它掉下来时刀尖朝下插入土中。詹米改良了这个把戏,直接站在下坠的弧形底下,在最后一刻才往后躲开,免得被刀插中。

“啊!”随着观众的大叫,刀直直插入詹米脚边。詹米弯腰把刀从草地上拔出来。这时我注意到,有两个观众不见了。

一个是十二岁的约翰尼·基尔马诺克大人,脸朝下趴在草地边,头上一个肿包,从柔细的棕发间露出来。第二个早就跑得不见人影,但我从背后的影子那里听到一句低声的话。

声音听起来很得意:“nepétezpshautevotrecul”(没那个屁股,就别吃那种泻药。)

这样的天气在十一月来说温暖得不寻常,无所不在的云层已经散开,短暂的秋日阳光暂时照亮阴沉沉的爱丁堡。我抓紧这难得的片刻温暖,到户外荷里路德宫后方的岩石庭园,两膝跪地,在地上搜索。几个高地人也在四处闲晃,带着自家酿的威士忌,用自己的方式享受阳光。他们看我在地上爬似乎觉得很有趣。

“夫人,你在找毛毛虫吗?”其中一人嚷着。

“不,怎么会找毛毛虫,一定是在找小精灵吧!”另一个人开玩笑。

“要找精灵,你的罐子里比我的岩石底下更容易找到!”我对他们嚷。

那人举起酒壶,闭起一眼,另一眼夸张地眯起望着酒壶深处。“只要酒壶里不是毛毛虫,我无所谓!”他答了这句,然后痛饮一口。

说真的,我在找的东西大概比毛毛虫更让他们摸不着头脑。我将一块大卵石往侧边推动几英寸,露出底下石头表面的橘褐色地衣。我用袖珍小刀轻轻刮了几下,数片这种奇特的地衣便落入我掌中,我再小心翼翼地将地衣抖入便宜的锡质鼻烟壶,让地衣加入我苦心搜集的宝贝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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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丁堡民风开放、见多识广,深深影响了来到此地的高地人。若是在偏远的山村,人们看到我这种行为,就算不心怀敌意,也可能遭人猜忌狐疑,但在这里,他们只把我当个温和无害的怪人。我发现,高地人除了尊重我,也并不害怕我,这让我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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