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清昶坐在一边给她端茶倒水。
终于,她吃饱了,很有克制的打了一个小嗝。
“饱了吗?还有点心,要不要吃?”
“嗯…吃。”
陆清昶看着桌上那只鸡的残骸,疑心她傻的程度还不轻,因为似乎有点不知道饥饱。
“还是下顿再吃吧,歇一会。”他用一句话剥夺了她吃点心的权利。
他不知道她三天水米没沾牙了,他也不知道她人生过去的十九年里除了某次心血来潮的减肥外从没挨过饿;一个从没想过有天食物会成为奢侈品的她,被突如其来的饥饿折磨怕了。
小疯子还是很听话的,不让吃就不吃,也不闹,专心致志的用陆清昶给的手绢擦手。
“这只鸡好不好吃?”
“嗯。”
“那你想不想以后每天都能吃这样一只鸡?别的也有,什么肉都有,点心也有。”
她眨了眨眼睛,显出了很浓密的长睫毛,“你让我留在这?你是想让我陪你睡觉吗?”
陆清昶不是没见过女人的愣头青,但他真没见过这样的——哪怕外边的货腰娘,也没有谁把“睡”字挂在嘴上。她是疯子,又傻又不傻,她什么都懂;也许还带点开天眼似的慧根,一下子看透了他。她这样直白,他反而不好意思了,耳根子犯了红,有种叫人戳了脊梁骨的尴尬。
“我看姑娘你孑然一身,想着你无依无靠…这事情讲的是一个两厢情愿,绝不趁火打劫强人所难。”
“那你说话算话。你养着我吧,我一个人活不下去。你留着我有用,别的地方我能帮你——我知道好多事,神仙告诉我的,有什么事你可以问我,真的。”
小疯子,自称姓唐名瑞雪,年方十九。北平人,出身不详,家人离散。
陆清昶不知道一个女子是如何身无分文的从北平流亡到热河的——况且她还是个挺美的女人,流年不利,到处都是土匪贼寇,她怎么走出的那么远?所以陆清昶压根不信她那套说辞,神仙?她就是疯子。
陆清昶什么也不想了。她长了他心目中的好眉眼,但满嘴胡言乱语,不是个哑口无言的好疯子,扰了他的兴致。养着她就养着她,反正他现在是陆师长,家大业大,不在乎她一顿能吃一只肥鸡。
回想几天前,唐瑞雪时常忍不住去掐掐自己腿上的肉,非常用力、非常狠心、非常疼痛。可绕是如此,她依然怀疑这一切都是一场梦。
她才十九岁啊!二十一世纪的三好女青年,人生才刚刚开始,睡梦中猝死后也不得往生,那阴差说着什么搞错了,她便眼前一黑,再睁眼就穿着睡衣躺在土城墙角下。
一天后她不得不接受了自己已不再原来时代的事实——不能不面对现实了,她又饿又渴,同时还很冷。作为新时代的独立女性,绝没有坐以待毙的道理,唐瑞雪决定给自己找找活路。
她分别向馒头铺老板、面摊老板以及一家散发出香甜气味的点心铺的老板发出了请求,统一的,“可以留我在这里帮忙吗,不要工资也行,给饭吃就行。”
这三位老板,虽然做着各不相同的生意,他们的店铺也散发着各不相同的香气让唐瑞雪暗咽口水;但他们用同样在唐瑞雪听来有些奇怪的方言告诉她,他们虽然招工,但不要女人。这个小城的一只脚迈进了新世界,另一条腿还在前朝的封建社会中挣扎。这里的男人虽然不再蓄发,却不大接受女人不在家绣花。
唐瑞雪蹲回初来时的城墙根儿,并开始怀疑自己会死于饥饿。
就在她肚子里的空城计唱到疲惫不堪的时候,那个男人高高大大的站在了她面前。
他不是从天而降,他来自一辆黑色的福特汽车,一身戎装,缀星的领章在太阳下晃了唐瑞雪的眼。
他用很清晰的、接近唐瑞雪印象中普通话的发音问:“你是哪家的姑娘?怎么一个人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