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凤来到翠英家,进门就感到了过年的气氛。两个娃儿在门前放小鞭,有时往高处抛,有时又让小鞭炸响在水盆里,邻里高高低低的房子上都冒着蒸炒烹煮的烟火气。做事快的人家已经把请人写的对联贴上了,还有的小孩急不可耐地穿上了新衣服。茂凤看到这些,心中涌起一股更加痛苦的滋味。兰秀大妈慈爱地看着自己的女娃,没有说什么话,翠英却对茂凤说:“妹妹,我和大妈做饭,你帮我把关兴和关和叫进来,给他们洗澡换衣服吧。”翠英知道,不给茂凤安排事情,她就不会融进这过年的气氛中,如果要她和两个娃儿在一起,兴许就会高兴的。茂凤应承着,出去叫关兴他们哥俩。一会儿就听到在里屋关兴哥俩与茂凤的笑闹声了,兰秀大妈的心情才舒缓了起来。团年饭摆上了,一张小方桌挤得满满的。大妈提醒翠英说:“团年饭是团圆,你还是要先按照古礼,把你家的祖宗亡人和文焕他们一起请来,让他们聚在一处请酒、吃饭呐,他们也在等着你们!”翠英回答说:“有老人在身边就是好,您不提醒我还就要忘了。”说完,就拿出一瓶不知什么时候的烧酒,在桌子的四方都放上平时喝茶水的杯子、空碗和筷子,摆好凳子、椅子,开始给祖宗亡人、文焕请酒、叫饭。并且说:“今年兰秀大妈和妹妹茂凤在一起过年,有请兰秀大妈的亡故的亲人和老爹一起来过年。我不会说话,如果有不周全的地方,就请祖宗、亲人们不要捡究。”接着就斟满每个酒杯,大妈盛来米饭,说:“你们能喝酒的就边喝边吃,不能喝酒的就吃饭。”翠英离开桌子,拉来关兴哥俩,跪在地上给祖宗、亡人和文焕磕头,口里祝祷:“希望祖宗、亡人和文焕,要在阴间照看我们母子,保佑我们和大妈一家平安!”两个娃儿在这神圣的祝祷气氛中,真正感到了人间亲情的重要,好像自己的爹爹就坐在桌上,看着他们还有家里的一切。磕头、祝祷完了,翠英起身又拿起桌上筷子,分别给被祭祀的人奠酒、夹菜,虽然没有什么规定的礼数,但也表示了翠英对他们十分的殷勤祭奉。这时,兰秀大妈就帮着拿下酒杯和已经没有热气的米饭,准备吃团年饭。关兴说:“姆妈,我们的大鞭还没有放呢!”于是,翠英拿着洋火,茂凤跟在关兴、关和的后面,拿着大鞭,来到场院的当中,用竹竿系好大鞭,准备点火。关兴起先不敢举竹竿,翠英说:“你是我们家快成人的男子汉了,连竹竿都不敢举着,那我们还指望谁?”关兴还有些犹豫,关和就接过他姆妈手里的竹竿,喊着哥哥,一起把竹竿举得稳稳的。翠英点了火,看着哥俩在鞭炮的火光中举着竹竿的样子,心里就特别的高兴。吃团年饭的时候,翠英要大妈和茂凤与她一起喝了一小杯烧酒。说:“望大妈在新的一年,身子好,添福添寿。望茂凤妹,去了晦气,夫妻和睦。”关兴哥俩看着姆妈,心想:以前爹爹在的时候,都没有这样说话,今年姆妈怎么就这么讲究了?翠英转过头来,对关兴哥俩说:“姆妈希望你们,好好听话,好好长大,不做坏事。”哥俩听了,点点头。大妈这时已经热泪盈眶了,因为是团年,不能没有喜气。就对茂凤说:“你看翠英姐,一个女人,就是把这个家撑起来了。你说你怎么像她这样,我就放心好了。”说着,指着茂凤要她把酒杯端起来,真正和翠英结为姐妹,以后向她学,互相有个照应。翠英很感动大妈的信任,茂凤也真正看到了翠英的为人。茂凤和翠英便很情愿地端起酒杯,茂凤对翠英说:“感谢翠英姐姐对我的恩情,只要你不嫌弃我,我以后就是你的妹妹。”翠英说:“我们母子感谢大妈的照看,有了大妈的嘱咐,有了妹妹对我的看重,我一定要珍惜这份姊妹感情。”两人一起喝了一口酒。翠英接着要关兴哥俩,大声叫兰秀婆婆和茂凤大姨。翠英家里的团年饭就进入了最热闹的时候,娃儿挑最好吃的,大人边吃边说着话,心里都很乐意。吃完饭已经就快天黑了,大妈说:“你们母子洗把脸,赶快去文焕的坟头放鞭、烧纸吧。”按照荆州的风俗,除夕晚上要给死去的亲人上坟。有个说法是:三十的火,十五的灯。意思是,年三十要把房前屋后收整干净,把那些干柴败枝收拢,在家门前点起火堆,以表示除旧迎新,来年红红火火。正月十五晚上则要把屋里屋外点上灯火,让房前屋里的灯亮与天上的月亮互映,照亮一年的前景。翠英早就为文焕的坟头准备一个纸糊的灯亮,而且还要关兴把编织的稻草烟把也拿上。这是文焕离开她们母子的第一年,翠英虽然像个男人一样,拼命地把家里家外的事情都料理过来了,但是想起文焕来,心里总是想哭,有说不尽的难受,又不愿意说出来。走到文焕的坟地时,天已经黑了,翠英吩咐两个娃儿摆上稻草烟把,点亮纸糊的灯亮,燃起烟把后,就要两个娃儿给他爹爹磕头,接着她也跪下,像向文焕汇报一样,一件件诉说文焕走后,村里的变化,家里做的事情,娃儿长大的情形。说着说着,她就暗暗地流下了眼泪。她知道,这不是悲伤,是一种欣慰,因为村里人没有欺负她们母子,公家没有忘记文焕的死,她也没有让别人看不起,她虽然没有做出什么大的事情,总算是能够把文焕留下的这个家撑起来了。最后,她说:“文焕你放心吧,我会把两个娃儿带好的。”说完又磕了几个头,就起身要关兴和关和放鞭。这一次关兴不怕了,把大鞭提着,站在坟头上像个大人一样,让鞭声响彻到了天空。:()人民公社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