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正抬头,看到了一名高高瘦瘦的法官正一脸笑意地站在法官席后面,他脸上的笑意很纯粹,很有亲和力,让顾正有一种看孩子王的感觉。
惠特曼法官站在法官席后面,探头探了一下子,指着后面观看庭审的人,说道:“那边那位先生,请注意我的法庭不能够使用电子设备,保罗,把收纳篮递给他,可以吗?”
整个法庭眼睁睁地看着法警递过去一个黑色的……垃圾篮,尽管这个垃圾篮很干净,但它依旧是垃圾篮。
不出意料,那名男子果断地起身选择离开了法庭,正常人都不会选择交出手机的好伐!
顾正:……
北美的法官性格都这么古怪的吗?
第一个卢卡斯法官是种族歧视者,第二惠特曼法官是……浪漫主义者?
“好了,非常遗憾我们在开庭之前就失去了一位先生的陪伴,在开庭之前我先占用大家三分钟的时间,我是洛杉矶血液中心协会的一名荣誉理事。
目前洛杉矶无论是血液中心还是红十字会都经常遇见血库告急的情况,要知道华夏有百分之四十九的人愿意献血,他们的献血率也比我们高一倍。
所以我在此呼吁大家可以经常去献血,帮助他人的同时也在帮助未来的自己,我想没人愿意遇见需要输血的时候血库告急吧?
如果有想要了解的,在法庭外面我放了一列传单,大家可以看一看,好了,现在开庭。”
“咚!”
呼吁了一段献血之后,惠特曼法官敲了一下法槌,随后坐下来正式进入庭审。
顾正听到身边的莫尔嘀咕了一句:“这样子的人也能够做法官?”
顾正苦笑了一下,实际上他也是这么想的,北美法律对于法官,特别是底层法官,要求其实很低的,甚至不需要通过任何的考试,不需要懂法律,只要会演讲会竞选就可以了。
看惠特曼法官的表现,估计就是竞选上来的。
当然了,也有很大一部分法官是任命的,这部分就很少会有法盲存在了。
越往上面任命的比例就越高,到了大法官这种位置,全部都是总统提名参议院同意才能够任命的了,这种专业性就相当的高了,非法律出身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开庭之后,作为原告,顾正上前开始进行开庭陈诉。
以前他都是读起诉书的,但在北美法庭,开庭陈诉和结案陈词都是一场演讲,前者是法官和陪审团对案件的第一印象,后者则是法官和陪审团定罪的最后印象,都是极为重要的。
顾正写了一份起诉书,然后被贝丝批评太过于正经了,她也提供了一份,顾正认为太过于随意,最后这一份是他双方结合之后写出来的。
讲完之后,没等顾正退回席位上,惠特曼法官突然开口:“听说你是哈佛毕业的,是哪一届的?”
顾正一愣,接下来不是被告的开庭陈诉了吗,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应该是09届的吧。”
惠特曼法官点了点头:“09届啊,我是85届的。”
顾正一惊:“法官大人也是法学院毕业的?”
“不,文学院。”
顾正:……
确认过眼神,是家中有矿的人。
闲聊之后,顾正坐下来,贝丝凑过来说道:“哼哼,你刚刚有没有注意到,惠特曼法官全程没有听你的开庭陈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