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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造势(第2页)

进了屋子,许念枝开始手舞足蹈地诉说那些香膏胭脂是怎么做的,苏云婉安静听着。

苏云婉觉得心头酸涩又欢喜,这是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见到许念枝激动的开心。

许念枝的自卑在一点一点消退,取而代之的,是开始认可自我的那份信心。

等许念枝冷静下来,才意识到自己的不妥,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母亲,女儿失礼了。”

苏云婉哪有责怪的心思,满是赞同,“你做的很好。”

虽然第一步成功了,但是接下来,许念枝还是两眼一抹黑。

胭脂铺虽然不大,但掌柜与伙计却是要有的,她做的这点胭脂虽然价高,但数量太少,赚的还不够发工钱的。

这次胭脂售卖成功全靠限量与新奇,京中贵族女子不缺银钱,就爱这些能彰显身份的东西,一旦做得多了,便不值钱了。

看她努力思索的样子,苏云婉忍不住笑了笑,“你还小,又没有接触过经商,能做到这些已经很棒了。”

要快速经营起一家铺子,最好的方法就是造势,造成功,名声就打出去了。

很显然,她们已经成功了。

就算今日不成功,她也有别的法子把铺子经营起来,只是枝枝学的就要慢些了。

第一步完成,接下来就是稳定客源。

“新奇的东西可以吸引客人,但是不能长久,偶尔几次会让人欲罢不能,多了那就没有新鲜感了。”

许念枝认真思考,看向苏云婉,“所以铺子里还是要有一些招牌胭脂稳定客源,生意越多,对新奇胭脂的感兴趣的人也就越多。”

苏云婉点点头,“枝枝真是聪明,餐桌上偶尔鲍鱼海参是新奇货,人们会品味会炫耀,要是顿顿都是,那就食之无味了。”

许念枝十分赞同,她刚来将军府时觉得府上有肉吃,十分的馋,后来被母亲喂养的多了,看到肉竟然还有些腻。

这都是一个道理。

“做招牌的无需那么金贵,要多数人能够买得起的,且品质不能太过低廉,否则便失了差异性,旁人提起胭脂,想的是别家,便不会是你了。”

许念枝认真聆听,“女儿明白了。”

不过许念枝还是忍不住疑问,“母亲,明明大姐姐的铺子更好,为什么现在反而生意更差了?”

提起许卿月,苏云婉冷笑一声,“因为贪心,她想要更多,又不舍得付出,在府中有人宠着她捧着她,她可以肆无忌惮,可在外面,旁人看的是自己的利益。”

虽然是为了让许念枝直观看到差异,可苏云婉该教的其实都教了,许卿月但凡不贪心,老老实实守着铺子,也不至于现在这样。

许念枝思索片刻,认真看着苏云婉,“我明白了母亲,这就是夫子说的,人无信而不立,做人如此,做生意也是如此。”

苏云婉摸着她的头,一脸欣慰,“枝枝懂了很多!”

许念枝握紧拳头,目光坚定,“母亲放心,枝枝一定不会辜负母亲教诲!一定会经营好闻香胭脂铺!”

有了苏云婉的提醒,许念枝很快便知道要做什么,她原先研究的一款香膏香味特别质地细腻,成本也不是很高,正好用来做招牌胭脂。

等到闻香胭脂铺上新各种各样物美价廉胭脂的时候,许卿月的胭脂铺里,伙计正在集体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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