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气呵成!
停下来,居然脸不红、气不喘,这感觉不要太好。
她可太喜欢现在这具身体了!
凭良心讲,这比给她一座房子和一千块现金更有价值。
以前总听人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她还觉得夸大其实。
等走上社会当了牛马,累垮了身体还屁钱没挣到的时候,她才明白,身体何止是革命的本钱,身体是一切的本钱!
谭小絮反锁办公室的房门,习惯性的虚擦了一下额头上根本不存在的汗。
转身去寻找办公室里的广播设备。
一抬头,赫然看见办公室里坐着个人。
一个男知青。
穿着雪白挺括的的确良衬衫,坐在办公桌前,抱着个西瓜那么大的酒坛子,喝的满脸通红、眼神飘忽。
两人对视:???
原主的记忆豁的涌出脑海:
哟,巧了,这不就是跟谭明芳搞对象的那个人吗!
他们连队的笔杆子,来自京城的知青:娄志刚。
谭小絮下意识的从书里翻找关于这个人的片段。
没有。
书里根本没有提过娄志刚这个名字。
倒是提过炮灰原配的堂姐谭明芳,说是谭明芳嫁给了一个京城知青,结婚七个月早产生了个儿子。
后来知青大返城,那个知青为了能顺利回城,跟谭明芳离婚,说等回京城安顿好了,再来接他们母子一起回去。
谭明芳真信了。
结果知青走了以后,就跟死了一样音信全无。
过了两年,谭明芳拖儿带女找到京城知青家里,震惊的发现,前夫已经结婚了!
老婆都怀孕八个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