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闻起来比他父亲做的食物更美味!”
老板尴尬地回话:“是、是烤兔肉。”
“哦!这真是太棒了!我喜欢吃兔肉,请给我们一整只,再来三杯麦酒。”
格雷欲哭无泪,终于有生意了,可是这钱他赚不了啊!
眼看客人都一脸期待地找地方坐下了,格雷尴尬的脸都红了,还在组织语言想着怎么拒绝人家。
“一整只烤兔,你平时会卖多少钱?”
格雷愣愣地回答艾尔菲斯:“四十铜币。”
“城里其它酒馆呢?”
“好像都是五十铜币……”
艾尔菲斯深深地看了老板一眼,便宜这么多还没什么生意,怕不是个厨房杀手。
厨房杀手也不至于,但格雷确实没啥厨艺天赋,凭自己的本事只能挣扎在温饱线上,但这个店铺是他家的,不用付租金,还有父亲留下的遗产,至少目前来说,格雷对自己的处境也没有很焦虑。
艾尔菲斯跟老板打商量:“我篮子里还有几只兔肉,本来就是要卖出去的,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借您的地方把它们都烤了卖出去,得到的钱,我七你三,可以吗?”
有解燃眉之急的方法,格雷连连点头,“可以可以!”
他只付出了一点木柴和油,自己都不用动手就能拿三成,其实是赚了点的。
“您可以告诉客人,我们的调味料很珍贵稀少,所以一整只兔子要卖八十铜币。”
格雷瞪大眼睛,被吓的吸了一口凉气,“多少?八十?!”
在这个物价不高的偏远小城市,非必需品卖的这么贵是不会有生意的。
“是的,请您就这样告诉客人吧。”他也只是试一下,实在不行的话再降价就是。
明明没过多久,两人却好像换了身份,似乎艾尔菲斯才是有主见有本事的大人,格雷更像一个听话的小孩儿。
格雷将涨价的事告诉客人,几人犹豫了一下,想到他们三人平摊也不算很贵,便表示这没有问题,请尽快上菜。
这味道闻着就不一般,老板在材料上废了钱,涨价也可以理解。
后面又陆续有客人进来,不免有人犹豫,但是这香味实在让他们胃口大开,若是不吃上一次,恐怕晚上睡觉都不踏实,一整只太贵,买一部分尝尝也好。
艾尔菲斯很快就将自己带来的兔子烤完了,顺便还教格雷怎么做其它的菜。
两个人忙得热火朝天,格雷更是一边给别人端菜,一边咽口水:他到现在都没吃上小艾尔烤的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