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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小金贵(第1页)

“可是,为什么呢?”杭司一脸不解地问。陆南深知道她这句“为什么”问的是什么。为什么凶手偏偏跟魂颂杠上?为什么凶手就一定针对他?为什么凶手要杀了他身边人而不是杀了他?曾经陆南深也想不通,难道就因为网上的挑衅?直到,陆南深找到了白老板口中的县志。当然,为了不错过任何一条线索,他也是调查了一番秦岭的情况。除了询问当地人和一些喜欢走户外的朋友外,还有重要的两个人他虚心请教了。一位就是蒋璃,陆门长媳,被他大哥陆东深费尽心思弄到手的女人,他那位强悍的大嫂。此人之前在沧陵“横行霸道”的时候可谓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嫁入陆门,待陆门一番血雨腥风后她又彻底放飞,时不时就会游走天地间。她有个极其敏锐的鼻子,所以群山采药制香仍是她的心头好,秦岭一带她就去过。【有关陆门长子陆东深和气味构建师蒋璃的故事,请看拙作《致命亲爱的》】陆南深最先联系的就是蒋璃。蒋璃一听说他要打听秦岭的事,还以为他要去呢,在电话里就说,“秦岭大着呢,能进人的地方没意思,不能进人的地方还危险,小南深你听话,乖乖的别往里面跑。”陆南深在电话里可听话了,嗯了一声跟蒋璃说,“大嫂你放心吧,我肯定不进秦岭,我就是想打听点事。”蒋璃这个人向来吃软不吃硬,而且极其聪明,用她的话说就是,别管什么人,只要是在她面前能装的都会暴露无遗,谁叫我鼻子灵呢?任何人任何秘密都瞒不过我。所以在刚见到陆南深那会儿,蒋璃就知道这小子肯定不简单,但随着相处蒋璃的想法就变了,总会时不时摸着陆南深的头,满是怜爱地说,“我们家小南深就算有点心思又怎么样呢?天才就是要拿来疼拿来爱的呀。看看我们家小南深,多乖多可爱啊。”真是当亲弟弟来宠着的。听闻陆南深打听梦貘,蒋璃不解了,问他,“你确定是……梦貘?那东西早就把自己活成传说了。”又挺明确表示秦岭里不可能有那玩意,她几番去秦岭都没听说过那东西。陆南深又找了阮琦。那位跟他大嫂长得几分相似的草药供应商,能采罗天下的奇珍异草,有关秦岭的传说自然也是知晓的。阮琦接到他的电话也是挺高兴,一口一个小金贵地叫。这还要源于他大嫂,当时初见阮琦的时候,大嫂就一锤定音,“小南深是我们全家的宝贝疙瘩,你跟他说话一定要温柔,别吓着他,他可是个音乐天才,金贵着呢。”阮琦义薄云天,放心吧,你家弟弟就是我家弟弟,从此我罩着小金贵。陆南深对阮琦也是嘴甜,叫她阮姐姐。阮琦说,每次一听到陆南深叫她阮姐姐,她的心都化了。就感觉陆南深是只特别特别可爱的小奶狗,想让人忍不住搂在怀里好好rua上一番。饶尊对于陆南深主动打电话给阮琦这件事有点意见,但又不忍心跟陆南深发飙,更不敢跟阮琦冷脸,一个堂堂的京城太子爷心中的苦闷没处撒,就一个电话打给陆东深。陆东深就一千年怼王,在电话里嗤笑——“饶尊,你都不自信到跟个孩子争风吃醋了?”阮琦进过秦岭不下五次,甚至说她比蒋璃还了解秦岭,跟陆南深表示说虽然秦岭里传闻是不老少,但没有所谓的梦貘传说。然后又说,“你要是好奇的话,我可以帮你再去看看。”陆南深哪能麻烦她呢?连连说不用,他也就是做个打听而已。岂料阮琦笑着说,“没事儿,你大嫂刚才还打电话给我说她想去秦岭玩,问我去不去,可能是你一个电话把她的瘾头勾起来了吧。”陆南深:……“问题是,你大哥和饶尊都不会让我俩去,所以小金贵,我俩能拿你当幌子。”陆南深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这要是一旦出事,暂且不说他大哥会怎样,就说那个饶尊也是个十分不好惹的主儿,他没事干嘛要跟京城势力对抗呢?【有关京城太子爷饶尊与阮琦的故事,同样也在《致命亲爱的》】断了秦岭这条线,陆南深就把所有精力用在戈壁荒漠上,尤其是死亡谷。他先是来到了白老板的老家,一个曾经作为丝绸之路必经之地,后来渐渐被风沙吞得贫瘠的县城。在那本破旧的县志上,陆南深果然看见了有关梦貘的记载。简笔画也是在的。可真是简笔画,还是用毛笔墨汁画上去的,寥寥几笔,身形庞大,老长的脸,挺尖的鼻子和嘴,眼睛几乎没有。就是跟《山海经》里的梦貘有那么一点相似,但又不完全一样。再看记载的时间,竟都能追述到后唐。其实也就跟传说没什么两样了。可负责管理县志的人说了,既然能记在县志里那肯定是存在的呀,上头不是说了吗,有猎户误入绿洲,撞见了梦貘。那猎户回到家后魂不守舍,吃了数月的药才见好呢。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其实跟我想的一样,十有八九就是貘,哪有什么梦貘呢?”陆南深轻声跟他俩说。死亡谷有梦貘存在的传说,增加了死亡谷的神秘气息。可揭开那层面纱呢?县志上虽说就寥寥数笔,可也足够了,那样子跟貘极其相似。貘同样存在年头悠久,也一度被认为它就是《山海经》中提到的梦貘,之所以有传说,十有八九是源于它那个上不了台面的长相。“之所以肯定是貘的骨,就是因为它的骨质特殊,又是存在于地球上太久的生物,当然,我还要进一步验证我的想法。”年柏宵闻言后十分好奇,“怎么验证?”“做歃血哨。”陆南深语气干脆,“最原始的歃血哨。”杭司愕然,“你会?”经他这么描述,她觉得那种骨哨是极其难做的吧?就单看她手上这只,那工艺都不简单呢。陆南深手里把玩着骨哨,“研究一下,应该能做出来。”年柏宵想了好半天,挺认真地问他,“做出来,灰尘落地之后,可以卖个好价钱吧?”陆南深都懒得纠正他了。倒是杭司识大体,“就算能做出来那也是新货吧,值不了多少钱,真以为能摄人魂魄?”年柏宵一听不值什么钱就什么心气都没了。“摄人心魄,我怀疑十有八九是因为声音。”陆南深给出专业见解,“不是所有的声音人都能听得见,赫兹范围只在20-,过低或过高的赫兹就听不见了。能听见的声音不可怕,可怕的是听不见的声音,其实也会对人体产生影响,甚至会对耳朵造成不可逆伤害。”关于梦貘,县志里还提到了一件事。也是古时候了,有人同样撞见过梦貘,那梦貘的叫声十分奇异,闻声会让人产生眩晕感。后来那人在林间迷失方向,不想却在河边看见了死去的梦貘,饥饿之下他食了梦魔肉,抽了梦貘骨作为拐杖一路前行。那人说,梦貘之骨也是奇异,风擦过会留下说不上来的声音,似哭似泣,极其不舒服,便弃骨而走。大抵翻译过来就是这个意思。间接地印证了陆南深对于貘骨骨质特殊的怀疑。在县志中还提到,梦貘其实是上天派来的,它是以梦为食,但不是以吞噬梦为使命。它会带走对上天抱有质疑或者心思不纯粹的人,将他们献祭给上天,是惩罚也是一种警告。“所以,以梦貘骨做哨来用作祭祀,目的也一样吧。”陆南深说,“自古人心薄凉,谁也不清楚被祭祀的那些人究竟是不是自愿。”以苍天为名,借机除掉绊脚石也未尝没可能。同理,魂颂案的主犯手持歃血哨的目的,也是将自己当成了替天行道的圣人了。“替天行道吗?”年柏宵喃喃,眉间思量,“那两位首席怎么了?猎豹又怎么了?”为什么凶手偏偏拿他们做“祭”?陆南深想了想说,“曾经有段时间别的乐团试图高薪挖走两位首席,所以他俩在d乐团的时候外心很重,而且越来越遵守d乐团的规矩,甚至仗着自己的资历深欺凌新晋乐手。”这也是后来陆南深才知道的事。“至于猎豹……”陆南深思量少许,“他也不是跟d乐团一点关系都没有。”一个赛车手能跟乐团扯上什么关系?杭司问,“你的粉丝?”陆南深的神情看上去有点奇怪了,清清嗓子说,“是首席大提琴手的粉丝……”原来如此。杭司恍悟,但是瞧着陆南深的表情,总觉得他像是没说完。事实上陆南深还真没说完,见杭司盯着自己瞧,他舔舔唇,继续说,“还记得你在山洞里看见的东西吧?”杭司记得,“被你收起来了。”陆南深点头,“那是大提琴手的项链,猎豹也有一条,他俩之前进过死亡谷。”他顿了顿,补上了句——“他俩是情侣。”:()四重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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