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着车内细微的暖风,连珩穿着浅蓝色的衬衫,外面罩了一件深灰色的大衣。
大衣敞着怀,下车时能看见棕色的牛皮枪套背带从腋下穿过,勒出隐约可见的胸部肌肉。
他避开余景的目光,打开后车门把归归放出来。
抬手间轻微的动作,余景看见连珩大臂内侧露出的一点枪托,一闪而过,很快又藏进衣服里。
怎么……有点……嗯……
余景眼皮跳了两下,咽了口唾沫。
连珩牵着狗绳,把归归交给他。
余景短暂谴责自己两秒,默默拽回归归。
再暗骂这条养不熟的白眼狗,自己天天对他这么好,闻着连珩的味了就能一股脑窜出去头都不回。
两人像小学生罚站,一个盯人一个盯狗,天寒地冻地杵在寒风里,谁都没有说话。
沉默不到十秒,民警随后赶到。
对方喊了声“连队”,习惯性的慰问:“这么晚了还在查案呢?”
“嗯,”连珩这才回过神来,微一点头,“你们也辛苦。”
声音沉沉,和以前抱着余景哼唧的仿佛是两个人。
只是归归摇着尾巴,和连珩亲昵的样子又在告诉余景他们分明就是同一个。
“不辛苦不辛苦,”民警连连摆手,笑道,“没想到这狗跑您这儿去了,还真会找哈哈哈哈。”
连珩低着头,有些迟钝的“喔”了一声,像是思考两秒,然后作答:“因为这是我的狗。
第77章
余景很不认同这个说法。
他觉得,当自己带着归归从连珩家里搬出来的时候,归归就只是他一个人的了。
不过他没说出来,毕竟连队呢,面子还是要给一点的。
民警“哦哦”了好一通,虽然看起来好像很懂的样子,但脸一转问余景:“这不是你的狗啊?”
余景:“……”
这要怎么解释呢。
“我送他,”连珩暂时中断了两人的对话,对民警说,“你先回去吧。”
民警奇怪地一挑眉:“嗯?你送?”
没人回答他。
余景没有拒绝,主要是不想在外人面前拉拉扯扯,搞的谁都尴尬。
而且他在雪地里跑了半天,鞋子里都灌了雪,自己再慢吞吞走回去都不知道几点了,还不如坐个顺风车。
然而,当余景抱着归归坐进副驾驶时,却发觉车厢里相对封闭的空间比他想象中还要暧昧一些。
为了避免独处时嘘寒问暖刻意寒暄,余景拿出手机,点开导航输入地址,整个人就这么抱着归归看向窗外,摆出一副拒绝沟通的架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