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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3页)

男俊女美,仿若一对璧人,我的心渐渐沉了下去。

没过多久,赵旌禾登基,一道圣旨到了家中,说要迎陈念念进宫。

陈念念盛装打扮,满目都是骄傲与欢喜,连宋姨娘也挺直了腰背,尽是扬眉吐气的姿态。

母亲担忧地看我:“遇安,你为他付出了这么多,你……”

我强行挤出一个笑:“我没事的,娘,我没事。”

她进宫那夜我在家中枯坐了许久,从暮色黄昏到天明。

朝堂之上,赵旌禾的脸在冠冕流珠下看不分明,我同他们一起跪拜喊着:“万岁万万岁”。

旁人说我是新皇最亲近的近臣,史无前例的出色女官,如今妹妹又进宫为妃,可谓一家荣宠,门楣风光。

赵旌禾走了下来,亲自扶起我,新皇笑着问我:“遇安,你会为朕守这江山的吧?”

虽然笑着,但眼底是不容拒绝。

赵旌禾没有母族撑腰,年纪又轻,刚登上正统,朝中很多人是不服气的,加上边境邻国不断来犯,他需要有人替他坐镇,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

片刻间似永恒长,我心里像被石头压着,最后恭敬地一拜:“陛下,臣自然愿意辅佐您守这江山。”

可是赵旌禾啊赵旌禾,你心中分明清楚,我一直以来想做的,是能与你共看天下的妻子。

下朝后,有在朝堂上一直与我不对付的同僚讥讽:“陈遇安,我很佩服你的能力,但也很可怜你。纵使你用尽手段又如何,始终是痴心妄想,男人终归只喜欢好皮囊,我听说你那妹妹,夜夜笙歌,可是得宠得紧。”

我摸了摸自己额角的胎记,在陈念念进宫后,它的颜色似乎变淡了些。

8

于是我被封为了镇边女将,挂帅去了边疆,这一去就是十年。

边塞苦寒,跟我一起来的有兵部尚书家的儿子沈雁归,他是个热情温和的青年,正直善良,看着我坐在城墙边喝烈酒时,也好奇想尝一口,却被酒辣到了嗓子,不住地咳嗽。

“遇安,你,咳咳,你怎么喝这么烈的酒?”

我感受着寒夜吹来的冷风:“更深露重,吃些酒好暖身子,公子哥儿,你细皮嫩肉的,也跑来这破地方受苦?”

沈雁归撩袍坐下,看着远方:“家里想让我参加春帷,日后入翰林院做个文臣,我不想,我想从军做个将军,保家卫国,来边境做出一番功绩。”

我没说话,他接着喝了口酒,又不住咳了几声道:“我在京都时总听他们说起你,当朝第一个女官,文韬武略,智谋过人,比大多数男儿还要出众,皇上的成功登基也是你一手辅佐,遇安,你真是个很出色的女子。”

我一愣,有些不好意思:“是吗?我以为大家都会说我是个心机深沉的奸臣。”

他摇摇头:“怎么会,事无绝对,虽然很多人表面上说你,但实际他们内心是很钦佩的,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试问有哪个闺阁女子敢跑来边境坐镇挂帅?”

“而且,”他眼睛亮晶晶的,“我觉得你其实长得很好看。”

我看着他清澈而真诚的眼神,心跳猛地漏了一拍。

已经很久没人这么坦荡地赞美过我了,从前见惯了官场中的丑恶人心,面对这样直白的欣赏,我有些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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