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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我叫秦屿,追杀我的人是我唯一的徒弟。”秦鹤洲说。既已是羽春楼主,江湖上树敌无数,自有其他名号用来行走江湖,秦屿是他最常用,也是最喜欢的。

“他为什么要杀你?”钱青问。

秦鹤洲阖目,覆在被褥下的手无意识地触上小腹:“我杀了他全家。”

钱青不解道:“奇了,你杀了他全家,竟还敢将他留在身边收为弟子?”

“为什么不敢?”秦鹤洲说,“我的武艺也曾独步江湖,他手无寸铁,软弱可欺。猎人若是外出打猎,猎杀母鹿后发现有小鹿存活,也会愿意把小鹿带走养在身边,而不会提防小鹿替母鹿报仇。”

钱青笑了起来:“那我知道你为什么会到如今的地步了。”

“为什么?”

“因为你忘了你那弟子是人。人有七情六欲,知善恶,有执念。鹿有亡母之仇,却深知斗不过人,所以只能认贼作父,久而久之安于现状也就忘了仇恨。但人却会逆流而上,只要找到时机,即便知道必死无疑,也会不计后果地去尝试。你将你那弟子当作鹿的那天,便已注定会有今日。”

听了钱青的话,秦鹤洲后知后觉,豁然开朗。他原本怎么也想不通,自己看着长大、用心护在身后的徒弟,为什么会成了这副模样?

他总以为赵鸣筝早都忘了过往。秦鹤洲只记得崔云山庄勾结敌国是罪有应得,却忘了那堆叠在血雨中的尸身,每一具都是赵鸣筝的至亲骨血。

秦鹤洲没有亲人、挚友,他不懂亲人的含义,因而无法理解至亲在眼前被杀是一种怎样的血海深仇。

无法理解的事情,便无法设身处地,更不会因此产生提防。

他想起八岁的赵鸣筝,那样稚嫩弱小,总是胆怯地躲在自己身后,时常半夜惊醒。秦鹤洲并不擅长安慰人,更不懂如何与孩子相处,只能坐在赵鸣筝床前,看着他。

那时,秦鹤洲以为自己保护了赵鸣筝,却从未想过,自己才是对方的梦魇。

想到此处,秦鹤洲觉得身上隐隐抽痛起来。他猛地弯身,护住小腹,片刻后意识到,此刻作痛的并非小腹,而是胸腔内那颗跳动的心脏。

“那你为什么要杀你徒弟的全家?为名?为利?还是为别的什么?”韦秋问。

秦鹤洲抬起头,想了想说:“我是为名利,但他家覆灭,却是必然。他的双亲勾结外族,为外族提供军械,几乎酿成大祸。”当年崔云山庄背靠崔云山,私开铁矿,打造兵器,私下卖与邻近小国,引起了边境数场动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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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通敌国,私造兵器,确实该死。可为父报仇,在江湖上却也是天经地义。”钱青摇头,已经完全理不清楚如此复杂的事情。

“一笔烂账。”韦秋说,“不过既然救下了你,我和钱青就绝不会袖手旁观,至少也应保你到孩子平安出世。”

赵鸣筝如今手握羽春,秦鹤洲实在不愿让韦秋他们平白搅进这场风波,于是将顾虑告知:“如今我这徒弟身居高位,手下之人个个皆是精锐,你们若是与我一起,恐生事端,平白受到牵连。”

韦秋不以为意:“事端?江湖人最不怕的就是事端。他便是手眼通天,这世上也总有他找不到、去不得的地方。”

钱青似是恍然大悟,看向韦秋:“你是说?”

“定国侯在封地钱江的别院……”

“不成!”未等韦秋话落,钱青便急急将话打断,“你好容易才从汴梁那鬼地方逃出来,若是再上赶着去钱江,被周家人发现,又该如何?”

韦秋垂眸,手略略撑了下后腰,似是腰间不适,很快姿态又恢复如初,说:“周家那边,我总归是要去一趟。”

第11章恨之深爱之怯

最初在秦鹤洲身边之时,赵鸣筝只是单纯想要对方去死。

赵氏满门,二百七十三口,血债血偿,秦鹤洲赔上一条命,倒算便宜。

但时间久了,赵鸣筝渐渐发觉,想要杀了秦鹤洲实在是过于简单。秦鹤洲虽杀人饮血,却不善心计,永远目下无尘,在他眼中,天下人似乎只有该杀与不该杀,想杀与不想杀。

被他允许留在身侧的人,几乎不用做什么就能得到他最大的信任。

而赵鸣筝自己,却有幸又不幸,成了秦鹤洲身边唯一不会被提防的存在。

有时半夜惊醒,赵鸣筝看着身侧蹙眉的秦鹤洲,刹那间脑海中可涌现出十数种无知无觉便可置对方于死地的办法,但他始终未有行动。

这并非胆怯,也绝非犹豫,只是……赵鸣筝也说不清,只反复告诉自己时机未到。

终于,在抚朔关的漫天风雪里,赵鸣筝忽地想到了最好的复仇途径——毁了秦鹤洲引以为傲的一切,让他长命百岁,却生不如死,每日都活在对于过往罪孽的悔恨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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