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两个月前,上级下达的精神,允许燕京和临近的津门两地部属企业,进行体制改制。
实施自给自足的发展方针。
简单来说。
就是财政拨款减少一半,而且是专款专用。
只能用来完成上级安排的生产任务。
至于其他资金,需要改制企业自己想办法。
改制的好处是,每年的生产任务减少一大半。
企业拥有人员流动,资金分配,商品使用权。
以往。
国有企业的衣食住行,人员吃喝拉撒方面的费用,全部由上级部门拨款承担。
工厂和企业只负责生产,商品和生产资料由物资局调拨,联系。
一句话,统购统销。
厂里没有任何的自主权。
工厂既无权开除工人,更没权利拿钱购买非计划企业的生产资料。
商品生产好了以后,直接交给物资部门。
企业无权进行销售和转让。
只要改制,曾经被上级掌握的“生杀大权”,将会全部回到工厂手里。
除了这些。
工厂还有一项重要的权力,直接对接外商。
越过几十个主管部门,点对点和外商洽谈商品出口。
“我们讨论了一个下午,你一个主意,我一个想法,这样只会白白送走财神爷。”
“先对企业进行改制,拿到改制后的各种自主权,然后,我们可以单独和外商洽谈未来的合作细节,以商品抵债,降低产品出口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