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便是南风认为的佣兵,在小说、影视剧里,可没少看。
走在枪林弹雨里,亦正亦邪,想想都觉得酷!
“小兄弟不是佣兵?”
甫哲目光打量南风,着重落在那玄色披风与少年用来划蘑菇的精美匕首。
“不是,无意来到此地罢了。”
南风说得含糊,身份什么,让人自己猜去。
这不,甫哲确实有所猜疑。
难道是从帝都中心来的富家公子哥?毕竟,那些吃饱喝足的贵族少爷,闲得慌。当佣兵、当吟游诗人、当所谓侠客,都是话本看多了。
距离森林最近的,是一处名叫赛罗的小镇,当然,更多人愿意称之为佣兵小镇。
小镇除了发布悬赏的佣兵工会外,就是本地人开的客栈妓院酒家,靠着进出冰雪森林的佣兵,生意不可为不热闹。
南风从甫哲嘴里听了赛罗小镇,自然想跟去。
四天后,南风踢了踢大黑熊的脑袋,笑得格外灿烂。
“总算是让我逮住。”
甫哲视线极好,一眼便认出陷阱里,大黑熊旁的小脑袋,是个小黑熊。
感情那晚,小黑熊不止是作为食物。
再看南风的视线,可不就是看个不谙世事贵族少爷的目光,心够狠,居然想得到用幼崽吊大黑熊。
“小兄弟,这黑熊皮毛能卖不少钱。”
“你会割皮毛?那好,到时候我们一人一半。”
南风也打过动物皮毛的主意,可惜他连杀鸡都不会,更不用说割皮、洗皮、炮制。
现在倒好,弄了个帮手。
因黑熊皮毛,两人前往赛罗小镇的日程,往后推了一周。
五月,冰雪森林的天气明显比之前又好上了几分,暖和的气候,让动物们纷纷出现,开启它们的游园生活。
“三个月了,来这森林两个月。”
南风晃着腿,靠着大树看甫哲处理鹿皮,思考起怎么寻找任务线索。
这两月,说没有收获绝对是假的。
有意识锻炼身体,南风现在跑个五公里都不待喘,而且,他可发现了不少血色玫瑰的技能用处。
永生玫瑰的种子,可以在任何条件下生长发芽,每开出一朵玫瑰都可作为他的眼线。
不止如此,玫瑰若是用作武器,种在猎物身上,生长速度将快上数十倍。
还有个收获,上次进入赛罗小镇,南风发现,文牒的重要性。
文牒相当于身份证,出城入城住宿都需要查验。没有文牒,寸步难行,除非像南风前月般,只活动在无脊之地或者冰雪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