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她问。
“听说啊。。。。。。。”婢女压低声音:“皇上要给忠勇侯府陆小侯爷赐婚,京城的贵女哪个敢嫁他?生怕被选了去,都忙着定亲呢。”
“陆思蘅?”
“对啊,就是他。”
陆思蘅,一个人嫌狗憎的主儿,狐朋狗友遍地,京城纨绔子弟皆以他为首。成天不思进取打马遛街,要不是上头有个皇帝舅舅罩着,早被人收拾干净了。
不过要说金贵,全京城也就他金贵,连皇子都比不得。陆思蘅刚出生时父亲就战死沙场,母亲听得噩耗过不久也抑郁而终,显赫的忠勇侯府独留下这么个小苗苗。
圣上疼爱胞妹,又感念于忠勇侯为国捐躯的忠义,将陆思蘅这颗小苗苗看得比眼珠子还重要。平日里但凡有个头疼发热的都要派御医诊治,再加上忠勇侯府老夫人溺爱成性,十八年过去,便造就了陆思蘅这么副混不吝性子。
这样的人,难怪没人愿意嫁他。
忖了忖,阮韵知问:“我阿娘在何处?”
“夫人应该在选布料呢,今日上午宝丰布庄送了好几匹时兴的花样子来,夫人说要给小姐做几套衣裳。”
阮韵知点头,暗自思量着,一会用过膳后寻母亲问问。
她也要尽早定下亲事才好,以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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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东三苑亭台楼阁,雕梁画栋,这里是京城富家子弟们的娱乐场所。每日里,衣着鲜亮的公子哥们聚集于此,或饮酒听曲,或赌马下棋,成了京城最热闹的胜地。
此时,阁楼奢华的雅间里传出喧闹声,一众公子哥们簇拥一人走出看台。
“小侯爷,我前些日从西域人手里买了匹好马,敢打赌,一定能胜过你那匹夜照将军。”
“朱茂才,你的马也配跟小侯爷的比?小侯爷的马可是忠勇侯当年坐骑配的种。忠勇侯英勇盖世,征战沙场威风凛凛,坐骑日行千里不在话下,岂是寻常马能媲美的?”
被称呼小侯爷的陆思蘅不说话,两手撑着栏杆,目光慵懒地望向马场里十数匹精良宝马。
都是世家子,单挑哪个出来都是京城里的好颜色。然而,在一众锦衣富贵的公子哥中,陆思蘅仍旧显眼得很。
他身姿颀长,五官精致俊朗,眉眼总是带着几分桀骜不羁,一身金丝镶边袍子流光溢彩,昂着下巴微微含笑时,浑然的尊贵之气。
不多时,小厮上前来,在他耳畔低语了两句。
陆思蘅不以为意:“赐婚而已,让老夫人做主就是。”
“小侯爷,可皇上宣您进宫一趟呢。”
“什么事?”
“呃。。。。。还是赐婚的事,说是问问您的意见。”
默了默,陆思蘅撇嘴:“麻烦。”
说罢,他道:“小爷得进宫一趟,你们自个儿玩吧。”
随即转身下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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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了宫,皇上笑眯眯招手:“思蘅来了?快来,这些都是京城待嫁的适龄贵女,你看看可有心仪的?”
陆思蘅行了礼后,上前瞥了瞥,见桌上放着一沓贵女画像。
他毫无兴致:“舅舅,您随意挑一个就行。”
“哎,婚姻大事可不能马虎,你挑个喜欢的吧,舅舅给你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