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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1页)

此河名唤“虞渊”,而虞渊是传说中日落的地方。河面宽广,衔有远山,堤边青草茵茵,垂柳郁郁,偶有凉风拂面,实是惬意非常。慢慢踏了青草沿河而行,摘两朵雪白小花簪于鬓上,正自得其乐间,忽见前方柳树下躺了一个人,双臂枕于头下,用一只大斗笠盖着脸,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秋色粗布衫,悠闲地翘着二郎腿,裤脚高高地挽在膝头,露出两截修长结实的小腿和一双赤着的大脚丫子,翘起来的那只脚丫子的趾缝间还夹着一根狗尾巴草,随着微风四外摇摆。在他的身旁用戳在地面的树杈架着一杆钓竿,钓线垂入河中,另还有一只鱼篓和两只胡乱丢在那里的木屐子。原来是个垂钓的,见我近前仍旧一动不动,想是已酣然入梦,还真是悠闲呢。我向河里瞅了瞅,并未见到鱼儿咬钩,心说这家伙究竟是来钓鱼的还是来睡觉的,这会子就算是有鱼上钩他也狗屁不知。再转回脸来瞅瞅这人,身上衣衫虽粗简,却是随性自然,两只大脚虽赤着,倒也干净红润,悠哉游哉地仰卧于天地之间,不被红尘而扰,不为凡世所忧,澹泊明志,宁静致远,竟是位逍遥自在人。心中不由对这人有了些好感,因他所拥有的这份随心所欲正是我欲达却达不到的。若说现在的我确实不愁吃穿,然而幽闺深邃,女子慎行,并不能真正的做到畅所欲言、为所欲为,最好的结果不过是嫁个有钱人富贵终老,慢慢被这古代世界所同化所束缚,彻底变成一个古人。对我这个现代人来说束缚是可怕的,封建君主制下的古人没有几人能真正了解自由的含义,因此他们习惯了被各种东西束缚,可我……我能习惯么?想要做富贵米虫,就必得放弃自由,有得必有失,富贵与自由哪一个更适合我这个没有任何自主谋生能力的弱女子在古代生存下去?不要太理想主义,答案是刺耳且凉薄的:富贵。正因为这答案对我来说早就显而易见,所以我此时才更羡慕身边这人拥有着另一个答案。忍不住蹲身轻轻坐在他旁边的草地上,抱着膝头望住泛着微澜的河面,任轻风拂着发丝和衣袂,仿佛一时间也沾染到了他的悠然惬意,心中竟也轻松愉悦起来,忍不住胡思乱想:其实……若嫁了这样的一个人……也未尝是件坏事……我无聊的想像一经脱缰便很难收住,河面平静依旧,我脑中却已风云际会,正意淫得酣畅淋漓之时,忽觉得脸上一阵湿凉,抬头望去,见不知何时竟然落起了密密绵绵的小雨,天空一水儿的青灰,让人突然有种失重感。果然是六月天,孩儿脸,说变就变。就在我仰着脖儿冲老天眨巴眼儿的时候,突然眼前一暗,一顶大大的斗笠就扣在了我的头上。这……斗笠?难道是……身边这个家伙的?他……竟还是个好心人呢!我半是感激半是期待地慢慢扭过头去,见他果然已经醒了,蹲在我身后侧方,赤着的双脚踏在松软的草皮上,袖口也被挽到了肘部,两根结实的小臂搭在膝盖上,一只大手还捏着方才的那颗狗尾巴草。我用一根手指将下压的斗笠沿儿抬高,然后视线里就出现了这人的一张笑脸。呃……那个……告诉我,这一定是幻觉……怎么、怎么会是他……“季大人……今天不坐堂么?”我虚弱无力地含笑问道。这深深的眉眼,这玩味的笑容,不、不是那季大狗官还、还能是谁?!——嗷ygod!见惯了他大红官袍在身的样子,如今乍一换了普通衣衫凭添了几分闲散慵懒,然、然而依旧是让人讨厌!看他这副对我的存在毫不感到惊讶的样子,显而易见这家伙从一开始就知道我坐在他的身边!他、他他他竟然装睡到现在!真真气死我了。天可怜见啊!我纯洁又甜美的第一次小小心动啊!竟然如此凄惨地浪费在了这个狗官的身上啊!天理何在啊!惨绝人寰啊!哇啦哇啦啊!季狗官眼底笑意浓浓,回答我的话道:“为兄偶尔也想偷偷懒呢。”我完全不想再说话了,默默从草地上站起身,掸掸身上沾的草叶子,本想把斗笠还给他,但一看雨似乎越下越大,立刻就打消了这念头。狗官也站起身来,穿上他那双大大的木屐,而后收了钓竿,拎上鱼篓,冲我笑道:“灵歌妹妹是想先找个地方暂时避雨还是直接回府呢?”“这雨大概一时半刻停不了,灵歌还是直接回去的好。”我轻声道。“那为兄送妹妹回府。”狗官笑眯眯地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我走先。我原欲拒绝他,但一想他的斗笠还在我的头上,只好默允。沿了河堤快步而行,没走多久雨势竟然滂沱起来,忍不住回头看了眼走在身后的狗官,见他身上衣衫早已湿透,紧紧贴住皮肤,倒勾勒出一副好曲线……咳咳。“大人……找个地方避避雨罢……”我终究还是没能硬下心肠。狗官一手遮在额前挡住滑下面颊的雨水,向我笑道:“这雨大概要下很久,还是赶回府去的好。”那……这可是你说的,到时感冒发烧可不能怪我,斗笠也是你自己愿意给我用的,这人情可不算数!不再多言,我加快步子,几乎一路小跑地奔回了岳府,狗官才要奔着大门而去,我连忙轻声叫住他:“大人……走偏门罢。”狗官挑着眉毛好笑地望着我,我不予理会,带了他绕到了偏门,守门家丁将我俩让进府去。“大人的衣服湿透了,不妨先换上家兄的干衣服,以免伤风,待雨停了再走不迟。”我一边带着狗官穿庭过院一边佯作关心地道。“如此有劳灵歌妹妹了。”狗官毫不客气地笑着应了,害我心中后悔不该多那一句嘴,岳家父子此时都不在府中,作为唯一的主人,姑娘我还得陪他歇着陪他喝茶陪他聊天儿(所谓三陪“小姐”……),简直是自找苦吃。平时伺候岳清音起居的只有小厮长乐一人,偏巧他今儿还回家去了——岳府的规矩还是有那么一点点人性化的,每个仆人每月都有一天的探亲假,家不在本地的仆人可以攒到一起休。是以……只好由我亲自引了季狗官前往岳清音所住的地方。由于对那位心思缜密的哥哥避之唯恐不及,所以我从来没有接近过他的住所,也就是趁他不在家的时候为了熟悉府中环境远远地向这边望过一望,当时就十分地羡慕他居住的环境。与我独占一个小跨院儿不同,岳老哥是居于一座双层小楼中,四外翠竹环绕,白石铺径,一座白色灵璧石堆叠而成的数米高的假山与楼相依,山上藤萝薜苈沿房檐垂下,平日里随风摇曳,郁郁生香,恰是个幽静怡人的所在。而此时骤雨洗竹,却更添了几分清冷寂寥之意。也不知是岳清音的吩咐还是下人们心有敬畏,一路走至楼前竟见不到半个人影,我将斗笠摘下靠在门前廊上,轻轻去推那门,门便应声开了。进门是个小厅,设有梨花木的桌椅,除茶具外再无多余摆设。卧房在二楼,我带着水淋淋的狗官由楼梯上去,第一间是书房,第二间方是卧室。卧室的北墙设有衣柜和架子床,床上吊着浅青色的帐子,东窗正笼着一方竹影,窗前一案一椅。整个卧室素净简洁,倒颇合岳清音的风格。我打开衣柜门,里面是叠放整齐的衣服,随意取了一套苍青色的出来先放在床上,而后转身至洗脸架子上取了擦脸的巾子递与狗官,轻声道:“大人先擦擦雨水,灵歌在楼下恭候。”狗官接过巾子笑道:“灵歌妹妹也先去将衣服换了罢。”我低头看看自己,见裙摆也湿了大半,溅了不少的泥点子,遂道:“既如此灵歌去去就来。”于是转身出门,径直下楼回到我住的院中。才将身上衣服脱下来我就傻了眼,但见裙后臀部的位置豁然印着两个屁股蛋儿形的泥印子——想是在那河边草地上坐的时间太长了,天潮地湿,是以就产生了如此奔放的效果……我蓦地想到这一路走回来时那狗官始终是走在我的身后的,那岂不是说……他、他都看到了?嗷——我不活了,呜哇哇,这人丢大了……那该死的狗官!他、他全都看见了,竟然还装着不知道——虽然这种事确实不好出声提醒以免我当场尴尬,可、可越是这样反而越让我事后感到难堪啊!呜呜呜……那狗官不定在心里头怎么笑话我呢!我讨厌死他了,呜呜呜……一时间我是又羞窘又气愤,对着那俩屁股蛋子印儿浑身哆嗦体如筛糠,吓得一旁的绿水连忙过来摸向我的额头,我咬牙低声道:“我没事……把干衣服拿来吧……”换罢衣服,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让自己胸中的羞忿平息下来,令青烟去泡壶好茶,待会儿送到岳清音的住处去,我自己则撑了伞由绿水陪着忍辱负重地先行往那边走,到得门前,深做几个呼吸,而后推门入内,见那狗官正负手立在窗前赏雨,身上穿着岳清音的衣服,岳清音的身形较为瘦削,因此这衣服穿在狗官身上略显紧绷,本是穿起来极为飘逸的款式,硬是让这个发育好得过份的家伙穿出了性感韵味,直令我忍不住想在他那貌似很有弹性的臀部上狠狠地印上两个泥脚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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