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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麒麟出云(第1页)

又一滴汗珠划落脸颊。唐翎书从袖中取出一块手帕,看向我。白净的手帕,我猜这块手帕上也有淡淡的绿茶香味。笑着摇摇头,我抬起袖口,将脸上的汗水擦干。唐翎书也是一笑,用手帕把自己脸上的细汗擦干。小芝麻跑了过来,问我:“小姐,雨冰茶现在喝吗?”我眨巴眨巴眼,她一蹦一跳跑了回去。“走吧,喝茶去。”我邀请道。唐翎书和我并排而走,来到一座假山前。石阶很宽,两人一同行走,不觉得拥挤。假山上的石阶直通山顶,最高处有三层楼高。唐圣元已经坐在亭中的石凳上,面前摆放着一碗米汁。小芝麻见我和唐翎书上来,便把牛皮酒袋打开,将两个小碗斟满。天上的那片风舞九天逐渐散开。饮一口雨冰茶,冰凉入口,微微米香。茶入喉中,又感到酒的温热。唐翎书品着雨冰茶,虽没有言语,从他的神色中却看出轻松和宁静。雨冰茶虽名为茶,却实为酒。唐圣元不能喝雨冰茶,有些遗憾,但是他面前的米汁是麻姑精心所制,香甜可口。他喝了一碗,又要求加了一碗。小芝麻取出火折子,把亭中的灯点上。再抬头远望时,夜幕悄然降临。目光所及,院中的各处园子、各条道路都点上了灯。大地安静下来,风也披上了神秘的舞衣。小芝麻一时兴起,开始讲鬼故事。我见唐翎书没反对,就由着她胡说八道。“有一位年幼的小姐,觉得天气太热,就剪了短发。没想到,周围的姑娘小姐们都嫌弃她是假小子,不愿意和她玩。小姐的周围也没有同龄的小厮和公子们,所以她只能一个人玩。”“有一天,小姐的身边出现了一个陌生的、比她大不了两岁的小姑娘,主动和她结伴玩耍。小姐高兴坏了,两个人上树扑蝶,如影随形。”“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等到小姐的头发长了之后,再也找不到那个小姑娘了。小姐于是向周围的人打听她的踪迹,结果却得到了一个让她自己震惊的结果:家里没有人见过那个小姑娘,从来都只看到小姐一个人在玩。身边的姑娘小姐们又开始嘲笑,小姐是因为没有人和她一起玩,就自己凭空想象了一个玩伴儿。”“不过看着这位小姐长大的姑姑说,小姐年纪更小些的时候,救过一只受伤的小白兔。那只小白兔长得很漂亮,不同寻常,再根据小姐的描述,发觉消失的小姑娘长得竟像极了那只小白兔。姑姑就猜测,或许是那只小白兔前来报恩了。”小芝麻说的绘声绘色,手舞足蹈的。唐圣元神情专注,似乎信以为真,但不知为何,他中途瞧了我两眼,这是认为我就是故事里的那位小姐?“那只小白兔伤好了之后去哪儿了?”唐圣元好奇的问。“当然回到树林里啦。”小芝麻说的一点儿都不含糊。唐圣元听完后认真的思考。“圣元兄,你可别听小芝麻胡编,她最喜欢讲鬼故事了。”我觉得有必要摆出事实。唐圣元看了小芝麻一眼。小芝麻哼了一声,不以为意。“天色已黑,二弟,我们该告辞了。”唐翎书说。小芝麻变戏法似的拿出两个灯笼,点上。小兔形状的灯笼给了唐圣元,圆月形状的灯笼给了唐翎书。我盯着唐翎书手上的灯笼,怎么看怎么觉得眼熟,这不是我的那盏吗?这个小芝麻,真是太不够意思了,居然把自己家小姐的物品私自送人。唐翎书看着挺喜欢这盏灯笼,提起来仔细打量一番。好吧,君子成人之美。唐圣元刚听完有关小白兔的鬼故事,又看到小兔形状的灯笼,神色有点儿不自然。努力镇定面色,一人走在最前。小芝麻跟在他的身后,就差捂着嘴偷笑了。将唐家两位公子送走,小芝麻晃到我的面前,挑挑眉,说:“小姐,打拳打的还不错?”我冲她笑了几下,淡定一张脸,躺在一旁躺椅上,翘起了二郎腿。小芝麻眉头一皱,双手抱胸,批评我说:“是不是最近又见冷爷了,瞧瞧你都跟他学了多少臭毛病。”两眼一闭,我什么都听不见了。大概吧。第二天,唐翎书见我既已无大碍,就和唐圣元告别乐府,启程,边游览边回籽州。乐温良给唐翎书也准备了好几辆马车的礼物,让他务必收下。我从没去过籽州,考虑结伴同行。飞鸽不合时宜的又送来一封短信,上面写着四个字:麒麟出云。我在心里将这四个字念了两遍,最终打消了去籽州的念头,和他们二人一一道别。临走时,唐翎书来到我面前,继在云府给我的书信之后,再次邀请我去籽州做客。我在心里回答:但愿,我有这个机会。唐家两兄弟离府后,我突然觉得有些烦闷,不想待在屋里,于是一人去街上溜达。逛了一会儿,还是索然无味,掉了个头,拐进小巷。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沿着小巷,来到另一条街。没走几步,抬头,看见一块木匾,匾是黑底金字,上面写着三个苍劲俊逸的大字:卧梦轩。心里终于舒坦了些。手指从袖中勾出小折扇,一摇一晃迈入门槛。今天小兔亲自出马,在一侧的桌椅旁招待几位异域客人,和他们说着听不懂的语言。小兔不是出生在全境内的人,具体来自哪里谁也说不清,但是他天生语言天赋高,异域的语言都能被他信手拈来。小兔看到我,先用眼睛打了个招呼,再用眼神指着楼上,意思是,冷易君也在楼上接客呢。生意这么好?不行,我得问我的“亲哥哥”要点儿零花钱花花。一楼后门的两侧都有楼梯,我挑了右手边的楼梯上楼。二楼是包间,一些比较隐私、但又不需要另择其他地点的生意会在这里商讨。果然,虽然门窗墙壁隔音效果好,静下心来,我还是听出了冷易君的声音,似乎正和客人说到关键的地方。我抬脚,准备继续上楼。突然听见身后有一道门被打开。转头,看见冷易君探出一个脑袋,也看向我,他用嘴型问我:找亲哥哥有事?我摊开手,表示完全没有。他冲我挥挥手,意思是:那就自己玩去吧。我继续上楼,身后传来轻轻的关门声。三楼也是包间,但是最东面的一间是冷易君的办公室。每隔一天和月初的头两天,冷易君都会在这间房内听卧梦轩的伙计汇报近两日的工作。今天正好是他办公的日子。我推门进入,看见窗前的茶桌上已摆好茶具,小茶炉上覆着盖子,里面的碳火大概已经被暂时收走。转身关门。冷易君的桌子上除了笔墨砚、空白的纸张和镇尺,别无他物。平常这里不上锁,所以商业资料都不会放在房间内,而是由各个伙计自行保管,每份任务单子被执行和反馈完毕后,都直接进库房建档。我把窗户打开,坐在茶桌前,试了一下茶壶,还热着。在一旁挑了一个茶杯,自斟自饮。窗外正好看到前面两条街景,那里是墨城的繁华地。如果陈逸飞在的话,肯定会很喜欢眼前的景色。我和他已经多日不见,要不要路过柳州去叨扰叨扰他?正想着,有人走近,敲门。本不打算应答,门外突然喊了声:“二小姐。”“二小姐”是卧梦轩和冷府的人对我的称呼。冷易君是我的大师兄,我是他唯一的师妹,自然是排名第二位。平常这里人多眼杂,两处的人都称呼我为二小姐。“进来。”我回道。推门进来的,是卧梦轩的人,我认得他。他双目明亮,身形矫健,擅长收集情报和跟踪。卧梦轩门下的奇能异士,有些是因为冷易君慧眼识英雄,他们还在民间无人问津的时候,被冷易君带回卧梦轩,像是小兔;还有些在江湖上早已闻名,和卧梦轩惺惺相惜,愿意加入卧梦轩,并且通过卧梦轩严格的测试,正如我面前的这个人,安离青。我心中一笑,想必刚才冷易君看出我的心情不佳,就招来他的一位得意干将,陪我说会儿话。“幽灵王,好久不见。”安离青的行踪如幽灵一般神出鬼没、难觅其踪,卧梦轩的人都喜欢称呼他为幽灵王。安离青笑了:“二小姐,好久不见。”“是关于冥兵营的杀手?”我问道。安离青又笑,说:“二小姐不愧是有一颗七窍玲珑心。”“能在江湖上存活多年、并为众人熟知的杀手组织,没有几个。冥兵营只在夜间行动,夜里安静,很容易听到一些轻微的声响,所以跟踪他们很难。”“玉苍派出事,卧梦轩必定是在第一时间将消息从北州平城传到清州墨城。我在前日,也就是蒲月二十五日申时一刻收到消息,得知当夜,玉苍派案件的凶手会出现在江城和郁城的交接处。”“消息从北州平城送到清州墨城,最快需要三个时辰,之后,轩主进行安排,并将再次收到的行踪消息传递给我。冥兵营没有装备千里马,他们只在夜间赶路,路线是在北州境内,从平城出发,经商城,再到郁城。”“于是我猜测玉苍派的案件发生在二十三日的夜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够将目标锁定,并对他们之后的行踪预判得准确无误,除了幽灵王,我想不出,还有谁能够做到。”安离青的性格直爽,点头赞同:“不错,案件确实发生在二十三日的晚间。二十三日早上卯时三刻,平城的联络点将消息加急报送卧梦轩总部,并同时将消息发送到全境的站点。我的行踪只要跨城界,就会报备卧梦轩总部。很巧,接到消息时,我正在燕州最北的麓城。二十三日酉时整,我收到轩主的密令,前往平城查明案件。”“半个时辰后,我来到王义夫的家中。他们的遗体已经被官府接走,例行检查并立案,于是我重点分析房屋院落和几人卧室中的各种痕迹。”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二小姐可有兴趣听我聊聊破案的经过?”安离青问道。果然是受冷易君的所托,我终于静下心来,邀请他一同饮茶,并洗耳恭听。“王义夫的府邸就在玉苍派的地界之内,占地面积不大,房间都相距不远。事发之后,几位受害人的死亡地点被印条封住,”“当夜,王义夫与最受宠的小妾吴氏住在一处,在西院,吴氏生有一子,也一同住在西院;王义夫的正妻张氏在北院休息;另一位妾赵氏和她的女儿住在东院;王义夫的长子单独住在南院。二十四日一早,玉苍派有集体晨练,侍女们在试图叫醒各自的主人时,发现了他们已经死亡的事实。”“虽然没有尸体可验,但是生活的痕迹,人走动的痕迹,却散布四周。”“王义夫的正妻张氏喜欢花草,院内四面墙下都铺满绿草。在东北侧的草地上,我发现几处被踩踏的痕迹。青草被踩断,营养无法输入到顶部,叶子会渐渐失去水分;断裂的伤口处,汁液流出,也会逐步干涸。从以上两点的推测,凶手对张氏下手的时间是在子时三刻后。”“东院的赵氏睡眠不好,点上助眠香,通常也是子时三刻后才能入睡。即使睡着了,她也是梦寐不断,辗转反复。对此,她的侍女怨言很多,因为她要陪着熬夜。第二天起来,侍女除了需要叠好被子,连床褥也要一同整理。赵氏虽长得美,可惜睡眠差,睡相不好,所以首胎生了女儿后,王义夫也就不愿意多来东院了。”“我把封条揭开,进了这位赵氏的房间,却发现她的床褥并不乱,只在平躺姿势上双手的位置,有抓痕。这就说明被害时,赵氏没有进入到深度睡眠,她听到动静,睁开眼看到了凶手,可惜她却来不及反应,双手紧张的收紧后,便停止了呼吸。由此,我判断她的死亡时间是子时三刻左右。”“赵氏的女儿就睡在隔壁,她应该是同一时间被害。”“王义夫的大儿子遗传他的父亲,喜爱女色。经常在亥时左右招一位侍女进房间,两人在屋内折腾到子时方休。这些事情,都是由他的贴身小厮办理。被害的当晚,这位王大公子也临幸了一位侍女,然而第二天一早被发现时,他一人躺在床上,保持酣睡的姿势。那名侍女也辩解她在房内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其他人。”“王大公子还有一个习惯。起因是他有轻微的洁癖,每当与侍女亲热之后,就会在房间里,用早已准备好的热水和毛巾擦拭身体。之后,将换下的衣服和床单,扔在衣架上。第二天,他的贴身小厮会拿走清洗。被封的房间现场,衣架上确实堆放着一件贴身衣衫和床单,这说明当夜子时后,王大公子换擦完毕,入睡后,被杀害。我推测他的被害时间,至少在子时一刻之后。”“王义夫小妾吴氏的儿子还小,只有四岁,晚上都由奶妈陪着睡。奶妈的年纪不大,也在四年前刚生过孩子,现在是二十出头。俗话说的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位奶妈也是位不安分的主。她长得有些姿色,喂过孩子后越发变得有女人味,她经常在小公子熟睡后,和院里的总管私会。这一去,就是大半个时辰。”“不过人的福分真不好说,半个时辰的私会,却救了她一命。我了解到他们私会的时间,是亥时六刻至子时二刻。”“最后说到王义夫和他的小妾吴氏。吴氏很会做人,知道王义夫的睡眠质量不太好,他平日也不喜欢听门窗开合的声音。于是她找人重新定做新的门窗和边框,材料选用松软的木材,可以开合无声。”“这种特制的木材却有个缺点:如果指甲长且锋利的话,很容易在表面留下痕迹。不出所料,我在门框上找到了指甲的痕迹,让人惊讶的是,那道痕迹上还蹭有剧毒的粉末。彩七杀从不用毒,那么这些剧毒的粉末为什么会出现在门上?”“比对痕迹的方向和力度,我推断出凶手开启门的手势和手臂姿势,进一步推测,凶手的身高要比我矮半头。”“说到彩七杀,我们都知道这个组织的武器是银针。通常一道光影,针便被甩入身体内,快而狠,将人杀于无知无觉中。针作为武器,很难掌控,需要有多年的练习。如果凶手不是彩七杀的话,那么这些作为杀人武器的针,只能是通过刺入。”“刺入的速度慢,会有疼痛感,尤其是对于睡眠并不好、武功也算中上等的王义夫。王义夫一旦被惊醒,睡在他旁边敏感的吴氏,也会随即醒来。所以凶手需要慎重,要么通过点穴,要么通过用毒。”“所以凶手很有可能会使用官府无法查明的毒,在银针刺入前,让王义夫和吴氏摄入体内。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一同吸入。”“至于死亡时间,与王大公子类似,却又有些不同。”安离青清了一声嗓子后,委婉的对我说:“咳,具体的,就不解释了,总之结论就是根据床上的细微的痕迹,我推测,他们的死亡时间,在子时左右。”,!我在思考,此时的我应该眉头微皱,还是一脸懵懂的看着他?算了,一切掩饰都是会被看作是掩饰。于是我继续面目表情的听着。“总结以上的死亡时间,按顺序,应该是王义夫和吴氏在子时被杀;之后是小女儿,在子时一刻被害;第三个毙命的是王大公子,时间是子时二刻;接下来是赵氏和大女儿,死亡时间是子时三刻;最后是张氏,时间是子时四刻。”“关于凶手的身份,我听闻当晚院内有一个小厮起夜,看到屋檐上飞着三个骷髅影子,差点儿吓晕,顿时不管不顾,跑回了屋里躺下。”“骷髅的身材,再加上剧毒的粉末,我想到了同样是杀手组织的冥兵营。去平城细细打听,果然有人在北州和虹州交界的林中,也见过三个枯瘦身形的人。冥兵营的杀手长期服用慢性毒药,身形异于常人,所以他们轻易不会在人前出现,州界处大片的森林是他们最好的选择。”“冥兵营善于用毒,他们近期研制出一款无色无味,通过吸入体内来发挥作用的剧毒。这个情况让冥兵营和玉苍派案件进一步匹配上。根据对他们的了解,我推测出他们二十四日午夜的路线。守株待兔,果然在北州商城和虹州庐城的交界处发现他们。于是我将他们的撤离路线汇报给轩主,并继续跟踪他们。”“二十五日深夜,三名冥兵营的杀手到达预想的地点,我的任务完成。”安离青把过程详细说明,这是对我的信任,也应该是冷易君的吩咐。“在最短的时间内查清真相,幽灵王,谢谢你的解说,我听明白了。”我说道。安离青挑挑眉,接受了我的感谢。他看了一眼天色,对我说:“二小姐,一会儿可能有雨,要是没有别的事情,我就先告辞了。”看天色,竟已不知不觉暗下来,再看一旁的滴水石刻,才刚过申时,看来是有大雨将至。“嗯。回见。”我点点头,和他各自抱拳。安离青完成任务,一身轻松的离去。我又看了一眼天色,为了避免淋雨,我还是早点儿回家为好。从三楼下来,路过二楼,听见冷易君还在里面和客人谈着。我从腰间取出指长的细笛,吹出一串鸟叫声,告诉他,我玩够了,自己乖乖回家了。继续下楼,小兔和异域的客人都已不在。出门,走过两条街,一半的路程,突然一滴雨落在我的头上,紧接着,又是一滴。很快,地上落满了大滴的雨滴。不是吧?雨这就来了?四周突然听见好多女子的惊呼声,她们都被大雨到来的速度吓到。没忍住,我笑了出来。刚要抬脚,施展轻功而起,一把精致的纸伞出现在我的头上。我抬起头,看向一旁:来人的长相棱角分明、异常英俊,身着深蓝色长袍,冰冷着一张脸看着我。这不是云清麟吗?阿,我想起来了,麒麟出云,没想到来的这么快。:()木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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