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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金鱼的名字叫亦笙。时间一晃就是两年,段帷除了头发长了些,个子高了些,体重轻了些,外表上看不出有什么其他的改变。何汶来看过她几次,两人都很有默契的不提往事。两年里,段帷的生活可以只用一分钟就描述完,只要不过问细节。“小帷啊,我和你爸爸希望你今年生日能回来一下。”“我知道了。”记忆{完}俯视图[14]投资“总裁。”林素心推开段帷办公室的门,早有预备的后退了三步——那里头通常会“烟雾缭绕”。“啊!别!别开灯!”段某人回到南方后,又开始睡她的大头懒觉,而且变本加厉,常常能睡掉一个上午。会都在上午开,她就在上午睡,这懒还偷得特别有道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本钱是事业的基础,基础是成功的要素。她的临时卧室和办公室连在一起,整夜的工作就会造成令林素心后退的“梦幻效果”。“总裁,发展部的人已经在会议室了。”“哦~~我知道了,你就不能先叫他们去吃个午饭?”“现在都三点多了,还吃午饭?”“那你就叫他们去健身房锻炼一会。”为了赖床,她可是什么理由都能想出来的。林素心无可奈何的关上门。“发展部?”段帷朝天花板呲牙咧嘴的做了个鬼脸,“听起来就象‘发展不?’。”发展啊,谈何容易,单单是资金的注入,就已经让她头疼好几天了。段帷是个分析天才,历来能够准确的分析市场。她的拿手好戏是“逃市”,也就是在行情不好的时候退出。可要说到“注入”,她就有想跳楼的冲动。对她而言,退出的保险系数,远远比注入高,因为她从来没有独立的决定过对某个项目注入资金,而抽掉资金这样的事,她就从来没失手过,自然是会觉得自信满满。这是她接管段氏后的第一个投资项目,数目大得令她感觉无助:原先,她负责的计划都是段仕杰决定好后交给她去执行的,她的角色约等于生产线上的“调度”,后来,又有亦笙的“铁腕”撑着,让她过了两年躲过决定的生活。唉,现在只剩她自己,怎么办?“亦笙——”段帷不自觉的叫起来,活活把自己吓一条。她伸手摸口袋,掏出那张已经软得不能再软的纸,那封吕亦笙给她的信。“亦笙,我该怎么办?现在就有个大问题等我去解决,你说我该怎么办?”段帷又开始对着信自言自语,两年来一直如此。“要是我做了一个错误的投资怎么办?”敲门声又响起,“总裁——”“好了,好了,知道了。”段帷收起信,小心的放在衣兜里:“亦笙,我打算赌一把。”她说出了生平第一个经过思考的“赌”字。“素心!马上让发展部的人到我办公室里来,同时通知中层以上管理四点半开会。”段帷拉开房门,边整理领口的吕家家徽边对林素心喊。“什么?我没听错吧?”她叫人开会?!林素心的嘴张得快能塞下一个西瓜,就算是看见天上有只猪在飞,她都不会那么惊讶。“你有听力障碍吗?”“没。”“那不就对了。快。”“亦笙”在鱼缸里游啊游啊又是半年过去。庆功宴段帷的第一个庆功宴庆祝的就是她的第一个独立投资获得全盘成功。“各位同事,今天的晚宴是为庆祝公司在‘滨海城’投资项目中取得优异成绩而举办,在此,我谨代表段氏财阀感谢各位同事半年来齐心协力的工作。同时也要感谢长久以来给予我们大力支持的各界朋友。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段氏将在不久的将来进入世界知名企业的行列。我们也有足够的自信,让段氏在未来的日子里,变得更大,更强。今天的宴会,希望大家能够玩得开心。谢谢。”被闪光灯包围的段帷,脸上已经没有了以往的羞怯,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成熟的自信,她那锐利的表情,在众人的映衬下更是显得耀眼夺目。别在她领口的吕家家徽也有如启明星一样发射出刺眼的光亮,这一刻,段帷真正体会到吕亦笙所说的,喜悦,安定。“段总真是年轻有为啊,那么大的项目,做的有声有色,实在是后生可畏。”“您过奖了,我只是凭运气凑到个好时机而已。”“请问段总裁有没有兴趣与我们合作‘海中娱乐场’?”“我一定会仔细考虑您的建议。”“听说段氏财阀在新西兰的投资已经开始收益,恭喜恭喜啊。”“哪里哪里,还不都是托您的福。”从台上下来的段帷依然要周旋于人群之中,不停的打“虚伪”战。天!脸都已经笑僵了,身边的人怎么还那么多啊!好容易逮到一个空闲,段帷立刻狂奔出天台,呼~~~要命。幸好天台没人。段帷一下从繁忙中解脱出来,悠闲得直想跳舞。“亦笙,你看到了吗?我长大了,不逃了,但是要告诉你一件很抱歉的事情,刚才我又忘了系裤带。”段帷拿出口袋里的信,深情的说着,就好象吕亦笙已经驾鹤归西,她们再也无法相见一样,要是把这个场景单独取出来,放到某一部电影的开头当序幕的话,包准能骗到整万吨油轮的眼泪。firstlove的音乐响起,段帷掏出手机:“你好。”“段助理。”“况殿?!”“段助理好记性。”“亦笙在哪里?告诉我,你一定知道。”“我就是要告诉您这件事。您明天能不能到原山去一趟?”“原山?”“对。”况殿说完就挂断了电话。俯视图[15]段帷的脑子里顿时一片空白,双肩神经质的抖动起来——原山是亦笙那个城市的重点绿化带,除了树,就是坟墓。段帷一夜没睡,天没亮就开车去了机场。她的大脑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只是无意识的想要快点到达原山。“不会的,不会是这样。”原山段帷下了车,双腿就像被钉在地板上一样,无法移动。一夜的焦急在瞬间变成胆怯。她不想,不愿,不敢面对眼前的景象。她一直站到了日上三竿,丝毫没有察觉自己已经被烈日晒伤的皮肤。没有任何的一件事能够与彻底的离去更让人害怕,毕竟,只有它是永恒的。“不!”突然,段帷像被人打醒一样,低低的吼了一声。她迈开步子,很急很快,很坚定的步子。她要带走吕亦笙!她不能忍受心爱的人独自在雨水和烈日中,她不管别人会说什么,也不管法律有什么规定,就算是用最不正当的手段,她也要把吕亦笙带走!“亦笙,跟我走,别以为你逃得了一次,就能逃掉的二次!我再不是从前的段帷,没有什么能让你离开我。你是我的,逃不掉的!“段帷挨个看着墓碑,寻找什么,却又害怕见到她所寻找的东西。天色渐渐暗下来,她还是没有找到。远处有一点淡淡的灯光,可能是这里的服务部,段帷打算去买手电筒——她一定要尽快找到,她不能让亦笙在这样的环境里多待哪怕一天。“老板,有手电筒卖吗?”“手电筒没有,油灯行吗?”“只要是能发光的都可以。”“张——”“李——”“王——”提着幽暗的油灯,段帷豆芽般的身形穿梭在阴冷的墓地里,一个一个的念着名字,细细长长的影子掠过厚实的墓基,显得孤单而无助。“吕——”段帷猛的闭上眼睛,不敢往下看。墓碑上的名字总是长长一条,很难一眼看完。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她才睁开了眼睛。“吕,浩冉?”幸好幸好。她又继续前进,每遇到一个“吕”就重复一次刚才的动作。但是直到天亮,她都没有找到她要找的东西。就剩最后三排了,段帷站在坟场的边缘,呆呆的想。一阵突如其来的眩晕让她倒在了地上。她的头重重的磕到墓基,血瞬间涌了出来。“不行,我还要带亦笙走。”段帷还算清醒,她知道要是自己不止血,恐怕就看不见今天的夕阳了。她抬起头,看见山上不知什么时候盖起了一座白色的建筑,象是教堂。到达那里的时候,段帷的眼睛已经被血蒙住,什么都看不清了,她只能凭直觉向里走,也不管自己的样子是不是会吓到人。“你受伤了?!!”一个声音很废话的问。“是的。”晕归晕,礼貌还是要有。当眼前的血被棉花团擦掉时段帷抬头想要感谢那人的救命之恩。“小帷,头低下来,血还没止住呢,你急什么?”“啊?!”段帷傻了,那个声音,那种笨拙的包扎技术——“亦笙!!”“别吼,把我的客人吓走了我要你赔。”段帷不顾一切的紧紧抓住面前的人,生怕一松手这一切就像梦般过去,但是血又流下来,她的视线又变成了红色。“亦笙!!是你吗?”她用力抹掉眼前的血,终于看清:“呵呵,呵呵,亦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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