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事吗一个人喝闷酒?”
陆重奇怪地看他一眼,“谁规定的有心事才能喝酒?”
林锦讨个没趣,皱皱鼻子。
陆重也意识到自己口气有点冲,撇开眼,弥补一般解释:“就想喝了,没什么别的原因。”
林锦开始瞎聊,“这家店好像生意不怎么好,路口那家我看都坐满了。”
“嗯,那家生意是这条街最好的,有时候还要排队,不过这家味道我觉得也不错,还没那么吵。”
“我很久没吃过烧烤了,前些年还不觉得,现在只要一吃这种重油的东西,胃马上就不舒服。”
陆重抬眸,“一样的,年纪大了,我以前吃那种羊肉串,一般大小那种,一个人能吃一百串,现在三十串就歇菜了。”
“一百串?!弄下来得一大盆吧?”
陆重不以为然,“那有什么,我十几岁的时候吃馒头都能吃十几个。”
林锦迟迟没有说话,又碰杯喝完,才低声说:“那以前让你多吃一块肉就跟要你命一样?”
陆重一怔,神色讪讪,不过仍坦然道:“当时在你面前保持形象不好意思放开吃而已,怕你被吓到。”
语罢,一时两人都无话。
陆重其实很有点束手无措,他觉得自己已经说得很明白也很直接,以他对林锦的了解,应该自尊心受挫这辈子都不会再想见他。
哪知,时光易己也易人。
两个人心有灵犀地换了不痛不痒的话题。
酒喝光了没再点,林锦想上洗手间,陆重给他指路尽头有个公厕,说完又想到那个公厕被树遮着可能不太好找,于是说带他去。
到后陆重才知道自己多虑了,那味儿隔条马路都能闻见,闭着眼也能找到。
林锦站在路口好久才鼓足勇气往厕所走,没走几步就停下来,又走几步,又停下,然后回头,脸上尴尬、恶心、狼狈、难受、委屈,好像大厨做菜,一大排调味料什么都加了一勺,混杂在一起,着实精彩。
男人的保护欲可能真的是写进了骨头里,久别重逢陆重面对这个人一直很平静,但就在此刻,林锦破天荒的狼狈反而让他觉得有几分可爱,特别是还对照着刚认识时牛逼轰轰的模样。
“要不,憋着回你住的地方?”陆重建议。
林锦破罐子破摔,“憋不住了。”
大眼瞪小眼,陆重终于还是心软,说:“去我家上吧,就在旁边。”
林锦哪想到有这种好事,顿时心花怒放,脸就跟被电了一样抽搐好几下,好不容易控制笑容,几步冲回来站到陆重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