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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在梦境之中,不论怎麽触摸,都是可以被原谅的。他的体质虚寒,就像是从骨子里透出一股寒气,所以在碰触那张清秀温暖的脸蛋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小心翼翼起来。那是一个……就算在梦境中,也要小心对待的人啊。他的手轻轻抚过那轮廓,那人双眼一眨一眨地看著自己,微微扬著的唇,像是在蛊惑著他,轻轻张了张──那是一个混乱的梦境,似乎在影射著他心里蠢蠢欲动的兽欲。就算只是梦中的亲吻,都让他颤抖得无法自己,急促狂乱地将那股温暖拉向自己,全身的每一处似乎都在叫嚣著。这是梦──那个人……就在他的梦里。吮吸著那红润的唇,就像是野兽一样地啃咬著那遮掩在衣服下的肌肤,他甚至能清楚地感受到对方的双手同样抚摸著自己的身躯,一切都美好得让他差点哭泣嘶吼。从拥吻到抚摸,他甚至不用低下头或是睁开眼,都能清楚的知道他的手所经过的任何一处,这是他曾经肆意摸索过并且尽情占有过的美丽躯体,他深深地记住了那人所有的表情,还有在快感中沈迷的姿态,像是回到了原始的灵魂,紧紧地依靠著彼此。他褪尽了那人的衣裳,细细地亲吻过那每一寸地方,他清楚地知道,当用舌尖轻轻划过那挺立的乳尖,牙齿忽轻忽重地在边缘施力──他明白该如何取悦身下的躯体,从头至尾,他可以抑制自己几乎要爆发的男人欲望,却不会放过能让身下的人意乱情迷的任何地方。他紧紧抱著那已经火热的躯体,只是身体的相互摩挲,就能让他满足得无法言语,他从後方拥抱著那人,紧贴著那渗著汗水的背部,那敏感且透著粉红的身体无法自制地蜷起,缓缓地,将自己,徐徐地推入那温暖的甬道……却在那一刻,那人侧头看著自己,眼中却是他所熟知的、满满的悲哀和无助。『三叔……』三叔……三叔……求你放过我吧……“──!!”睁开了眼。一片黑暗,蔓延的檀香,还有一股冰冷的感觉。他突然从床上坐了起来,混乱地摸索著一旁,就要按下呼叫铃的手在半途慢慢缩了回来。他颤抖著,深深吸了几口气……他扭过头,突然疯狂地拉开床边桌案的抽屉,从里头胡乱地翻找著什麽。太暗了,什麽也看不见。最後,他像是颓软一样地半躺著,仰著头,微微闭著眼。他的手,慢慢伸进被褥之中。就算常年病卧在床,他却还是个正常的男人。或许,他并没有表面上看来的如此清心寡欲,他深知自己抱有的是何等……龌龊的念想。这一晚的梦,已经不是第一次。他是个自制力卓越的男人。但是,却无法控制对那人的欲望。他伏在床头,手揪紧了床单,另一手快速地动作著,情动之时,他几乎要晕厥过去一样地咬紧了牙,却在最後还是忍不住像是哭泣一样地低喊出声,从嘴里溢出的满满的都是那个人的名字。祺祺……到最後一刻,汹涌而来的,却是满满的罪恶感。他从床上站了起来,在宣泄之後,脚步显得有些虚软。窗边的画架上摆著一副图。借著月光,他看到的是一个侧影。他的指尖轻轻地抚过。只能如此。只能……这就是……他要赎的罪。他的──原罪。第54回番外七烟雾弥漫。他有些漫不经心地看著外头,桌子上摆放著那做工精细的白金坠子,在微弱的浊黄灯光下闪耀。他将坠子又拿起来,捏在两指间把玩。这坠子的设计很别致,外头是个圈环,里头有一个月牙──确实是个能做些手脚的隐秘地方。在一天以前,他还沈浸在与那个人相遇的喜悦之中。或者应该说是激动。要不是方才阿德带给他这些事实,他或许会跟毛头小子一样地,糊里糊涂地陷了进去。几个小时前,阿德就站在桌前那个位置──他们都不是以前那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冲动少年了,时光太磨人,阿德从以前跟著他到现在,少说也有二十年了。“杜哥,我知道说这些话可能不太中听。”阿德抬了抬眼,斟酌了话语,才说:“这也太巧合了,怎麽这麽巧,他就出现在这个地方,然後又这麽巧,被杜哥你救了──呵。”阿德摊了摊手。“杜哥,他看过去真是没什麽脑筋,和以前一样,看过去真的是一点也没变。”是啊。除了那模样有些细微的不一样,其余的还真是一点也没变。但是,也只是“看过去”而已。他在这十几年经历过太多事情,多得连他自己觉得不会忘记的感情,也开始有些模糊起来。阿德将这个坠子交给他,“杜哥,我们都明白,很多事情不能单看表面。”阿德看过去粗里粗气,心却细得很,这些年来著实帮了他不少忙。那坠子的月牙里面有个精巧的窃听器,细看边缘,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匆忙粘合的痕迹。“杜哥,没有人,是不会变的。”他认同这句话。不管这玩意儿代表了什麽阴谋,这些年以来他一直藏在心底的“纯粹”,似乎也经不住时光的磨练。“我明白。”他有些疲累地捏著眉心,他整晚没睡,遇到那个人,他激动得不能自己,却又怕吓著了那人──他还以为,他们之间还有很多的时间。只是,这美梦醒得太快了。烟灰缸里满满的烟头,他看著这随著他出生入死的兄弟──他已经不是那个意气用事的热血少年了,现在的他,很多东西都已经玩不起了。他不是不愿意相信任祺日,他只是不太相信“人性”罢了。这种心痛的感觉,他比想像中的还要快调适过来。以至於在第二次见到任祺日的时候,他很自然地控制了自己的情绪。任祺日看到他的时候,显然很惊喜,他看不太出,那惊喜之中还没有带有其他的成分。不知这是不是也是巧合,任祺日当上了律师。他捻息了烟──少年时候的话,他自己想了,都隐隐觉得幼稚。任祺日和他相处的时候有些战战兢兢,他带著他去吃法国餐,不管是气质或是餐桌上的礼仪,任祺日都掌握的很好──他以前怎麽不明白,这是含著金汤匙出生的人,而任祺日又不太一样,他骨子里似乎有种柔软的正义,那麽为了一个检察官的朋友,而舍身取义来接近他这个十恶不赦的人,似乎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入口的红酒,味道是极苦的。他这一顿是为了年少时那段朦胧的、还不及萌芽的感情,来做一个简单的结束。但是,後来的发展,他有些意外。当看到任祺日额上都是汗水,喘喘地将那地瓜塞入他的手里,他有种说不清的感觉。“我在打工的时候,常买来吃。”他知道任祺日目前的生活不太宽裕,虽然感觉上他不太像是会和家里闹别扭的公子哥。他觉著,他是越来越看不清任祺日这个人了。就像吸食毒品一样。一方面明知危险,一方面地受他吸引。他将坠子还给任祺日,暗暗注意著他脸上的所有变化──那是一种带有类似愧疚的复杂情感。他想他应该是明白什麽了。任祺日是个矛盾的人。程辰和他如今站在对立的两边,而任祺日不可能站在平衡点上。他是一个自私的人。就算明白,之後那温和的人会面临什麽样的局面,他还是要这麽做。不管怎麽样,他必须逼任祺日做出选择。xxxxxxxxxx以下是附加短小番外:(上一世)当看到报纸上的讣告时,杜亦捷有那麽一瞬间是怔住的。他认得这个人。任氏的总裁,那个面目温和的男人。他这些年常年在国外,一回来却是收到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坦白说,他并不是不吃惊的──虽然他对这个名叫任祺日的男人没有很深的印象,但是他还记得那种感觉。和这个人谈话的时候,那种感觉,是很不错的。那时候他回到新加坡,和任氏有一项规模颇大的合作案──说真的,任氏其实是一日不如一日了,除了任氏之外,其实还有更多更好的新兴公司,在和这一位任氏总裁面谈之後,他还是做出了让人有些出乎预料的选择。杜亦捷看著讣告上的那张照片。这并不是有多好看的人,要说任氏的话,令他印象深刻的反而是那位气焰嚣张的执行经理──他只玩男人,而那姓王的经理面貌姣好,单看一眼,确实觉得那男人有著一股张狂的美丽。然而,在和任氏面谈的时候,他的目光倒是不由自主地频频落在中央那一位话不多,地位却是最高的任氏总裁。他听过不少传闻,能以一句概括──任氏老总是个脾气软的废物。和任祺日面谈之後,他觉得这话说得太过了,不过却也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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