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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2 一个杀人犯的告白(第1页)

我叫沈浩然。26岁。汉族。语文老师。在附近的实验一中教书。妈妈叫张玉露,父亲叫沈志强。父亲是在我五岁的时候离婚和小三过日子了。我记不太清他,因为他不怎么回家。后面我听说他有另一个家天天要回的,在离我家三公里的地方,叫茂兴小区。我和妈妈一起生活了大概…18年。我当然爱我的妈妈。父亲?……不清楚。父亲没走之前她对我很好,给我买了只小猫,是黑色的,只有肚子是白的。父亲走之后,她就越来越暴躁,烦的时候会骂我,但是那个时候我才五六岁,我不懂变化,不喜欢这样的环境,我就说:【我要爸爸。】那是妈妈第一次打我。之后,每次烦了,她都会打我。一开始一周一次,后面一天一次。可能是因为那只猫丢了,我一直在打扰她吧。我很喜欢那只猫,我一摸它就喵喵叫,我喊它它就过来,我以为它永远不会离开的。那个时候妈妈整天都在怪父亲,她翻来覆去说那几句话。【肯定是你因为你不争气爸爸才跑的!】【你能不能听话!能不能变成一个好孩子!你不乖一点聪明一点别人不会喜欢你的!】【该死……该死,你爸爸就是该死,所有抛弃别人的人都该死!】【早知道他会跑我一刀捅死他算了!】妈妈经常在家里这么说,但是她出门不会这样的,在外面也从来不打我。关上门……就不一样了。那只猫?……找到了。在小区门口。死了。……低声说话的男人眼中忽然笑了笑,似乎想起来什么美好的回忆。六岁的一个下午,在小区门口,那天他心情很好,天气更好,那天,他不该遇到那只逃掉的小猫。在路边,接受着大家的投喂,在石头上翻滚,露出之前只有他能看的白色肚皮。有个女生说:“它应该是流浪猫,我们要不要养啊?咪咪,要是你想跟我走,就喵两声。”“喵,喵。”那只猫对着别人喵喵叫起来。女生高高兴兴地回去了,说第二天要来。沈浩然背着背包,靠近了小猫。那只可爱的、黑色白肚的小猫立刻黏了上来,它围在沈浩然脚边喵喵叫,柔软的身体、弱小的身体,在他脚下翻腾打滚。沈浩然摸了摸它。第二天,那只猫死了。好像是被人用石头砸死的,地上只有一点点血迹,眼睛都凸出来了。…………考上大学我才离开她的,因为我没有经济能力。我上大学的事情没什么好说的。……他是我室友。是黑龙江人,很温柔,很开朗,见谁都是笑脸。我和他第一次见面,他在校门口帮别人拖行李。我以为他是学长,进了宿舍才知道他是我室友。他对我很好。他对所有人都很好。但是对我特别好。我不知道他出于什么理由……一开始就只有他和我聊天,会给我带饭,陪我去上选修课,我生病了他会请假回来照顾我,晚上的时候也会起来喂我吃药给我倒热水……我说不喜欢烟味,大学就没有闻到烟味,后面才知道他抽烟……半夜的时候躲在厕所里抽。有段时间,忙着写论文,我没时间吃早餐,他天天给我带,后来他说出来住,我们一起租了房子,在学校附近实习,我不会做饭,一直是他做饭给我吃,他做饭很好吃,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去外面吃过饭。像……我梦想中的爸爸。后来,快要毕业了,他很厉害,考上这里的学校了,我没有做到。当时,我在想,可能和他一起留在这里,或者回老家先找份工作。然后,快毕业的时候,妈妈来了租房,跟我说,她又嫁人了。她说,让我以后没事不要回去了。然后,杨景煜说,他要退租了,他要租学校附近的一个租房。那里很贵,我没有工作,支撑不起,杨景煜让我先回老家,如果他在这里找到合适的工作会介绍给我。我回家待了两个月。原来我妈早就改嫁了,我多了个三岁的妹妹。原来我一走,她就去了别人的家。我感觉我没有家了。我的妹妹不是我的妹妹,我的继父不是我的爸爸……我的妈妈,好像也不是我的妈了。……都该死。她明明说过,她只剩下我了,明明说过不会离开我。但是她还是去了别人那里。我恨她。然后我偷了钱买了车票去见杨景煜。我很期待和他重逢。那两个月一直是他在支撑我活下去。我是突然走的,只带了手机和身份证。充电器都忘了带。我没办法联系他,好不容易到了,我看见他和一个女人说说笑笑。对,那个女人叫陈秀秀。他们出门的时候,我听到他说,‘我们今晚吃火锅吧?我会做。’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我看见了很多东西。我看见他们养了猫,看见他们做爱,看见他们生了孩子,一个小女孩。我没疯,我就是看见了。每个人都是这样的,不拴住,就会和别人走,他迟早会和别人住在一起,做爱生孩子。……然后,我找上他了。租房很好进去,我直接敲开他的门,他看起来很惊讶。他让我洗澡,让我在他的床上睡觉,又给我做了一顿饭。我以为……我们可以回到大学的时候那样。我以为……我可以替代那个女人的位置。……我这么做的时候,他一脸震惊地把我推开了。……后面的事情有点忘了。我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动了。我知道我做了什么。我知道……为了和他一直在一起,我只能把他藏起来,不然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我从厨房里拿了一把刀,把他砍成一小块一小块,我做得很好,因为没有一块骨头损伤。然后,用一口大锅把他煮熟了。他看起来很不一样了……变成灰白色的……我很珍惜他,他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人。所以我很小心地把肉一点点剔下来,剁碎了,装进塑料袋里。那些骨头、肉,我都没丢。但是很可惜,脑袋太大了,藏不下。我穿上他的衣服,把头装进了塑料袋里,扔到了很远的地方。我回去的时候,有个人拦住我,说,他能让景煜一直留在我身边。他还给了我一笔钱。随你们信不信吧,反正租房的钱就是这么来的。……我回去之后,就找到了那个女人,陈秀秀,我用那笔钱把409租了下来。然后早上去打工,晚上回来,想把他埋在楼下的草地里。后面的事情就是这样的……我想让他留在这里,我和那个女人在一起了。这样,我就能把他砌进墙里,种在花园里。那一片花园,都是我最:()天生道体?我本是万人迷社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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