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明显不合逻辑。
“除非真正值钱的是这些尸体。”
江御此话一出,方鸣晨顿时毛骨悚然:“买这尸身拿去能干什么??”
“希望只是我想多了。”
紧皱着眉头的江御低声道,脑中想起了一个可怕的习俗。
《唐律》中除了有杀人罪的规定外,还单列了“肢解”人体的条款,这种行为被称为‘采生’即以杀人后肢解来收采生魂用以祭鬼。
此事江御在前世时多少知道一些,贞观十七年七月,长安城中就流传“枨枨”杀人的传言。
后来在《旧唐书》中也确实有相应记载——“上遣枨枨取人心肝,以祠天狗”
只是这一世从没听说或遇见这种事,江御并没有在谈论此事,怕吓着方鸣晨,毕竟不管他在如何心智成熟,毕竟也还只是个少年。
只是在当晚将此事上报给了知州,由知州翻阅案卷,查看是否有相似案件。
若真是采生,那相似案件必定会再次发生。
下午的接风宴上方鸣晨想着案子的事,有些心不在焉。
倒是江御打起精神好生宽慰了江家人一番,一下午的时间,江母便妥善的安排好了江家众人,不仅置了衣裳行头,还额外每人给了安家的银两。
这也是江御嘱咐的,毕竟族人都是为他而来,虽也有博一个前程的想法,但一路上也确实担惊受怕,需要好生安抚,免得生了不该有的嫌隙。
席间江御很是鼓舞了一番士气。
“别看这安肃县衙大,可里面只有我一个人,其他官职尚且空着,大家若是有心,不妨使把劲儿,搏一搏,毕竟是自家人,江御绝不会亏待各位。”
这番话才真正安下了这群背井离乡族人的心。
————
几日前,正带着女儿回京的寇准也遭到了匪徒的截杀。
刚开始寇准还能保持镇定,以为对方只是图财,在将车上所有东西都交出去后,却引起了劫匪的不满。
为首的劫匪骑在马上,看着到手的钱财并不太满意,高声叫嚣。
“里面的人听着,这点银子可不够买命!识相就将东西全都交出来!不然别怪大爷我不客气!”
寇准搂着怀里瑟瑟发抖的小女儿凤兰,若今天只有他孤身一人,哪怕是他死也绝不低头,可女儿无辜,这是妻子许氏留在世上唯一的血脉了。
稚子何辜?
寇准咬咬牙,将身上的印信放进女儿袖子里。
“听我说,等会儿爹爹出去吸引他们,你立刻跳车,往旁边的山林里去,不要犹豫!不要回头!”
寇凤兰常年养在闺阁之中,哪里遇见过这种事,哆嗦的拉着父亲的衣袖不撒手。
“你听话!家丁护卫们还能撑一会儿,你抓住机会赶紧走!”
他最后深深的看了一眼自己不到十岁的幼女,转身下了马车。
看清形势后,寇准从没有那一刻这样后悔过,早知不太平,就该多带人手,现下自己的护卫只有几人,对方的人马几倍于自己。
现在说这些也晚了,他深吸一口气:“各位壮士有什么需求尽管提,若是觉得银两不够也好商量,在下的马车也可以给你们,只要不伤人,一切好说。”
“呵,”马上的人扛着大刀,打量了寇准一番:“这身行头可不便宜呀。”
颠了颠手中的钱袋:“真就这点儿?没藏着掖着?”他挥了挥手:“兄弟们,先将那值钱的马给我卸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