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抛弃也就算了,还要被杀死?”
马特十分不情愿。
但没关系!
他儿子兰迪在阿尔开出“每周给你涨二十块工资”的条件后,又一次把亲爹给卖了。
而且,兰迪似乎对能看到“亲爹被情人杀死”(哪怕仅仅是在剧中)这件事,感到十分开心。
他之前拿了钱就跑得无影无踪,可这会儿得知有这样的剧情后,居然时不时来剧组报道了。
舞台监督虽然明令禁止演员们带家属来添乱。
但兰迪并不属于那种添乱的类型,继承自父亲的音乐天分,让他很快就获得了音乐总监的欢心,偶尔还能进入到音乐总监、编舞、马特以及阿尔的四人讨论小组,提出一些十分有用的建议。
有一次,阿尔紧皱眉头,纠结一首歌的歌词韵脚。
当时,他的想法卡在了第一句“我等了很久(long)”上面,思来想去也找不到词来与之匹配,刚好兰迪走过来瞥了一眼,随口建议:“为什么不试试alone?”
那一刻,茅塞顿开。
缪斯女神冷漠的俏脸上终于浮现出了浅浅的微笑。
在接下来的时间,阿尔自然抓着送上门来的人才,将之前写的歌统统改了一遍。
兰迪在这上面有着极强的天赋,这种天赋绝不是阿尔这种后天开挂的伪天才所能比拟的,他能唱会跳,懂得很多种乐器,随手就能写出旋律,耳朵堪比音叉,有着绝对音感,能从一堆杂音中精准地找到自己想要的任意一个音符,在歌词上也天赋异禀,并不是说他文学修养有多高,而是总能找到最恰当、最合适的表述。
但让人生气的是……
拥有着这样才华的人,居然对音乐这行业毫无兴趣。
“我五岁就跟着我家那个混账老头子开始巡演了。”
也许是在读了阿尔的剧本后,将眼前这个少年误认为是同类(天才)。
有一次,这位金发蓝眼的美少年难得地聊起了自己的身世:“我妈根本不知道是哪个,马特说,有人把我扔在了他家门口,留了纸条说是他儿子,但他上过的女人太多,所以根本不知道我是谁生的。”
“反正我从记事起就和他一起了,全国各地坐车巡演……“
“唉,你不知道那天杀的老混蛋多么不靠谱!有时候他开车,开着开着半道睡着了,我只好拼命去推他,免得搞出车祸,害我跟着一次死;还有一次,马上要上台唱歌,可他居然喝醉了,我泼了他足足三盆冷水,才把他搞醒;这都不算荒唐呢,他和不知道哪冒出来的陌生女人上床,居然把我赶出房间,我饿着肚子,也没处去,只能在酒店的走廊里来回转悠……”
总之,兰迪的成长经历也算坎坷。
但和贫民区的孩子不一样,他在物质上并不匮乏(所以讨价还价的技能不怎么样,卖爹的时候都卖不出好价钱),相反,他完全是精神世界空虚。
想想吧,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长期跟着一群胡作为非、荷尔蒙旺盛却无处发泄的男人们(他爸马特所在的摇滚乐队)四处颠沛流离,从来没体会过家庭的温暖,每天目睹的都是这群傻逼抽烟、喝酒、泡妞、打架,在舞台上发疯,幼小的心灵遭受了极大的摧残。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人大抵会有两种反应。
第一种,同流合污,慢慢就长成了和亲爹一个德性的混账;第二种,逆反心理作祟,对和亲爹有关的一切事都持厌恶态度,从此,凡是亲爹会做的事,坚决不做;凡是亲爹的观点,坚决不赞同,一辈子致力于做一个和亲爹完全不一样的人。
毫无疑问,兰迪成了后一种。
他超级讨厌自己的亲爹马特,发誓不让自己变成马特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