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怀意原本计划在朝霞山待五天,先去山顶看朝霞,逛寺庙,再回山腰的飞瀑涧野钓。所以他便和徒步队约好,明早一起登顶。
于是第二日,天还没亮,肖思远就来敲门了。
房门打开,温怀意穿着睡衣揉着眼睛,“肖队早。”
肖思远看着他苍白的脸皱眉道,“小温,你怎么脸色看起来不太好啊?”
“有吗?”温怀意睡意朦胧地搓了搓脸,“可能是昨天太累了吧,毕竟第一次爬山。”
“第一次?”肖思远震惊地打量他,“那你身体很不错啊。虽然看起来清瘦,但很有劲儿嘛。我看你一直都跟得上我们的速度,我还以为你经常爬山呢。”
温怀意笑笑,“没有,我以前的工作不允许。只是练过,所以还行。”
“啧,看不出来啊。”肖思远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这是深藏不露啊。”
两人说笑了会儿,肖思远告知温怀意十五分钟后在酒店大堂集合,便离开了。
温怀意这才伸手重新摸了摸脸,有点烫。
但一探额头,摸起来又好像是正常的。他身上也有些酸痛,但一想到可能是爬山造成的,温怀意就没多想了。
洗漱完,换了衣服带上装备就往酒店大堂去了。
第54章又是梦吧从半山腰往……
从半山腰往上的山路明显比之前要崎岖许多,几乎没有徒步的游客,都是坐三段缆车登顶。
好在徒步队都很专业,一路互相扶持,虽然山路陡峭却让温怀意很安心。
特别是肖思远,很照顾他,好几次他差点摔倒,都是肖思远及时拉住了他。
温怀意之所以对他们这群人很放心,其实最主要就是因为肖思远,他真的是个很好的队长。不仅照顾温怀意,队伍里的每一个队员他都很照顾。
但同时他又是不幸的。
他父母早亡,孑然一身到现在,无车无房无存款,无儿无女无伴侣,只年轻时有过一个喜欢的人,但还没说出口,对方就成了家。
而他的家,就是荒郊野岭。
他说,他这辈子就这样了,不管是事业还是感情,都没有未来,一个人过挺好的。
毕竟没人能接受得了他这样长期行走在野外的生活,亲情爱情对他来说也都没意义,他的生命里只要有徒步和越野跑就行了。
他每年都会组织很多次徒步活动,也会参加各国的越野跑,曾独自穿越边境,一场比赛跑过十三个国家,身上新伤旧伤无数,双腿都打过钢钉。
他人生的绝大部分时间,以及工作赚的钱,都花在了徒步和越野跑上,可以说他几乎是用生命在运动。
登顶的时候霞光万里,温怀意问站在他身旁眯眼看朝霞的肖思远,“徒步和越野跑有什么魔力?”值得你赌上未来和生命。
后面这句话怕冒犯了他多年的付出,温怀意没有说出口。
肖思远看着火红的云霞笑着回答,“我本来就一无所有,如果连爱好都没有,喜欢做的事都不能做,那就太可悲了。”
温怀意本想说,这么伤身体的爱好大可换一个,好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但肖思远却开始自顾自说道,“我是在边境长大的,那里的生活和澜城完全不一样。要活着就得拼命跑。”
他扭头看向温怀意,弯起的眼睛满是岁月和风霜的痕迹,“对我来说,奔跑,就是活着。这就是它的魔力。”
温怀意看着他历经沧桑却炯炯有神的眼睛,说,“我觉得人还是得有个家。如果,我是说如果,你老了,跑不动的时候呢?你去哪儿?”
肖思远眼睛弯得更厉害了,他拍了拍温怀意的肩膀,道,“放心,绝对不会有那一天的。因为,我会死在路上。”
温怀意震惊地看着他,他却哈哈大笑起来。
过了好久,温怀意才觉得这大概是他的玩笑话。
徒步队没有在山顶停留太久,十点他们就开始从山的另一边往下走了,他们得去另一座山,看另一番风景。
临走前,温怀意把装备还给他们,肖思远让他留着,说指不定哪天他也会成为他的队员呢,就当送给新队员的迎新礼物了。
温怀意知道自己不可能加入徒步队,他志不在此。但还是礼貌收下了,并和他们告别,说期待下次再见。
所有人走后,温怀意独自坐在山顶一颗老松树下,透过密密麻麻的松针看云层,看日光。
看着看着,他又想起了小柴犬,想起了时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