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琼摇摇头,“听说在许昌城里,还未得见。”
“既然贾诩未走,必是他笃定殿下不会杀他,至于用不用,不在于他的思考范畴,在于殿下留不留。张绣无过错,他既依靠,这等勇猛之将,不妨留之。”
诸葛亮很是坦然,他看着来来往往的百姓,“殿下要习惯,这世上不只有忠义之士,还有有利可图之人,也有心有异心之辈,但凡能为殿下所用者,皆可用之。”
刘琼这点还是懂的,她点点头,“丞相言之有理,孤受教矣。”
诸葛亮恰巧生活在汉室末落的时候,他有记忆的时候,叔父常哭奸臣篡国,他十三岁之时,就见屠刀之下,尸横遍野,他又比常人聪慧早熟,在水镜门下时,他几乎什么都学,什么都精,他看透局势,却又不信天命,知天易,撼天难。
天下苍生他若能救,何惧粉身碎骨,自他出仕以来,常有人劝他,霍光不是那么好当的,他越俎代庖,他一权独揽,如今明王不在意,但后患无穷。
诸葛亮只是过耳则弃,他所在意的并非权位,若有一日为人主所忌,他如张良一般,功成身退寄情山水便是,原就是南阳乡野一垄牧民罢了。
刘琼与诸葛亮分开后,回到宫中,看谢衣忙上忙下,从缝隙里透出的光影斑驳照在他身上,似渡了层金光。
“谢衣,你也来了。”
谢衣瞥了她一眼,继续指挥着下属把东西搬进去,“有没有一种可能,我跟诸葛亮是一块来的?”
刘琼面色僵了僵,“是吗?唉,都怪丞相长得过于醒目。”她看了看谢衣搬来的行李,非常识趣的转移话题,“这些都是啥?”
“棉花种子,还有建大型纺织厂的东西,顺便把蓟城新出布料做成的衣裳给你送过来。瞧你每天束发未施粉黛的模样,在现代你可不是这样的。”
刘琼想了想,摇了摇头,“太麻烦了,衣裳还行,粉黛就算了。况且手下的人他们在乎自己容貌是希望得到我的看中,作为主公,比起美貌,我更需要威仪。我已经不需要旁人的爱与欣赏,我只需要他们敬畏。”
她对上谢衣的眼睛,谢衣有些恍惚,此时的她与初时完全是两个样子,那个有些虚弱的做着恶梦的女孩,仿佛脱胎换骨,一步步执着剑走向高位,走向权柄。
刘琼看着谢衣搬放好的镜子,这巨大试衣镜也标志着他将玻璃弄了出来,镜中的人墨发高束,容貌清丽,唇红齿白,眉目间却自有一番威仪。
谢衣扶着她肩膀,一同看向这镜中人,不想她从一个极端逐渐走入另一极端,“殿下如今才二十一,正是最好的年华,再说了,当年武则天不也繁花堆锦,偶尔还是可以装扮一下,有利于身心健康。”
谢衣拉着她去选美衣裳,为她选出一套橙黄的直裾,外穿禅衣,束以腰缚。她的两个贴身侍女都是万中挑一能梳发能上妆还能打架的高手。
一个唤云起,一个唤云时。
云起为她梳了惊鹤髻,插上发饰,上了妆黛,腰间挂于环佩玉玦。谢衣一身浅紫直裾,衬得人如美玉。
刘琼拉着谢衣走入室内,取出玉玺与天子剑,“看看这传说中的和氏璧做的传国玉玺,如今还未遗失,且到了我的手里。”
谢衣当场取出相机,仔仔细细做了个图片备份,“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这东西哪怕没了权柄,到现代也是价值连城。”
他又拿起天子剑,此时又名尚方斩马剑,若赐予臣子便是先斩后奏之权。
“这时代铸剑真是专业的。”
“当然,”刘琼看这剑,“蔡文姬还在南匃奴那呢,原本曹操统一北方后,重金赎回,如今我也统一了北地,已遣使臣去向匃奴左贤王要人,文姫也该归汉了。”
“蔡琰?”
刘琼点点头,“是啊,洛阳焚毁,与之一同被毁的还有众多古藉,记载蔡琰归汉后,默写出四百余篇,没有一丝错误,这般人物,却被掳入匃奴之地,实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