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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番外七(第2页)

刘丽萍是沈和平跟顾兰青离婚之后家里老太太硬塞给他的女人。

两人没什么情分,平时没见过几回。

沈倩向来也不爱搭理这个女人,偶尔遇见了,连句阿姨都不乐意喊。

但刘丽萍自己不在意。

她年纪比沈和平大了五岁,半老徐娘,年近五十依然坚持不绝经,早年留学刚果、老挝、梵蒂冈,演技突出,熟练各种鸟语。早些时候,因为长得跟沈倩那个短命的小姑姑有点儿像,得了沈家老太太的青眼,前些年带着跟前夫生的女儿沈宁宁成功“上位”,即便外面人多多少少知道些许内幕,目光带了些不屑,可她还是逢人就要喊自己励志女性。

沈宁宁说来也算子承母业,大学时读的电影学院,比沈倩小了半岁,人生理想是找一金龟婿。

前些日子,这姑娘不知从哪儿听说了姚信康拒婚沈倩的消息,第二天立马撺掇着她妈刘丽萍上姚氏蹲点,娇娇弱弱的往姚信康办公室里一坐,眼角泛红,嘴唇抖动,张嘴一句——“我姐姐不是那样的人,咱们沈姚两家关系这么好,这门亲事您可得再考虑考虑。”语气之浑然,神情之严肃

,就像她真是沈家的姑娘,姚信康要不在这儿安慰她两句,她都能立马死去。

姚信康月初才刚学成回国,满打满算二十三,年纪小,见识少,眼看沈宁宁那一张清纯漂亮的小脸,轻咳一声,神情难免荡漾。

他作为姚家二房的幺子,平时虽然挺得老爷子喜欢,但他爹姚老二生来是个傻子,五十来岁的人了,成天还只知道痴笑流口水,姚信康因为这么个亲爹心思从小有些敏感,自尊心高,耳根也软。

此时就着沈宁宁一番毫无原则的吹捧,他飘飘欲仙得厉害,心生膨胀之际,就忍不住自我陶醉地想,既然沈家有眼前这么个娇柔漂亮的姑娘在,他还和那不靠谱的沈家老六联什么姻!

于是第二个星期,姚信康真跟沈家姑娘定亲了,只是定亲的人不是沈倩,而是沈倩的便宜妹妹沈宁宁。

这一下,沈倩在北城世家小姐里头也算是一炮而红。

毕竟,她这么一个正儿八经的沈家六小姐,也不知上辈子撬了谁的祖坟,前脚恋爱多年的男友出轨表姐,后头联姻对象跑路“继妹”,而她根红苗正一东北小霸王,却只能猫在破破烂烂的歌舞团里头,穿一红色宣传小马甲,成天下乡歌唱伟大农村还有习主席。

她妈顾兰青前些日子演出完回国,乍一听见沈宁宁与姚信康订婚的消息,冷笑两声,冲到沈和平的办公室,张嘴叉腰就是一通骂。

沈和平也才刚从部队回来没几天,两年多没见着自己这个前妻,被骂了也不回嘴,等她发泄完,便站起身来,一脸严肃地告诉她:“这种后生,也得亏圆圆没嫁。这次老太太也正好生了气,我昨天才跟她提起咱两复婚的事…”

顾兰青历来听不得他提起沈家老太太,一抬脚,直接把人踹出了半米地。

踹完还觉得不解气,又昂首挺胸,开上自己的红色小跑,风风火火地跑姚家去了。

顾兰青女士跟“温柔贤良”的刘丽萍可不一样。

她是顾家出了名的炮仗,小时候因为八字不好,被家里人嫌弃,跟大舅妈生活在南方苗寨,模样出挑,性格彪悍张扬,一辈子我行我素,见谁都像是给人来当祖宗的。

姚家老太太兴许也知道顾兰青这么个性子。

见她过来,立马抓着她的手,掏心挖肺似的感叹:“这事儿是老五那孩子有眼无珠,真的,也是他爷爷惯的,像我就从来不喜欢他。既然他拎不清,要娶那么个拖油瓶,那就让他去,我姚家又不止这一个男丁,我那宝贝大孙子不是还没说亲呢么,兰青啊,你看我家阿和怎么样,你以前也是见过的,我姚家这些孩子里,就数他长得最好看。”

老太太平时吃斋念佛,到了容易糊涂的年纪,难免有点儿偏心眼的老毛病,家里长成的孙子好几个,可她偏偏只喜欢最不中用的那一个。

姚信和由此最得她心,因为在“不中用”这一方面,他实在鹤立鸡群。

姚信和是姚家长房长孙,北城型性纨绔子弟,杀过人,留过学,二十七岁未婚,有一六岁大的闺女。

他亲爹当年是北城出了名的情种,痴迷自己高中时期的家教女老师,被父母逼着娶了姚信和的妈,三年坚持不同房,断子绝孙的道路走得骄傲且坚定,好不容易下药睡了一次,第二天立马挥刀向天,冒着大雨带了老师私奔,没过两年,就被原配妻子开车撞死在路上。

姚信和打小没见过自己这一对神奇的父母。

他三岁的时候就被拐去南方了,穷乡僻壤里长大,身体孱弱,性格孤僻,据说十四岁砍死养父,十七岁强奸未成年少女,一条腿跛了好些年,遇见下雨天吃人,一口能吞俩小孩儿。

姚信和到底吃不吃小孩这事没人知道,但姚家老太太这些年的确没少为他操心。

大学时,老人家含泪把他送去国外,安排了一个保姆一司机,回来之后,效果喜人,不光五官长开,变成了神仙似的一张脸,气质也焕然一新,见人不再是一副阴恻恻的眼神,优雅清隽,开始有了正常人的模样。

只是平时不爱穿正装,成天一身中山立领白绸衫,腰里放一中医香囊,往那一站,说自己信佛,浑身上下,不是檀灰就是草药的味道,皮肤冷白,眉目清远,俊美得十分病态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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