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只是想一想。大众广庭之下,我还没有如此豪放。到了分岔小叉,我正欲朱玲珑告别,她再次抢了先,主动伸出手来。我愣了一下,意会过来,赶紧伸手和她握了一下。“哗哦,你的手,真柔软啊,像个女人。”朱玲珑永远在变,快得我无法跟上她的节奏。各自上班,走了几步,我悄悄回头,望着远去的倩影,嘴角露出一抹笑意。到了工厂,打完卡,我径直去找大石。我想问问他,半夜没接到我电话倒也罢了,为何天亮,看到未接电话,却无动于衷。要知道,我俩可是好兄弟啊。行至他的办公位,大石却不在。电脑没开,看台面不像动过的样子。这时,马上就要响起上班铃,周边同事差不多都到了。我问了同事,他果然还没来。这就有些奇怪了。要知道,大石平时上班最积极,而且常年如此。难不成,他也生病发烧了?如此一想,我便急了,掏出手机打电话,结果,打了几次,他都没接。愈是如此,我越发着急。心想,昨晚找大石喝酒,是我的责任,要不请半天假得了,去看看他什么情况。说不定,他和我一样,需要照顾。只是,他租房隔壁,没有住着一个,像朱玲珑一样的女邻居。我转过身来,准备去找雷姨请假。刚走到通道口,门口跑来一个人。看那模样,有点像大石。我停下脚步,待他走近,果然是大石。我问他怎么了,他直摇头:“没事,睡过头了,差点迟到。”我心中有疑问,还想问更多,他却拿起杯子,去了茶水间。这时,我看见坐我邻桌的同事,站起朝我招手,还作了个接电话的手势。我只得紧走几步,跑回办公桌。来电话了,雷姨打来的。挂完电话,我去雷姨办公室,当面听她指令。工作上的事,倒没什么。无非那些日常琐碎,没太多可说的。她叫我过去,主要目的,是谈起写作的事。“我有几个朋友,闺中密友,她们最近建了个诗社,把我也拉了进去。”雷姨离开靠背椅,给我倒了一杯茶。我道了声谢,说:“这是好事啊。”“对呀,我也觉得不错。在职场上混,勾心斗角太多,烦心事太多。有几个志趣相投的朋友,谈谈诗和远方,是很好的放松方式。”雷姨端起杯子,饮了一口茶。她的模样其实不错,只是皮肤太黑了。私底下,同事给她取了两个绰号。一个是雷姨,她姓雷,又声如雷鸣,年龄离姨也差不太多,倒不算过份。另一个绰号,就有点伤人了:黑寡妇。这三个字,可以分成两半。分开来看,每一部分都正确。她老公死于一场车祸,她皮肤又黑,可不名副其实么?雷姨听闻过自己第一个绰号,但黑寡妇之名,还从未传入她耳中。我比别的同事,和她接触稍稍多一些,加之离得近些,对她的了解也多了一些。总体而言,她是个不错的女人。只不过,很多时候,面对其他同事时,她必须摆出强硬的一面。我望着雷姨,不时点头,表示理解。“我们给诗社起了个名字,叫朋鸟社。朋友的朋,大鸟的鸟。你觉得怎么样?”雷姨眨了眨眼,她睫毛很浓,不是美瞳却胜于美瞳。她是双眼皮,加之浓睫毛,显得很好看。“朋鸟为鹏,既体现鹏城,又意寓诗社大鹏展翅。简直妙不可言。谁取的啊?”我昂头问。“远在天边,近在眼前。”雷姨眸眼放光,脸上写满了阳光。人总是喜欢听赞美的,女人尤其如此。就算雷姨不说,我也知道,名字肯定是她取的。朋鸟的确有些创意,但我初一听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群吱吱喳喳的鸟。继而,想到雷姨的闺蜜们,她们无非也是一只只鸟。想到这一点,我其实是想笑的,但必须忍住。我的职场生涯远不如曹超,但在曹超的耳提面命下,我得到了一些真传,练就了一些工夫。“即使是诗社,就得隆重点。我们决定搞个仪式,其实嘛,无非就是见面吃个饭,朗诵几首诗罢了。但,仪式很重要,是必须的流程。有了仪式感,大家才会认真对待。”雷姨沉浸在自己的讲述中,很是享受。听罢,我心有感触,不由自主鼓起了掌:“人人都说深圳是一座搞钱的城市,想不到,还有人仰望星空。”这次赞美,发自内心,并非溜须拍马之词。雷姨问:“你真的觉得好?”我坚定地点头:“非常好。”雷姨说:“那你也去参加吧。”我还没明白过来,雷姨接着说:“我们少一个顾问,你当顾问,最好不过了。”我低声道:“这样不妥吧。”雷姨没接我的话:“就这么说定了,成立仪式定在月末那天,我查过了,正好周末,时间是晚上。具体地点,到时我再告诉你。”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雷姨有个习惯,做出的决定,绝对不会更改。就算明知是错的,也会偏向虎山行。我不好反驳,再说,谈谈诗歌,算一件美事,也就默认了。回办公室的路上,想起阿珍,她也提出见面,让我和曹超一起去西丽,时间也在月底。这一下,可能要撞车了。我回到位置,伏案忙工作。期间,抽空给曹超打电话。要么占线,要么没人接。中午去食堂,终于逮到了曹超。我俩在角落选了个座位,刚坐下,我还没开口问他呢。他先开口了:“昨晚点烛了吗?”我莫名其妙:“又没停电,点啥烛?”问完,又加了一句:“你们租房停电了?”曹超吃了一块鱼,笑着说:“装,你可以改姓庄了,庄大师。”我说:“真不懂你啥意思。别让我猜谜了。直接说吧。”曹超继续笑:“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我骂:“想啥呢,你。”曹超不信:“深更半夜,你俩共处一室,都那样了,还没拿下?”我说:“我就知道,你早就谋划好了,安排她照顾我,故意的吧。”曹超倒不否认:“我来有啥用,女人更温柔啊。多好的机会,给你创造的。”我默然不语。曹超摇头晃脑:“我知道了,你没拿下她。她拿下你了。”听到曹超反复提“拿下”,我想起了冬夏。敢情,我以前误会了他。从一开始,他怂恿我拿下的女人,根本就不是冬夏,而是朱玲珑?念及冬夏,我再次悲从中来。我喝酒,继而晚上发烧,皆因冬夏而起。昨夜,我面对诱惑,不为所动的时候,说不定,冬夏已经开始了夏娃亚当的原始游戏。:()情罪:女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