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青用自己带的水壶,从林宛宁那里买下了所剩的全部八珍汤,气喘吁吁的追上曹婧时,才发现她的眼圈都红了。
“我知道你在烦什么,不就是一个无线电厂的普工吗,想开点,以后肯定还会有这样的推荐的,再说了,这个岗位对我们女孩子来说也不算是什么好地方,你再在气头上,也不能去冲着一个陌生女孩发呀!”
叶青是最早来松露镇的一批知青,她比曹婧年长几岁,一直把她当妹妹看,望着曹婧那满是幽怨的眼神,她捣了捣曹婧的胳膊,小声道:
“你不会,还想着那个男人吧?”
曹婧看了她一眼,咬着唇一言不发。
她自然是想的,但也不是那种男女之间的想。
她对秦啸,一直有一种说不清的情愫在。
当初初来公社时,因为水土不服,她病了整整两个月。可那会儿家里出事,爹娘和兄弟自顾不暇,哪里还想的起来千里之外的她?没钱住院,就只能听大队长的,喝点草药缓解缓解。她本来是从不相信中医的,身为根正苗红的新时代青年,只相信科学。中医这种旧社会的余毒,要不是走投无路,断然不会找。
可偏偏,秦啸白给她的几味草药熬出来喝下去后,她的病,竟真的慢慢好了。
后来曹婧才听说,那个沉默寡言的年轻男人,是这镇上最厉害的采药人。秦家祖上还出过一位东州药王,曾专给宫里供药的那种中药世家。他凭着祖上的底蕴,和自己过人的天赋,打野和种植均不在话下,哪怕在最穷的年份里,秦家人靠着当时还未成年的他,没挨过一天饿。
曹婧从那以后,就对那个俊朗又冷漠的四哥格外关注。
这知青不知道要当多少年,眼看着回城无望,有的女同志嫁了镇上有铁饭碗的人家,也过上了安生体面的日子,起码不用天天下地干活了。
而曹婧,也琢磨起了自己的终身大事,她人生第一次主动对一个男人表白,就是跟秦啸。
本以为自己城市人,长得又漂亮又有文化,他一个成分不好的泥腿子,一定不会拒绝。
岂料秦啸看都没看她一眼,竟然直接说不喜欢娇滴滴的知识分子,自己只想要个能下地干活的。
曹婧当场就气的脸红,还想解释两句她也能下地干活,可是一看到秦啸那冷若冰霜的脸,又硬生生的把话憋了回来。
她当初信以为真,真的以为四哥是个不近女色可堪托付的老实人,可如今一看到他那新婚媳妇,美的跟个妖精一样。
还仗着自己比他多认几个字,到处招摇,哄的那些没见过世面的村民苍蝇逐臭般买她的东西,最可气的是秦四哥,那么傲气的男人,明明可以靠自己的手艺谋生,竟还拉下脸陪着这女人上街卖笑,一想到这里她就气不打一出来。
叶青知道曹婧心有不甘,既不甘心在农村呆一辈子,又不甘心草草的找个支书儿子嫁了,这次回城,明明各个方面她都是最合适的人选,可是回城需要公社的推荐信,支书却有意借此机会,撮合她和自家那个好色又不成器的儿子。
曹婧自然是不愿意的,于是就只能错过了一次这么好的契机。
“你别烦了,我听说,过段时间,咱们公社要来一批真正的青年才俊知青,据说这几个知青都是要背景有背景,要学历有学历的知识分子,这批人,将来是一定会有机会回城的,你留在这,说不定呀还能成一段好姻缘呢。”
叶青的话,让曹婧本来失落的心情爽利了起来。她若有所思的望着远处那个还在等秦啸的身影,一想到将来有机会出一口被泥腿子拒绝的窝囊气,曹婧本来失落的心情,顿时爽利了许多。
就连望向那位传言大院出身的美娇娘的眼光,都多了几分悲悯。
“哼,自甘下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