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荣光!密旨都在我床头匣子里放着呢!
白家!快给我立块碑!
不过话是这么说,我当初还真没想过会走到今天这种地步。
我学的是诗书礼仪,练的是君子六艺,习武也只是因为身子骨太弱了,顺便自家仇人太多避免有哪天被套麻袋暗杀。结果兜兜转转,我成了套别人麻袋的那个。
世事无常,可这是我自愿的选择。
因为如果我不杀别人,别人就要杀我了。
准确来说,杀我只是顺便的,他们真正想要除掉的,是当时身为皇子的秦随。
谁让当时一群皇子皇女都不争气,独独就我的好兄弟鹤立鸡群呢。
真不是吹,我第一眼看见秦随这小子,就觉得命中注定。
别误会,我不是爱上他了。
但总有些人,只需要一眼,你就会知道——
纵然无冕,他亦是翻手云覆手雨的帝王。
秦国会在他手里开创一个全新的时代,秦随二字注定会与青史纠葛,留下那浓墨重彩的一笔。
当然,上面这些都是我编的,还不知道后来要给狗皇帝打一辈子工的我一开始单纯只是为了好兄弟保住性命而已。
学堂曾与我同窗授礼的学子鲜血滚烫,他死死地扯住我的衣角,脸色狰狞目眦欲裂,像是想说什么。
一袭黑衣的少年冷着脸踩断他的腕骨,把我的衣角从那人死死攥住的手里扯出,又给我拭净溅了满脸的血。
当时的秦随还很青涩,他看我良久,漂亮凤眼里的悲哀那么浓重,那种令人落泪的破碎绝望感快要溢出来了。
他和我说,对不起。
他说没想把我拉进这个泥潭,他自己在泥潭里挣扎就够了。
他说还来得及,他会把今晚发生的一切抹掉痕迹,我明天还是那个风风光光的白家小少爷。
我当时明明很慌张的,但看秦随这样,我反而冷静了下来。
头也不晕了,手也不抖了,连吐都不想吐了。
以后反悔也来得及,毕竟我爹看上去还是很宠我的。
我这么安慰自己。
然后我就开始了给秦随打工的一生。
其实我也怀疑过,秦随脑子那么好,那天的事他是不是故意让我碰到,是不是以退为进,将我拉上他那艘摇摇欲坠不知道能不能靠岸的小破船。
这种想法出现过很多次,生于官宦世家,我并非只会死读书什么都不懂,我娘一直说,我聪明着呢。
直到昔日少年以帝王之尊,一步一步地把我一个将死之人从尸山血海里背出来,我那么脏的血一口一口呕在他昂贵的布料上,混着我控制不住流出的口水和泪水,他面色坦然,尽数接下。
我突然就不想问了。
他都已经做到这种地步了,那天的事是巧合还是偶然,是真情还是实意,都不重要了。
毕竟我从来没见过那么狼狈的秦随。
刺杀北疆王的任务失败,北疆王知道我是秦随派去的人,特意邀请了秦随赴宴。前厅歌舞升平,后院人间地狱,北疆王打定了主意要将我凌迟,然后把肉烹了给秦随当礼物。
当时秦随已经登基,我的死活于他而言其实无伤大雅,毕竟暗阁已经发展起来了,随时都可以有下一个夜莺接替我。
我并不是暗阁里面最顶尖的杀手,之所以我是暗阁的老大,是因为我当时后面有人。
这个人毫无疑问就是秦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