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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页)

给林宿当舔狗的第五年,我为他挡刀而死。

死前未多看我一眼的是他。

可后来,疯了一般抱着我骨灰,闭门不出的,也是他。

重生后,我以为金石为开。

却听见他给我哥打电话,笑得冷酷:“五亿的地皮,换你妹的骨灰怎么样?”

1

“先生已经抱着夫人的骨灰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三天了……”

这是我重生后听到的第一句话。

上一世,我为救林宿,替他挡下了仇家的致命一刀。

倒在血泊里时,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想在生命的最后一秒触碰一次心爱的人。

但他手一抬,我的指尖只触了片虚无。

影影绰绰里,只有他逐渐远去的背影。

以及,凑在女人耳边的低语:“安安,被吓到了吧?不怕啊,不怕……”

女人点点头,娇小的身躯靠他更近了些。

他一次也没回头。

回到现在。

我手一松,陶瓷盘子落到了地上,出一声脆响,汤汤水水撒了一地。

2

这不能怪我不够沉稳。

我此刻的心情,用个不太恰当的词语来形容就是。

范进中举。

在嫁给林宿之前,我当了四年舔狗。

大学报道的第一天,我就对我的同班同学,林宿,一见钟情。

那个时候,隔了一条马路,远远的。

我看到一个男生站在一棵郁郁葱葱的香樟树下。

牛仔裤洗得白,身形清瘦却站得笔挺。

心跳就突然没由地快了一拍。

人都说,女追男,隔层纱。

从小到大,课桌里那一封封字迹不同,精致小巧的情书,更是让我从未质疑过自己的女性魅力。

但我想,我和林宿中间的这层纱,大概率是用防弹材料做的吧。

我每天雷打不动给他早安晚安,他说我烦。

辛辛苦苦跟陈姨学做了一个月的便当,最后的结局是放凉后被他扔进了垃圾桶。

网上说追人要用真情打动,于是我手写三千字小作文,结果他转我八块八,备注是稿费。

可事情在某天迎来了转机。

当林宿拦住来我们学校演讲的本市知名企业家,递上策划案拼命自我介绍时。

我冲过去搂住了那位企业家的肩膀,吊儿郎当地喊了声爸。

……

富二代圈子里的朋友都劝我,她们说林宿就是个渣男,我跟他结婚不会有好结果的。

但我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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