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时候沈星学习好,样貌好,连续三年被选为K大的校草,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子。
变成瞎子,对他这样的人来说,和丢了性命没什么区别。
“沈夫人,请您冷静一点,您儿子的失明只是暂时的,很快就会治愈的。”
沈星妈妈终于冷静下来。
沈星的脸色也好了很多,伸手去摸旁边人。
他的手指还没清理,带着泥很脏,陈念瑶皱皱眉不着痕迹的避开,扶住他胳膊。
“沈星哥哥,医生都说没事了,你放心养伤吧。”
我在对面病房冷笑。
没事?
最少三年的黑暗等着你呢!
大学同寝室的同学来看望沈星和陈念瑶,看见我住对面,讥讽道:“宋知暖,你不是沈星的舔狗吗,沈星受伤了,你怎么不过来舔了?”
没错,我是沈星的舔狗。
大学开学第一天,我就对他一见钟情。
毕业那年,我因为在地震中救他失明,错过心仪公司的offer,不久后一次意外,我和他在同一张床上醒来。
第二天,沈星向我求婚。
我满心欢喜,以为他终于看到我的好,却没想到,等来的是婚后日复一日的冷暴力。
结婚第三年,我的眼睛经历两次高难度手术,终究恢复光明,看见的第一幕,就是他和陈念瑶在医院楼下拥吻的画面。
第四年,他和陈念瑶,一起害死我。
我用力攥紧床单,将恨意化作嘴边一抹云淡风轻的笑:
“没什么,就是幡然醒悟了,以后,我不做沈星的舔狗了,你们谁爱舔,就去舔吧!”
所有人都面面相觑,不敢相信我说的话。
毕竟,我在大学追沈星,追的很疯,不论沈星怎么对我,我都不肯放弃。
听见我这么说,就连沈星英俊的脸上,都闪过一丝鄙夷。
他肯定也以为,我马上就会再次缠上他。
“我看你不是清醒了,是被砸傻了,我赌你最多三天,就会追着沈星屁股后面跑。”
“没错,宋知暖,你是不是看见沈星拼死救瑶瑶,绝望了,才这么说的?”
“她早该绝望,就她那副尊荣,拿什么和我们瑶瑶公主比?”
“……”
“随你们怎么想。”我下地,砰的把门关上。
一群脑残,眼不见心不烦。
想了想,我走进洗手间,镜子里的女人吓了我一跳。
这真是我?
一头锅盖头短发,戴着大厚眼镜,皮肤发黄,嘴唇干裂,身形瘦削,身上……身上穿的这是什么鬼东西?
很快我就想起来了。
大学期间我着迷一样追求沈星,根据他的反馈不断改变自己的形象。
他喜欢短发,戴眼镜,骨感,朴素的女孩,说这样的女孩看起来清纯又有文化。
于是我戴上假发,眼镜,为了减肥吃多了橘子,把皮肤搞黄,还在地摊淘五十块三件要多朴素有多朴素的衣服换上。
“宋知暖,你也是脑残。”我对镜自嘲。
丢掉假发,放出一头海藻般的秀发,丢掉丑爆的眼镜,用热水把脸好好清洁一遍,我再次观察镜中的自己,慢慢松了一口气。
还好,和刚上大学时候差别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