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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少年和老狗(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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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欠六章。)

陈平安没有直接回刘羡阳的宅子,而是先回了泥瓶巷,跟宁姚说了一下刘羡阳的打算。

宁姚听过之后,没有发表意见,只说这是你们之间的事情,她只管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如果刘羡阳能够不用她出手就躲过一劫,她自会返还那三袋子金精铜钱。陈平安说这不是钱的事情,结果宁姚冷冰冰回了一句,那你是要跟我谈感情,咱俩到那份上啦?陈平安差点被她这句话噎死,只好蹲在门槛那边挠头。

宁姚瞥了眼桌上陈平安捎来的糕点,有物廉价美的糯米枣糕,也有相对昂贵的雨露团,肯定是少年竭尽全力的待客之道了,少女便破天荒有些心软和愧疚,一时间觉得自己好像有些不厚道,吃人家的,住人家的,遇到难事,她哪怕帮不上大忙,也不能火上加油,于是问道:“刘羡阳会不会是在铁匠铺那边,受到实实在在的人身威胁,才不得不将那件青黑瘊子甲卖出去?比如说铺子里藏有四姓十族的爪牙,暗中教训了一顿刘羡阳?”

陈平安思量片刻后,摇头道:“不会,刘羡阳绝对不是那种被威胁就低头认输的人,当年我第一次见到他,哪怕被福禄街那帮人打得呕血,也没说半句服软的话,就一直扛着,差点真的被人活活打死,这么多年,刘羡阳性子没变。”

宁姚又问道:“血气方刚,意气之勇,重诺言轻生死,其实巷弄游侠儿从来不缺,我一路行来,就亲眼见识过不少。只不过一旦大利当前,换了一种诱惑,他刘羡阳到底能不能守得住本心?”

陈平安又陷入沉思,最后眼神坚定道:“刘羡阳不会因为外人给了什么,就去当败家子,他对他爷爷的感情很深,除非真的像他说的,他爷爷临终前叮嘱过他,宝甲可卖,但是别贱卖,而那部剑经则一定要留在他们刘家,以后还要留给后人。”

宁姚说道:“就我知道的情况而言,那件瘊子甲品相是不俗,但是也算不得太过珍稀,倒是那部剑经,既然能够让正阳山觊觎已久,并且不惜出动两人来此寻宝,摆明了是视为囊中之物了,所以肯定是样好东西。所以卖宝甲留剑经,这个决定,是说得通的。”

陈平安点了点头。

宁姚抚摸着绿色刀鞘,眼神冷冽,“小心起见,我陪你一起去刘羡阳家宅子,先打发了那位妇人,既然是刘羡阳亲口说要卖,那么装载宝甲的箱子搬就搬,之后我再跟你一起去阮家铺子,见一见刘羡阳,问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如果真是他爷爷的临终遗嘱,你我就不需要指手画脚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该是你管的,就别瞎管。如果不是的话,便让他说出苦衷,大不了我再将那箱子重新抢回来!”

陈平安担忧问道:“宁姑娘你的身体没问题?”

宁姚冷笑道:“如果是对付正阳山的搬山老猿,肯定会灰头土脸,可要是那个娘们,在这座小镇上,我一只手就够了。”

陈平安好奇道:“搬山猿?”

宁姚敷衍道:“遗留在这座天下的一种上古凶兽孽种,真身为体型大如山峰的巨猿,传言一旦显露真身,能够将一座山岳拔地而起,扛起背走。只不过这些都是传言,毕竟谁也没真正看到过。正阳山这几百年来一直隐忍不发,其实底蕴很厚,虽然宗门在东宝瓶洲名次不高,可是不容小觑,所以咱们能够不跟他们起争执,是最好,起了争执……”

陈平安小心翼翼问道:“起了争执咋办?”

宁姚站起身,拇指推刀出鞘寸余,一脸看白痴的眼神望向草鞋少年,少女天经地义道:“还能咋办?砍死他们啊!”

陈平安咽了咽口水。

之后少年背着箩筐,带着重新戴上帷帽、腰佩绿刀的少女,一起缓缓走向刘羡阳的祖宅。

宁姚扭头瞥了眼少年的箩筐,问道:“今天怎么这么少?”

陈平安叹了口气,“马苦玄,哦,就是杏花巷那边马婆婆的孙子,跟我差不多岁数,现在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按照他的说法,是小镇风水变了,所以这些小溪里的石头越来越留不住‘气’。”

宁姚神情凝重,沉声道:“他说的没错,这座小镇是要变天了。你最好趁早解决掉这档子事,赶紧走出小镇,哪怕离开以后再回来,也比一直待在小镇来得好。”

陈平安不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一根筋,自小一个人过惯了,反而更加知道人情冷暖和轻重缓急,点头笑道:“会的,只要看到刘羡阳跟阮师傅喝过拜师茶,我就马上离开这里。最好那个时候,阮师傅也答应给你铸剑。”

看着满脸喜悦的家伙,宁姚纳闷道:“跟你无关的事情,也值得这么开心?说你烂好人,你凭啥不服气?”

大概是认为两人有些相熟了,陈平安说话也没之前那般遮遮掩掩,理直气壮道:“刘羡阳,顾粲,加上宁姑娘你,你想啊,天底下那么多人,我也就在乎三个人的好坏,我咋就烂好人啦?”

宁姚笑眯眯问道:“那三个人里头,我排第几?”

陈平安既诚恳又赧颜道:“暂时第三。”

宁姚摘下佩刀,随便握在手中,用刀鞘轻轻拍了拍少年的肩膀,皮笑肉不笑道:“陈平安,你要感谢我的不杀之恩。”

陈平安莫名其妙问道:“煎药你不觉得烦?”

宁姚愣了愣,理解了他的想法,“陈平安,我突然发现你以后就算到了外边,也能活得挺好。”

陈平安一点都不贪心,诚心诚意道:“跟现在一样好就行。”

宁姚不置可否,轻轻摇晃手中绿刀,就像乡野少女摇晃着花枝。

到了刘羡阳家的巷子拐角处,一个黑影蓦然窜出,宁姚差点就要拔刀出鞘,幸好及时忍住,原来是一条黄狗,围绕着陈平安亲昵打转,陈平安弯腰揉了揉黄狗的脑袋,起身后笑道:“是刘羡阳隔壁那户人养的,叫来福,好多年了,胆子特别小,以前我和刘羡阳经常带它上山,就只会跟在我们屁股后头凑热闹,刘羡阳总嫌弃它抓不住山兔山鸡,总说来福连一条猫都不如,像马苦玄家养的那只猫,有人看到它经常能够往家里叼野鸡和蛇。不过来福年纪大了嘛,十来岁了,很老啦。”

说到这里,草鞋少年忍不住又弯腰,摸了摸来福的脑袋,柔声道:“一大把岁数,就要服老,对吧?放心,以后等我赚到大钱了,一定不饿着你。”

宁姚摇了摇头,对此她是无法感同身受的。

哪怕她这一路行来,她见过很多人很多事,高高在上的仙家高人,肉眼凡胎的市井百姓,权贵子弟的锦衣怒马,御风凌空的神仙风采,见过了许许多多的悲欢离合。

宁姚

有那佛家的行者,在凄厉风雨夜,赤足托钵而行,唱着佛号,步伐坚定。有赴京赶考的穷书生,在破败古寺里,为披着人皮的狐魅温柔画眉,最后重新动身启程之时,哪怕明知自己已是两鬓微霜,也无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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