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龙目光一凝。
盯着眼前这中年士兵。
男子一身土灰色军装加身,身材中等,面容黝黑,但一双眼睛锐利有神。
“老子听说你枪法不错?”李云龙轻笑,看似漫不经心,实际上却认真观察王喜奎。
“团长,你咋知道?”王喜奎瞪大了双眼,目光中精芒闪动。
“嘿,人怕出名猪怕壮!”李云龙却不搭茬,只是微微摇头。
他能不知道么?
这王喜奎看似其貌不扬,不仅枪法通神,拼刺刀也是一把好手,在辛庄战斗中,一个人,就用手中的步枪,加上拼刺刀。
足足收割二十七个小鬼子。
这样的战绩,不管放在什么地方,都是傲人的!
“我只是听说你枪法不错,要不要试试?”
“不然这么多人,我可难以服众啊!”李云龙目光灼灼,现在的独立团虽然刚刚打了胜仗,但是特种人才奇缺,像王喜奎这样的老兵,更是宝贝疙瘩。
“团长,你说比啥?”王喜奎也是一愣,但丝毫都不怂。
“看到那边了吗?”李云龙举目远眺,指了指一百多米外。
“靶场上的靶子,我给你十颗子弹,如果命中率足够,以后你的子弹,我特批!”
“我还可以给你组建神枪连的特权。”李云龙咧嘴一笑。
“真的?”王喜奎大喜过望。
他的枪法的确不错,毕竟祖祖辈辈上都是猎户,虽然以前用的都是冷兵器,但是这准头却丝毫不差。
眼力也是当猎户的时候,就练出来的。
自从摸了枪,没有多长时间,就得心应手起来。
“我李云龙,男子汉大丈夫,老子什么时候说了不算过?”李云龙扬起眉梢。
“好!”
王喜奎也没有犹豫,咬牙答应下来。
若不是小鬼子进犯了华夏。
他现在还在家里,老婆孩子热炕头呢,三年前鬼子对他所在的村庄进行扫荡,老婆孩子都惨死在鬼子的刺刀下。
天黑之后,王喜奎才回到家,看到惨死的老婆孩子之后,他想到了复仇。
连夜摸到了鬼子的据点外。
用手中的弓箭,杀了七八个小鬼子,这才连夜离开了家乡,后来辗转投奔到了独立团。
他王喜奎,做梦都想多杀鬼子。
一行人很快到了靶场外。
靶场的布置,也比较简陋,只是在远处吊着十几个玻璃瓶子而已,但独立团的战士们,早就已经习惯了,不少人的目光都集中在王喜奎身上。
“砰!”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