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屁孩儿,啃什么苹果肉?轮不着你。”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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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逼弟弟到底是年轻人,也没伤元气,只是萎蔫了几天,每天像只小鹌鹑那样仰在病床上看我。
那讨人厌的家伙,来病房里嘲讽了我一顿,就不见踪影了。临走前推上黑超,瞳孔深而黑,凶神恶煞,居然还带了些意味不明的怜悯,仿佛鳄鱼进食前,装模作样地合拢两只前肢,开嗓念一段大悲咒。
“你能跑到哪儿去?”他道,“愚蠢。”
我没有心思理会他。
因为夏煜差不多好利索了,该出院了。
他靠着墙,翻了一会儿背包,突然道:“辜辜,你动过我的背包了?”
我点点头,之前急救的时候,是我帮他翻的证件。
他闭了闭眼睛,过了一会儿笑着说:“对,我差点儿忘了。”
他那个包金贵得很,这位小朋友私奔都不带银行卡,就记得带上他那台宝贝相机,可惜不轻易拿出来示人。这玩意儿非常有年代感,估计是祖传的,上头响当当的红旗两个字,皮革精湛油亮,感觉往肩上一挎就能去阅兵。
他又看了我一会儿,眼神柔和,像春天里被鹿舔舐的溪水。我注意到,他的耳朵尖慢慢红了。这小魔王也有害羞的时候。
“辜辜,我……”他道,“我一直都很喜欢你,你还记得在我家补课那时候吗?我一直忍不住偷看你,被我姐敲了好多下头。”
我被他灼热的眼神烫得有点窘迫,想说什么,但是我的屁股显然在抗议。那支黄罗伞害我肚子疼了好几天,他采集孢子的手法太粗暴了。
我不说话,傻逼弟弟却趁势紧逼:“辜辜,你看,你都把我给睡了,是不是该给我个名分?”
他笑得又甜又无耻,我在心里算了算,要从名分上来说,他应该是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哺乳纲,也是大户人家名门名户。
“我不想你继续把我当弟弟看。”他道,抓着我的手腕,咬了一口,一边抬起眼睛紧紧盯着我,“我想当你的男朋友。”
我恍然大悟,他杂交出了成果,想和我名正言顺地长期培育优质蘑菇。
要不怎么说人家是高等动物呢,在我还沉溺于低级的生理本能时,他已经咄咄逼人地向我索取情爱了。
我当然不讨厌他。
他是第一个愿意和我趴在地上研究蘑菇的人。
所以他注定不会在我身上空手而归。
我们在Y市停留了很长一段时间。
我带着背篓去探望蘑菇的时候,他拿着本图鉴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有时候看看蘑菇,更多的时候在看我。
年轻人精力旺盛的缺点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因此我回去的时候永远是灰头土脸的,裹着满身的苔藓,仿佛被人按在土里滚了好几趟。
有时候我刚发现一朵心仪的蘑菇,还没来得及细看,就被他就着弯腰的姿势按住了。
我疲倦得不行,屁股都发麻了,小腿肚抽筋了好几次,回来倒头就睡。
渐渐的,我也就不太乐意出门了。
但这种奇异的疲倦感有增无减,哪怕我不出门,窝在沙发上看电视,也会不知不觉睡死在他怀里,醒来还扯着他的领口不放。
夏煜揽着我,也在懒洋洋地打哈欠。
我总觉得不对劲,浑身上下透着点难以启齿的酸痛,像是被过度损耗又忘了润滑的零部件。我一边去推他,胳膊却酸得根本抬不起来,仿佛缠满了石膏绷带。
袖子往上一推,我立刻吓了一跳,手肘上青青紫紫的一大片,还沾了点湿滑透亮的不明液体,简直像在睡梦中被猫踩过。
我一看他偷瞄我的眼神,再看他餍足的神情,和嘴唇边若隐若现的两枚虎牙,当场就破案了。
这家伙又偷偷啃我。
我真生气了,他就一边看着我笑,一边低头舔我的手掌心,靠撒娇来蒙混过关。
但这种行为变本加厉,我反锁了房门,裹着睡衣眯了一会儿,醒过来领子倒是严严实实的,两条腿却是光溜溜的,连内裤都乱七八糟地吊在脚背上了。我把过长的睡衣撩起来一点儿,盘膝看自己的腿弯,果然发现皮肤通红,沾了几滴精液。
我发怒了,他却叼着牙刷,有点茫然地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