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夜深了,我低着头,挽着个熟客的胳膊,出了店门。
我走着蜜蜂步,把整条街所有发廊按摩店的前后门穿了个遍,点了几个同样穿水手服的女孩子出门,转头找了家小旅馆,睡了几个钟头。
我睡得很小心,老板娘给我画的妆还没花。
唯一出城的车站离这儿有五六个小时的车程,我转了几辆车,又跳上了一辆出租车。
到站了,打开车门的瞬间,我看到了一个身影,差点没吓得背过气去。
我初恋穿着白衬衫,跟高中那会儿没什么差别,看了一眼腕表,跟司机点了点头。
“准点送过来的,”他道,“很好。”
他又来看我,从我那睡得有点凌乱的假发,一直看到我那条尺寸尴尬的裙子。
他笑了。
带着点居高临下的怜悯意味。
他在出租车后座买了我一次,衬衫被卷到胸口的瞬间,我都恼怒得别过头去了。他又推高裙子,亲我裹在袜子里的小腿,一边用手指戳刺我过度敏感的身体内部。
交易过程并不痛快,我昏死过去了。
他又把我弄得一片狼藉,大腿上全是乱七八糟的液体,所幸这次出手阔绰,在我褪到小腿肚的袜子里,塞了张支票。
他帮我把裙摆扯回原位,然后拉着踉踉跄跄的我,从车里下来。
“谢辜,”他亲着我的手指,道,“你是怎么对我的,我会一一还给你。”
然后他就买了袋糖炒栗子,扔进了我怀里。
我觉得他可能对报仇有什么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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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脑回路大概比政治大题还要迂回难测。
他扼着我的手腕,目不斜视地往前走:“谢辜,你向来娇生惯养,大概不知道受人施舍的滋味吧?”
然后剥了颗糖炒栗子给我。
还挺甜的。
他看起来心情不错,连施舍都带了点垂怜的意味。
我们像高中那会儿一样,他身高腿长,走得很快,我踉踉跄跄地被他牵着。
路边的铺子里,棕榈叶满地铺陈,当地人用它的皮肉编织一些小玩意儿,剥皮剜子,物尽其用。
他还给我买了杯棕榈汁,我抱着竹筒,慢吞吞地喝着,借着甜汁并不明朗的反光,偷看他眼色。
竹筒削得有点斜,我只能凑过去,嘴唇上的口红狼藉地洇在棕榈汁里,像水粉颜料那样,荡开一层难以捉摸的淡红色。
我的嘴唇被浸得亮晶晶的,他就捏着我的脸颊,来吃我沾到腮上的口红。
还在我脸上咬了一圈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