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局结束,快要九点。
贝旎今天是开车过来的,没喝酒,顺便负责把庄斯棠捎回家。
一上车,她看出端倪,立刻发问:“你今天和陈骤是怎么回事?你们这是余情未了?”
“不知道。”庄斯棠懒洋洋靠在椅背上,调了调坐姿,方才缓缓道,“但是我想追他。”
贝旎没听清:“什么?”
恰好红灯,她踩下刹车,侧过头,骤然提高音量:“你要追谁?”
霓虹夜色中,庄斯棠侧过头看她,眨了眨眼,忽然笑了笑。
然后,她一字一句道:“我说,我想试试,能不能拿下陈骤。”
听清楚这话,贝旎立刻蹙起眉头,非常不赞成:“为什么?你别是喝醉上头了吧。”
庄斯棠撇了撇嘴,拨弄着面前的车内摆件:“我很清醒啊。”
和庄斯棠认识快十年,贝旎很清楚,她从小就是自信大方的乐天派,做任何事都有种游刃有余的从容感。
只要是她喜欢的,不论是人还是事物,向来都会去努力争取。
但庄斯棠这次做出的决定,却让贝旎无法理解。
毕竟,如果让她去追一个曾经追过的男人。那么就算再喜欢,她也不可能去做这种事。
因为这意味着很没面子。
虽然,陈骤的确长着一张惊为天人的帅脸,喜欢他也是情理之中。
但是——
难不成要在同一条河流跌倒两次?
想到这儿,贝旎担忧:“万一你又被拒绝怎么办?”
好友的顾虑都在庄斯棠意料之中。
车内空气有些燥热,庄斯棠抬手降下车窗,看向窗外流动的街景:“追不上不是很正常吗?难道我喜欢别人,别人就一定会喜欢我?”
“我只是想知道,既然我过了这么多年还是喜欢他。那么他遇上这么多年后的我,还会不会喜欢我。”
说罢,庄斯棠很豁达地耸了耸肩。
“当然,不喜欢也没事咯,那就证明我和他确实不可能,我也能死了这条心了。”
贝旎好一阵没说话。
她拨到音乐电台,沉默地掌着方向盘。
半晌,贝旎语气严肃:“庄斯棠,你可不能做舔狗啊。”
庄斯棠放松身体靠在椅背上,懒懒阖上眼。
凉风伴着雨后的气息掠进车内,拂起她耳边垂坠的一缕卷发。
“放心好了,我自有我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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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庄斯棠回到家,已近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