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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章 律所四(第1页)

又送走了两位客户,姜海蓝顺手把两只一次性杯子叠在一起,丢进了垃圾桶。

她重新坐回办公桌前,审查剩下的几份合同。

“砰砰”,两声敲门声之后,门被推开,一个男生探头进来,是实习律师杨旭,“蓝姐,我下午要去公安局调户籍,你有要查的吗?”

姜海蓝迅速点头,“我还真有!”

杨旭说:“那你把手续出好,拿给我。”他还很贴心地补充道,“不用着急,我下午才去。”

姜海蓝抬起左手比了个“ok”。

杨旭说:“那我走了。”

姜海蓝“嗯”了一声。

她顺嘴在脑子里解释道,【我们这个时候,大家的身份信息都可以在公安局查到,通过身份证号查户籍地址,通过名字和户籍地址查身份证号。】

【律师拿着律所出具的介绍信、当事人签字捺印的授权委托书、律师本人的律师证复印件,到公安局去查。】

【嗯,因为起诉状上要写清楚。而很多时候,原告是不知道被告的身份证号或者户籍地址或者现居住地的。】

【只有名字和身份证号可没法立案,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不能判断这个案子是否归他们管辖。是的,如果有名字和户籍地址或者现居住地,没有身份证号,在某些法院是可以立案的。】

当然,是要具体到门牌号或者村、组的那种地址。

为了锁定唯一的一个人。

全国同名同姓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

西汉汉武帝时期。

先前姜海蓝提到过他们的户籍制度,此刻再次提起,不免让桑弘羊的心思又活络了起来。

查清全国的人口,每个人都有一个“身份证号码”……虽然会增加工作量,但好处也是肉眼可见的。

当然了,桑弘羊可不是像姜海蓝那样要找到唯一的一个人,他是为了税税税、钱钱钱!

但这样一来,难免不会得罪某些人……

桑弘羊没有过多思考,就决定:“干!”

没办法,他家陛下要打匈奴,搞钱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谁有意见去找陛下提呗,看看谁的脑袋先被割掉!

——

姜海蓝终于修改完了合同。

她检查了一遍,确定无误后,开始开具法律意见书。

一份合同出一份法律意见书,表明律师已经审查过该份合同,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问题。

出意见书的速度可比修改合同快多了。

没过一会儿,打印机就将一份又一份意见书打印了出来。

姜海蓝把意见书拿起来放在一旁,她顺手把电脑桌面上的法律意见书点了保存。

在为该公司建的文件夹里新建文件夹,用日期命名,把修改后的合同和法律意见书拖进去。

ok,又完成了一项工作。

姜海蓝活动了一下脖子,从办公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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